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明白的勞務派遣用工模式

侃大山的老貓 發佈 2022-03-05T11:14:37+00:00

當時創業者這麼介紹自己的公司,是與一些比如餐飲、季節性用工企業長期勞務合作的公司,這樣的公司,既能保證勞動者向對口企業合理用工分配,又能滿足季節性或者有用工高峰、低峰企業的用工調配,聽起來確實挺好的,是職業介紹所的升級版!

勞務派遣,我記得第一次聽到這個詞的時候,是在央視二台一個創業融資的節目裡聽到的,很久以前了。當時創業者這麼介紹自己的公司,是與一些比如餐飲、季節性用工企業長期勞務合作的公司,這樣的公司,既能保證勞動者向對口企業合理用工分配,又能滿足季節性或者有用工高峰、低峰企業的用工調配,聽起來確實挺好的,是職業介紹所的升級版!

而幾十年後,我驚詫地發現,勞務派遣已經成為長期派遣,不只是餐飲、季節工,現在的勞務派遣已經覆蓋到各行各業,包括政府層面的窗口、銀行、供電、供水、巡警、交警、房地產公司、美團、餓了麼、各種快遞公司……凡是用人密集的行業板塊,都是勞務派遣公司派遣的工人。而且,這些用人崗位,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是無法與用人單位直接簽訂合同的。

為什麼呢?明明是需要用人的崗位,為什麼要拐個彎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而不直接與工人簽訂合同呢?按我的觀察有五個原因,我認知不足的,歡迎指正!


第一:節省薪酬成本

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用人單位只需支付薪酬,無需考慮正式職工的保險、公積金待遇,大大節省用人單位的薪酬成本!從業者的薪酬,是包幹價,不用考慮工齡工資其他同一個公司其他崗位的待遇!

第二:不用考慮工作量

本來,用自己的職工,需要3個人完成的工作量,勞務派遣公司只安排2個人,甚至一個人完成,這是勞務派遣公司的事,與用工企業無關,無需考慮加班費。

第三:可以規避勞務用工的意外賠償

很多案例,高發於長途運輸車司機、美團小哥、餓了么小哥身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他們被勞務派遣單位層層轉包,連工資是誰發的,自己都不清楚,簽訂合同,也不是他們以為的公司,甚至,用人單位讓他們自己註冊個體工商戶,自己成了無限責任人,發生啥事,都是自己擔著,這是資本把勞動法研究個透透徹徹,然後,這夥人合起伙來欺負勞動者!

第四:便於推卸責任

經典的台詞就是「他是臨時工」!不只是我們過去簡單認為的交通協管、還有數據採集、甚至醫院的樣本分析,現在都在外包!一旦發生意外,這就是早就有預案的「金蟬脫殼」!

第五:便於規避對農民工的專用帳戶監管

國家已經大力維護農民工工資很多年了,現在做房地產,要提前預存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帳戶由勞動保障局監管,以為這樣就沒法了麼?勞務派遣公司能解決。工資打到勞務公司,至於是不是用來發工資,哪就去找勞務公司,跟地產無關!地產公司還與這類公司簽訂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承諾書,打官司,地產公司可不怕。勞務公司怕不怕?勞務公司簽的是勞務合同,跟地產、農民工可沒關係!而且,一個人不是只有一家勞務公司的合同,幾家、幾十家,你就慢慢告去吧。哪個個人,有這時間、財力和他們拖的起呢?


勞務派遣公司真是資本玩轉《勞動保護法》的產品,除了剝削,除了助長行業不正之風,看不出它存在的必要!我們國家正在帶領全國人民走向共同富裕,而最廣大勞動者的權益,真是需要得到關注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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