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獲刑12年!南寧一男子謊稱可補繳養老保險金,詐騙277萬餘元

南國早報 發佈 2022-05-17T00:10:30.183491+00:00

南寧的石某自稱「有門路」幫忙購買養老保險,甚至還能幫購買經濟適用房指標。3年間,通過這種方式,石某騙取了韋某等人277萬餘元。

一次性補繳8.2萬元,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又沒有繳納社保的老人,就能每月順利領取養老金……南寧的石某自稱「有門路」幫忙購買養老保險,甚至還能幫購買經濟適用房指標。3年間,通過這種方式,石某騙取了韋某等人277萬餘元。近日,石某因詐騙罪被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0萬元。

庭審現場。法院供圖

在南寧市民韋某等人眼裡,石某是個「能人」。他不僅能幫忙購買經濟適用房指標,還認識有關部門的人,可通過一次性補繳費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還能幫人安排機關單位有編制的工作。

石某稱,只要通過他一次性繳納8.2萬元,就能為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沒有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在交錢之後,他還讓被害人辦理用於領取養老金的帳戶,在騙取被害人的錢款後,石某每個月向被害人的帳戶轉帳一定金額,製造已成功辦理養老保險的假象。

庭審現場。法院供圖

石某的這一詐騙手法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也讓被害人認為有利可圖,向親友宣傳石某有能力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造成更多人受騙。

2019年8月至2021年6月間,石某通過這些方式騙取韋某、廖某、謝某等人共計277萬餘元,將騙取的錢款用於償還個人債務。

法院認為,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他人277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石某有前科,酌情從重處罰,遂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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