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達美樂比薩「錯掛」送餐電話,消費者被騷擾一年

光明網 發佈 2022-04-25T19:15:21.049710+00:00

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投訴。北京達美樂比薩國奧店。剛開始,蘆女士以為是打錯了,還耐心地給每一個人解釋。

近日

福建省福州市消費者蘆女士

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投訴

北京達美樂比薩國奧店

疑似輸錯送餐電話

導致蘆女士一年多來

一直接到比薩訂戶的催單電話

消費者手機號

被設為送餐電話

一年多前,蘆女士開始經常接到來自北京的電話,都是催送比薩的。剛開始,蘆女士以為是打錯了,還耐心地給每一個人解釋。但後來,這種電話越來越多,蘆女士不勝其擾。

與此同時,蘆女士也覺得蹊蹺,問了其中打電話的幾個人,對方都說是從網上訂了北京達美樂比薩國奧店的比薩後半天送不到,就按照比薩店留的送餐電話催單。

蘆女士每天都會接到很多催單電話。

蘆女士隨後在網上查到該店的電話,聯繫對方要求更正電話號碼,但始終沒有得到任何回復。蘆女士說,如今仍然有很多催單電話打進來,有時候一周幾個,有時候一天幾個。

「我實在受不了了!」「找了比薩店兩次,每次都說給解決,但到現在也沒解決。」

送餐電話由店員設置

門店聲稱未接到任何人投訴

接到投訴後,記者聯繫了北京達美樂比薩國奧店,接線的服務員稱不知道有這件事。從交流中記者了解到,店裡的送餐電話不是送餐平台設定的,而是店裡相關負責人登錄一個專門的帳號後,手動輸入的。

也就是說,有可能是輸入時輸錯了,才發生了上述烏龍事件。如果確是如此,解決方案也非常簡單,只要再次登錄,更正號碼即可。

記者又聯繫到這家店的經理,但這位徐姓經理態度非常生硬,一再表示自己不知道有這事,也沒有接到過任何人的投訴。在記者的一再要求下,他答應了解此事並給予回復,但直到記者發稿時,仍未回復,蘆女士也表示並未接到店裡的電話。

蘆女士說:「我要求達美樂比薩向我道歉,並賠償20個比薩。」

不一定構成侵權

但應消除妨害

「不勝其擾,客觀上存在損害事實。」北京政法管理幹部學院民法學教授孫麗對記者說,「不管投訴或起訴都要有證據,蘆女士要準備好一年多的電話明細,證明一年多來多次遭受到針對達美樂比薩國奧店的催單電話的騷擾,且聯繫該店無果。」

孫麗認為,北京達美樂比薩國奧店主觀有過錯(過失),客觀上這種騷擾電話是違法的,而且因為針對北京達美樂比薩國奧店的催單電話與蘆女士受損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民法上可以構成一般侵權。但如果蘆女士沒有實際損失,則侵權很難成立。

至於是否構成精神損害,能否據此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孫麗認為,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只有嚴重精神損害才構成侵權,而且這種賠償的定位是安撫性的,不是人們通常理解的賠償金。具體到蘆女士的遭遇,不足以構成精神損害侵權。「賠償20個比薩的訴求,經過協商也是可以的。」孫麗說。

孫麗說:「雖然不能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但如果蘆女士與店家多次溝通無果,可以告知店家,如果仍舊不解決,自己將起訴,而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按法律規定將由店家承擔。」

記者/武曉莉

來源: 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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