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送手機充電器違法!巴西法院判決蘋果賠償一用戶7000元

南方都市報 發佈 2022-05-23T09:13:15.798237+00:00

據巴西媒體報導,因不提供iPhone充電器涉嫌損害消費者權益,巴西一家法院判決蘋果向一名消費者賠償5000巴西雷亞爾。

據巴西媒體報導,因不提供iPhone充電器涉嫌損害消費者權益,巴西一家法院判決蘋果向一名消費者賠償5000巴西雷亞爾(約合人民幣7000元)。

據悉,在發現自己購買的iPhone沒有任何充電器後,一名巴西消費者對蘋果公司提起訴訟。

事實上,自2020年底推出iPhone12系列起,蘋果公司宣布停止在包裝盒中提供充電器和有線耳機,並減小手機包裝盒的尺寸。蘋果公司稱,這樣做不但能減少碳排放和稀土金屬的使用,還能夠減少其銷售的每部iPhone的原材料。

此舉一度引發外界熱議,因為蘋果公司沒有就此降低iPhone價格,而且這一政策還適用於所有在售iPhone舊機型。有批評人士認為,這一變化更多是為了降低運輸成本,還有環境專家表示,此舉對環境的影響可能很小。

在巴西戈亞尼亞第六民事法院法官Vanderlei Caires Pinheiro看來,蘋果公司此舉是一種「捆綁銷售」行為。根據巴西《消費者保護法》,智慧型手機等設備必須包含充電器,並且可以單獨銷售,但不能強制單獨銷售以使設備充分發揮作用。

對此,蘋果公司辯稱單獨銷售充電器旨在提倡環保,iPhone隨附的Lightning至USB-C的連接線可用於任何充電器。USB-C接口並非蘋果產品獨有,消費者可以使用其他USB-C充電器進行充電。蘋果公司還稱,此前已告知消費者有關單獨銷售充電器的信息。

不過法官Vanderlei Caires Pinheiro堅持認為,iPhone提供的充電線無法與其他充電器一起使用,因此客戶必須購買蘋果公司的充電器。

「這是一個通過偽裝或『反向』捆綁銷售的案例,屬於濫用和非法商業行為,違反巴西《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巴西《消費者保護法》旨在保護合同關係中最薄弱的部分,確保消費者免受產品和服務供應中的濫用行為和條款的影響。」法官Vanderlei Caires Pinheiro寫道。

目前,蘋果公司尚未對案件的結果發表評論。

值得一提的是,巴西監管機構似乎對智慧型手機配備充電器一事頗為重視。

南都記者了解到,2020年12月,巴西聖保羅州公共消費者保護機構Procon-SP曾要求蘋果公司向任何購買iPhone12的消費者提供充電器,但蘋果沒有作出回應。

到了2021年3月19 日,監管機構Procon-SP對蘋果處以1054.64萬巴西雷亞爾罰款(約合人民幣1467萬元)。除了缺少充電器外,Procon-SP還指控蘋果對iPhone的防水性進行誤導性宣傳,以及產品保修協議中存在「濫用」條款。

彼時Procon-SP的執行董事費爾南多·卡佩茲(Fernando Capez) 表示,蘋果公司需要尊重和理解巴西消費者法律和制度。

隨後2021年9月,Procon-SP又發布消息稱,蘋果和三星公司可能因濫用捆綁銷售而被罰款,並要求兩家公司解釋有關為何在智慧型手機包裝盒中沒有配備充電器。

面對接連的監管壓力,蘋果公司會否因此調整在巴西的銷售政策,值得關注。

綜合/編譯:南都記者黃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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