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澠池縣法院利用微信調解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河洛視點 發佈 2022-07-03T18:15:26.187635+00:00

(王洪召 代文官)「人民法院的工作效率真高,為了我們的利益,你們經過多次調解,非常佩服你們的工作態度,謝謝你們!」近日,河南省三門峽市澠池縣人民法院速裁庭通過微信成功調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受到雙方當事人的讚譽。

(王洪召 代文官)「人民法院的工作效率真高,為了我們的利益,你們經過多次調解,非常佩服你們的工作態度,謝謝你們!」近日,河南省三門峽市澠池縣人民法院速裁庭通過微信成功調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受到雙方當事人的讚譽。

2021年3月6日,被告張某某駕駛重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沿會盟大道自東向西行使至電業大廈時,與該處作業的原告王某某相撞,造成原告受傷的交通事故。經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作出事故認定書認定,張某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當日,原告被送往縣人民醫院進行住院治療。後經鑑定機構鑑定,原告王某某構成五級傷殘,需要全部護理依賴。被告董某某和保險公司墊付了61000餘元後,剩餘部分雙方協商未果,原告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認真梳理分析案情,經過開庭審理,認為雙方矛盾較大,如果判決可能引起一方當事人上訴。待鑑定結論出來後,承辦法官堅持調解優先的原則,幫助雙方分析利弊得失,疏導和化解雙方對立情緒,讓當事人參與每項費用的核算,引導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因保險公司在深圳,其公司代理人無法到達現場,通過徵求各方當事人的意見,建立該案微信調解群,承辦法官多次向雙方當事人說理、分析,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互諒互讓,經過辦案法官多次耐心的勸說,原、被告達成一致意見。

利用微信順利完成該案調解工作,在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

【編輯 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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