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聽朋友勸執意酒後駕車肇事,長順一男子被判實刑!

平安黔南 發佈 2022-06-09T18:53:52.542822+00:00

2022年5月1日,被告人燕某駕駛小型轎車由長征大道往民中方向行駛,凌晨2點半左右,該車行駛至長順縣老娛樂場處時,因發生交通事故被執勤民警查獲。

2022年5月1日,被告人燕某駕駛小型轎車由長征大道往民中方向行駛,凌晨2點半左右,該車行駛至長順縣老娛樂場處時,因發生交通事故被執勤民警查獲。經鑑定,燕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66mg/100ml。



調查發現,當天下午燕某在順城國際某餐館與朋友聚餐,席間喝了白酒和啤酒。用餐完畢後,燕某另一朋友向某邀約燕某一同前去老娛樂場處吃宵夜,向某特意叮囑燕某不要開車,但燕某沒有在意,依舊選擇駕車前往。


燕某駕車從順城國際出發,行駛距離還不到2公里,剛到老娛樂場就撞上一輛停在路邊的二輪電瓶車,因為撞擊力量較大,二輪電瓶車在側翻的過程中還掛傷一名過往路人,碰撞到停在一旁的轎車。



案件審理

長順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定,被告人燕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法官提醒

切勿抱有僥倖心理酒後駕駛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往往都在剎那間發生。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何況身邊的朋友就已經勸誡過,不管什麼時間都應該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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