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後有事?水電工帶著大號保溫杯上工,引起了監管人員的注意

吉工家平臺 發佈 2022-07-05T20:33:58.388016+00:00

水杯算得上是工友們上工必備的東西了,因為幹活的時候水分大量流失,需要喝水來補充,而進入施工現場之後就不好接水了,所以工友們上工前基本上都會買那種大瓶的水或是自己帶那種容量大的水壺去幹活。但有兩位工友卻因為總帶著大號保溫杯上工被監管人員盯上了,這是怎麼回事呢?

水杯算得上是工友們上工必備的東西了,因為幹活的時候水分大量流失,需要喝水來補充,而進入施工現場之後就不好接水了,所以工友們上工前基本上都會買那種大瓶的水或是自己帶那種容量大的水壺去幹活。

但有兩位工友卻因為總帶著大號保溫杯上工被監管人員盯上了,這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是負責接通項目二期電路的電工楊某帶著大號保溫瓶來回穿梭於工地和宿舍之間,來來去去五六次之後,引起了監管人員的注意。

隨後,監管人員在查看宿舍的時候,發現楊某盜竊了工地的電纜線頭藏於被窩中,於是選擇報警,將楊某與其同謀,也是楊某的侄子一併移交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值班民警出警現場後對嫌疑人進行詢問後得知,男子楊海某今年46歲,與35歲男子楊金某系叔侄關係,二人都是該工地的水電工人。

經二人供述,在案發當日,他們工作完成後,剩餘約30條30公分長、拇指粗的電纜線頭一批,按照規定應將剩餘線頭交回項目部,但二人心生歹意,商量將這些電纜線頭盜走,一人負責分揀,一人負責運輸。

最終,卻因行為異常引起了監管人員的注意而被捕。

經審訊,嫌疑人楊海某、楊金某對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所盜電纜線頭已依法追繳退還事主。

由於工地上的材料挺多的,所以有不少的人動歪心選擇鋌而走險的偷材料,但盜竊屬於違法行為,為了掙錢把自己的人生搭進去不值得!

工地盜竊怎麼判?

當構成盜竊罪的時候,需要看具體的金額來進行量刑,如果不構成犯罪的,則由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 一般情況下,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 如果屬於盜竊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如果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而在《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中,對盜竊犯罪的量刑更規範、更標準,相關條款如下:

第一百一十五條:犯罪數額1000元以上不滿15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犯罪數額1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2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盜竊價值2000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第一百一十六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萬元以上不滿6萬元的,盜竊1萬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數額7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第一百一十七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6萬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數額4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其實不論在什麼地方,盜竊都是不合法規的,對於這種損人不利己的行為,我們應該堅決抵制,做一個良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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