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實施辦法》印發實施

廣州日報 發佈 2022-05-16T00:12:13.511053+00:00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杜娟 通訊員穗規資宣)近日,修訂後的《廣州市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實施辦法》(下稱《辦法》)經市政府同意,正式印發實施。其中對新型產業用地(M0)的規定引發關注,《辦法》提出,新型產業用地(M0)容積率不低於3.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杜娟 通訊員穗規資宣)近日,修訂後的《廣州市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實施辦法》(下稱《辦法》)經市政府同意,正式印發實施。其中對新型產業用地(M0)的規定引發關注,《辦法》提出,新型產業用地(M0)容積率不低於3.0,用地內配套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計容建築面積不大於總計容建築面積的30%。

《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工業用地的規劃和使用管理,包括普通工業用地和新型產業用地(M0),法律、法規授權的特定區域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涉及村鎮工業集聚區更新改造等城市更新政策另有規定的,按城市更新政策執行。

除位於特殊區域內或安全、消防等有特殊規定的項目外,新型產業用地(M0)容積率不低於3.0,一類工業用地容積率不低於2.0,二類、三類工業用地容積率不低於1.2,生產工藝有特殊要求的工業用地容積率不低於0.8。大力發展高標準立體化廠房,提高標準廠房用地的開發強度。除安全、消防等有特殊規定或生產環節有特殊要求外的新建工業項目,一般應建造3層及以上多層廠房。

《辦法》提出,新型產業用地(M0)原則上在市級核心區、區級核心區,以及已建、在建或已辦理規劃選址手續的軌道交通站點周邊500米範圍以外選址。市級核心區包括廣州市主城核心區、第二中央商務區、白鵝潭商務區、東部沿江發展帶(東二環高速西側)、白雲新城地區、廣州南站核心區等地區。區級核心區由各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結合實際情況劃定後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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