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這9種情況可以申請社會保險費退費

fans news 發佈 2022-01-04T22:10:38+00:00

日前,海南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印發《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社會保險費退費業務經辦規程》(瓊社保發〔2021〕79號),規定單位多繳社保費等9種情況可按有關政策給予退費,自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

日前,海南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印發《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社會保險費退費業務經辦規程》(瓊社保發〔2021〕79號),規定單位多繳社保費等9種情況可按有關政策給予退費,自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

據介紹,文件統一規範了全省社會保險費退費業務經辦,要求各級社保醫保經辦機構優化、簡化社會保險費退費業務流程,推進社保醫保失業保險業務協同經辦,實現社會保險費退費業務「一件事一次辦」「一窗辦」,進一步提升社會保險業務經辦服務效率。 社保醫保經辦機構實行初審、覆審及審批的逐級審批制度,重點審核參保單位及參保人員退費資格、退費月數等情況,對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頻繁退費、退費月數過多等異常情況,由稽核部門進行核查。

以下9種情況可以辦理社會保險費退費:

(一)社保經辦機構誤核定社會保險費退費。指因社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誤核定等原因造成參保單位多繳社會保險費的退費。

(二)稅務徵收機構或銀行錯征錯扣社會保險費退費。指因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或銀行錯征錯扣的社會保險費的退費。

(三)靈活就業人員多繳社會保險費退費。指靈活就業人員在省內退休、死亡或服刑期間,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多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退費;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多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退費。

(四)靈活就業人員在單位就業參保後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多繳社會保險費的退費。靈活就業人員在我省一次性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後,年內在我省就業隨單位參保繳費的,可以申請退回其就業當年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多繳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靈活就業人員在我省一次性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後,年內在外省就業隨單位參保繳費的,可以申請退回其就業當年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多繳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五)單位多繳社會保險費退費。指單位職工離職、死亡及服刑期間未及時停保,或單位申報繳費基數高於實際繳費基數等原因多繳職工社會保險費的退費。

(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多繳社會保險費退費。指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多繳機關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退費,或領取養老保險金後多繳職工社會保險費的退費。

(七)就業部門多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退費。指失業人員在單位就業參保後未及時通知就業部門,導致就業部門多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退費。

(八)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費退費。指工程建設項目在開工前取消、工程建設項目總承包單位失去承包資格、建築項目總造價縮減等情況,總承包單位以工程建設項目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的退費。

(九)其他退費:指上述退費情形以外,按有關政策規定應予以退費的情形。

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單位或個人填報《海南省社會保險退費申請表》,根據退費種類提供相應材料,單位或個人應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一)社保經辦機構錯誤核定社會保險費退費、退休人員多繳社會保險費退費、就業部門多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退費,不需要提供材料。

(二)靈活就業人員死亡的,申請人提供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相關死亡材料或承諾書。

(三)靈活就業人員在省外單位就業參保後,退還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多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提供在省外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明細。

(四)職工離職未及時停保的退費,單位提供離職證明(證明需由離職員工簽名及加蓋單位公章)。

(五)職工死亡未及時停保的退費,單位提供相關死亡材料或承諾書。

(六)單位申報繳費基數高於實際繳費基數的退費,單位提供工資發放表。

(七)參保人員服刑的退費,提供法院判決書、刑滿釋放書等材料。

(八)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費的退費,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申請退費說明;

2.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3.發包單位確認證明;

4.社保經辦機構需要的其他材料。



來源: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

記者:譚琦

值班主任:楚煜

值班總監:史雅潔

內容審核:樊學玲

責任編輯:周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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