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忘28年的國庫券兌換成功,江夏居民收穫「失而復得的驚喜」

長江日報 發佈 2022-07-06T21:34:13.061392+00:00

一張遺忘了28年的國庫券,終於成功兌換回了1000元本金和3年的利息。7月5日,56歲的江夏居民張春玲告訴記者,這個過程讓她「有種失而復得的驚喜」。

長江日報大武漢客戶端7月5日訊一張遺忘了28年的國庫券,終於成功兌換回了1000元本金和3年的利息。7月5日,56歲的江夏居民張春玲告訴記者,這個過程讓她「有種失而復得的驚喜」。

張春玲遺忘的國債券。通訊員周婷供圖

張春玲說,1994年她購買了武昌縣(現江夏區)財政局代發行的三年期國庫券,票面金額為1000元,買入價是1060元。但因為種種原因,張春玲在隨後多年間一直遺忘了這張債券,直到退休後在家中收拾,才發現這張紙質已經泛黃的國庫券。

時隔28年,這張債券還能否兌現?張春玲心裡也沒底。她諮詢得知,國債不屬於銀行發行,無法在市面上的金融機構兌現。無奈之下,張春玲把希望寄托在政府部門。

6月28日,她敲開了江夏區財政局辦公室的大門,該部門負責人張俊受理了此事。

「一接到該訴求,我們立即向張女士表示一定會妥善處理。」張俊告訴記者,隨後他拍下了這張舊國庫券的細節,第一時間向該局主要領導匯報,並先後向市財政局、省財政廳諮詢,得知該國庫券可以按照當時國家規定的利息兌付後,及時將好消息反饋給當事人。此外,該局工作人員還特意查詢並核驗該期國庫券的相關利率政策,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為張女士計算了該國庫券兌付金額,本金加上3年的利息總共1600元。

7月4日,在區財政局簽下國債結算協議後,張春玲領回本息,「原本只打算兌回本金,沒想到還有利息。」

據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過期國庫券在兌付中,僅計算票據期間內利息,超期後不予計算。江夏區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1000元國庫券金額現在看來可能不算大,但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群眾的每一筆錢,每一件事情都不是小事。(長江日報記者汪崢 通訊員周婷 田勇)

【編輯:鄧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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