海報觀潮丨「濾鏡」下的失真與失望,誰之過?

海報新聞 發佈 2021-10-25T10:11:28+00:00

徐坤傑近日,小紅書因「濾鏡景點」事件持續發酵,被推上了風口浪尖。17日,小紅書就網友關於「濾鏡景點」的吐槽發表聲明並道歉。

徐坤傑

近日,小紅書因「濾鏡景點」事件持續發酵,被推上了風口浪尖。17日,小紅書就網友關於「濾鏡景點」的吐槽發表聲明並道歉。

實際上,因「濾鏡太厚」造成的感知落差,不僅只發生在旅遊景點中,在網紅、美妝、美食、健身等行業的市場營銷中,相關產品也都有「濾鏡」加持;

而且,對「濾鏡」的使用,也不僅僅只發生在小紅書平台,在其他一些旅遊、購物、短視頻等平台,「濾鏡」的使用,同樣大行其道;

甚至,個人在社交軟體中進行生活分享的時候,也不忘「濾鏡」一下;

更進一步講,當前幾乎所有的智慧型手機在拍照時都支持濾鏡功能……事實就是,無論主動還是被迫,社交媒體時代,人們越來越生活在「濾鏡」的世界裡。

伴隨著攝影設備和修圖技術還在加速更新疊代,「濾鏡」作為人類社會信息加工、傳播的一種手段,已經在悄悄地對社會生活原本的樣子以及我們的認知產生影響,給我們帶來「美麗與哀愁」。

而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此次小紅書「濾鏡景點」事件正是這一影響的具體化呈現。

那麼,使用「濾鏡」後造成的「失真」,並進而導致產生失望和被欺騙感等巨大感知落差,在這其中應當需要首先明確,即作為一種工具,「濾鏡」本身並沒有錯。

那麼,我們不僅還是要問,過錯在誰?

——平台監管失職,有過錯

以此次發生「濾鏡景點」事件小紅書平台方為例,作為國內大型的「種草」內容社區和生活方式平台,小紅書以「標記我的生活」為名,以「用戶生產內容」(UGC)為主要生產方式。

但是關於小紅書平台上的一些「種草」筆記成廣告發布手段,存在刷量、刷粉等問題,也曾一度被媒體報導,這不免折射並暴露出平台內容監管方面的問題。

針對此次「濾鏡景點」事件,小紅書在致歉聲明中表示,承認部分用戶存在過度美化筆記的情況,今後將嘗試推出景區評分榜、踩坑榜等產品,便於用戶獲取更多元的信息。

一方面,關於致歉聲明中推出景區評分榜、踩坑榜的舉措,平台還需謹慎管理,避免「榜單」功能出現異化。

另一方面,平台在內容管理制度上應進一步明確和細化相關標記規則,讓用戶看到「區分」,有區分才容易產生分辨。首先,廣告內容應被明確標記,而不是魚龍混雜;其次,被「濾鏡」過的內容應被明確標記,而不是任由過度美化過的內容以「真誠分享」之名行「引流」之實。

此外,作為平台方應擔負起相關法律規定的管理和審核義務,築起「關卡」,真正準確把關、審核發布內容情況,與此同時,針對信息分享和發布者的黑名單制度也應建立完善,以對用戶負責,也對平台長遠發展有益。

——內容生產者為逐「流量」,過度美化,有過錯

當前,廣告營銷「引流」愈來愈趨向精準化投放,特別是資訊類、短視頻類、問答類的「UGC」社區內容平台,都是有效的廣告投放渠道。

同樣,以此次發生「景點濾鏡」的小紅書平台為例,越來越多的廣告營銷方都在藉助小紅書「用戶生產內容」和「用戶分享信息」的形式進行廣告推廣。

而且,已有媒體報導,部分小紅書博主的爆點圖文分享背後,其實蘊藏著一條內容供給產業鏈。不少博主使用和分享的圖文內容,實際上多是由品牌營銷方或者是企業直接寄送,博主則負責發帖、宣傳,這些信息通常以帶貨、轉化率、傳播度為指標。

在廣告宣推過程中,「濾鏡」被用來對相關產品進行美化,包裝成光線、構圖、氛圍都恰到好處的圖片,再配以「小眾」「絕美」「動畫世界即視感」……這些充滿噱頭的文字,不少用戶不免都會被這樣的內容成功「種草」,相關內容生產者也由此實現了誘導引流和流量變現的目的。

但無論如何,一旦涉及廣告領域,這樣的行為操作就應當受《廣告法》約束。首先,廣告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而且,《廣告法》第十四條還明確規定,「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

再退一步講,內容生產、分享者也應有長遠發展的眼光,諸如對旅遊類等體驗式產品的推廣,「引流」不是目的,畢竟,只有真實才會讓用戶產生信任,而虛假的東西即使能博得一時流量,但終究難以轉化為真實、長久的交易,最後難免淪落為經不起現實檢驗的「一次性消費」。

這種「套路」傷害了遊客,而隨著口碑的滑坡和效益的流失,最終「套路」的還是自己,受害的還是商家。

此外,作為普通用戶的網友,對此應當警惕並保有這樣一個基本的判斷,即社交媒體時代,每一個用戶都可以生成自己的內容,但不可避免地會存在主觀或者片面傾向,甚至可能會有很多錯誤、虛假內容,因此,作為用戶的每一個個體也要學會透過「濾鏡」去看到真實。

無論如何,社交媒體時代,「濾鏡」早已深深嵌入我們的生活,從圖片到短視頻再到直播,對濾鏡的使用也早已不足為怪。但值得一提的是,在對「濾鏡」應用的討論中,用於攝影等藝術行為的「濾鏡」和用於營銷引流的「濾鏡」應當分別對待。

如果「濾鏡」帶來的是失真與失望,而不是美的、藝術的享受,那錯誤一定在於使用它的人。無論作為平台、內容生產和分享者,還是普通用戶,都應認識到,「濾鏡」一旦被用來隨意「塗抹」,通過加工過的「呈現」與「隱藏」,以滿足實現自己不同的目的,最終受困擾的、感到失望的一定還是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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