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秦皇島一地發布重要通告

秦皇島公安 發佈 2022-06-27T15:58:53.021588+00:00

為規範養犬行為,加強養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文明和諧的市容環境,根據《秦皇島市養犬管理條例》,山海關公安分局開展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現通告如下:一、從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山海關區範圍內開展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

秦皇島市公安局山海關分局

關於開展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的

通 告

為規範養犬行為,加強養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文明和諧的市容環境,根據《秦皇島市養犬管理條例》,山海關公安分局開展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現通告如下:

一、從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山海關區範圍內開展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

二、山海關區全區均為重點管理區。

三、在重點管理區內禁止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大型犬、烈性犬等危險犬種須於2022年7月1日前遷出重點管理區域;一經發現將依據《秦皇島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沒收犬只。

四、准許飼養的犬種應立即辦理犬只登記證,未及時辦理犬只登記證和年檢的,將依據《秦皇島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按每隻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扣押犬只;拒不改正的,沒收犬只。

五、養犬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重點管理區內,提倡不養犬;重點管理區內居民養犬的,每戶限養一隻犬,不得飼養烈性犬、大型犬;接受犬只寄養的,視為養犬。

(二)重點管理區內,攜犬出戶應當避開每日7時至9時、17時至19時市民出行尖峰時段和人員密集區域,並遵守下列規範:

1.攜犬出戶時應當攜帶養犬登記證,為方便轄區群眾,可將養犬登記證編號頁及年檢頁拍照留存到手機以便需要時出示;

2.為犬只掛犬牌、束犬繩(鏈)且長度不得超過2米,牽引犬只並主動避讓他人;

3.在樓道、電梯以及其它擁擠場合應當為犬只佩戴嘴套並收緊犬繩(鏈),或者將犬只裝入犬袋、犬籠,或者懷抱犬只;

4.約束犬只在戶內排泄糞便。攜犬出戶時,應當攜帶清除犬只糞便物品,即時清除犬只糞便。

(三)重點管理區內,實行養犬登記和年檢制度。養犬人應當在犬只進行狂犬病免疫並植入電子標識後五日內,向縣(區)公安機關申請辦理養犬登記證和犬牌,養犬登記證應當按期年檢。

(四)個人養犬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有獨戶居住的固定住所。個人辦理養犬登記時,應當提交養犬人身份證明、房產證明或者房屋租賃證明和犬只免疫證明,填寫養犬登記表和犬只管理承諾書;犬只銷售、診療等經營單位辦理養犬登記時,應當提交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身份證明,填寫養犬登記表和犬只管理承諾書。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信息騙取的養犬登記證無效。

(五)重點管理區內,養犬人應當按年度繳納養犬管理服務費。養犬管理服務費的收取標準由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核定。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秦皇島市公安局山海關分局

2022年6月23日

制 作 | 秦皇島公安( 編輯 萬萬 / 審核 紅雲 )

來 源 | 山海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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