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周易》火澤睽卦的一點見解

先知先覺的狼 發佈 2022-07-19T14:28:15.732407+00:00

目不相視,即二目不能集中視線同視一物。離火居上而炎上、兌澤處下而潤下,二體相違,其性本異,故有睽違之意。


䷥睽小事吉

睽〈名〉(形聲。從目,癸聲。本義:兩眼不看一地方)斜視。目不相視,即二目不能集中視線同視一物。〈動〉1·分離;背離。2·違背,不合。3·張目注視。

離火居上而炎上、兌澤處下而潤下,二體相違,其性本異,故有睽違之意。上火下澤,相違不相濟。克則生,往復無空。萬物有所不同,必有所異,相互矛盾。睽即矛盾。茂盛的河澤地帶,燃起了一堆火,斜視一眼,挺彆扭。睽卦的意思為乖離,人與人相互見外,彼此涇渭分明。同床異夢、各走各的路、道不同不相為謀,都可以用來說明睽卦。睽的金文從䀠[qú]從癸,後來簡化為從目從癸。歸藏作瞿[qú]。另一可能為睽假借為戣,戣是一種兵器,與瞿近似。'鄭玄:'戣、瞿,蓋今三鋒矛。'這不但可以解釋為何歸藏將'睽'作'瞿',還可解釋為何《繫辭》這麼說: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卦象上離為戈兵,下兌為銳,銳利之戈兵,符合戣之義。上博簡作楑[kuí],楑通揆[kuí],為揆度、法度的意思。帛書卦名即作乖。乖也是乖張、乖離的乖,意思為不協調,無法一致。就卦象來看,睽卦是兩女同居不同心,少女在下,中女在上,六三與六五都不當位,澤水在下又潤下,離火在上又炎上,澤與火背道而馳,各走各的路;兩個女人同住而各有所思,無法相處。凡事小事或者可成,但是因為人心違和,缺乏團隊的諧調,所以不能成大事,反而應該注意如何管理人心向背的問題。

《序卦傳》: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

《繫辭》:弦木為弧,剡[yǎn]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

《雜卦傳》:睽,外也。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李世鉁曰:家人之後繼之以睽,家之睽由於婦人也。睽卦為家人之反,家人二陰得正,睽二陰失正。女不正則家道乖,此卦之微意也。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當位,不應。處睽之始,猶如初與人乖違,而位卑無應,本當有悔。惟其陽剛得正,心存悅道,與人合志,故能無悔。又初九處睽有道,如喪馬而睽,知逐之則不可合矣,故能勿逐,靜待其自復而睽消。又如對待與己對立之人,能和顏謙遜以接見之,俟其改過遷善,則睽亦可消。此說明初九能謙退勿動、居易俟命,則乖睽自消而無咎害。處於睽違孤獨的時候,應有去者不追,來者不拒的心理準備,凡事不可強求。失去的馬,不必去追逐,該回來的時候它自然會回來;有惡人來,也不能拒絕,還是必需與他見面,以避免罪咎。處睽乖的時候,事事動輒得咎,凡事不宜主動,處於被動而順應所發生的事,無可無不可,才能免於後悔與罪咎。《既濟》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震》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於九陵勿逐七日得。

馬振彪曰:喪馬,則其情已睽而不同,勿逐自復,則雖睽而不終異,此善處睽之道也。在我者不強其同,則在彼者自異而不異,可悟合睽之用也。至於惡人本與人異,我不以異類視之,而遜順接見之,則異者亦無不可同,此亦睽之時用也。

九二,遇主於巷無咎

《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也。

不當位,有應,居中。當睽之時,失位不安,本有咎害。惟其陽居陰位,守謙順時,又處中位,行不失中道,終能於不期然之間,與所應之六五於巷道相遇,睽違遂合,故獲無咎。得此爻,若是為人主管要求才,則無法以正式的手段求得,必須求之於巷道,台面下運籌;而如果是要謀事,也當如此。巷道見面,比喻不是很光明正大,而是暗地裡進行。但成大事不拘小節,所以象傳說:'遇主於巷,未失道也。'意思說,這麼做並沒有違背正道。九二與六五相應,為'遇主'之象,然而睽卦為人事違和的時候,九二與六五之間又有坎險(三至五爻的互卦為坎),因此遇主於巷實為不得已,勢之所然,只要不違背正道,當然沒有罪咎可言。

王弼曰:九二處睽失位,將無所安,然六五亦失位,俱求其黨,出門同趣,不期而遇,故曰遇主於巷。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不當位,有應。陰柔失正,近厄於兩陽之間,有心理上之威脅,猶如一輛大車,後有九二拖曳著車座,前有九四牽制著牛角,進退不得,處境困難。又如將遭人施以黥[qíng]額、割鼻之刑罰,心生疑慮和恐懼。惟六三雖處境困難,睽違不堪,惟其能專情於上九,不受二四之牽制,終能與上九歡合,故曰無初有終。車子是遠行及載物的工具,車子困住比喻事情前進有困難,停頓無法前進。

朱熹曰:六三與上九正應,而三居二陽之間,後為九二所曳,前為九四所掣。而當睽之時,上九猜狠方深,故又有髠[kūn](除其鬢髮)、劓之傷。然邪不勝正,終必有合。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

《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

不當位,不應。處睽之時,卻孤立無應,三、五兩陰雖上下近比,但各有專主,故獨顯其睽孤之象。然九四不強求陰陽相應,適逢初九亦獨處失應,兩剛引為同志,相交以誠,故雖有乖睽之厲,終能無咎。九四居於互體坎中,處多懼之位而為六五所乘。初九及六三都有'惡人'之描述,注家多認為'惡人'即指九四,則九四是眾人眼中的惡人,因而受到孤立。但九四乃面噁心善之人,或者是有前科但並不是那麼壞的人,而且與人可以誠信相交,唯眾人以貌取人。現在則遇到知音,與他誠心相交,故得無咎。

王弼曰:九四無應獨處,初九亦無應特立,處睽之時,俱在獨立,同處體下,同志者也。而己失位,比於三、五,皆與己乖,處無所安,故求其疇[chóu]類而自托焉,故曰遇元夫也。同志相得而無疑焉,故曰交孚也。雖在乖隔,志固得行,故雖危無咎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不當位,有應,居中。陰居陽位,本有悔。惟柔順居尊,下應九二,而九二正以柔和平順而適中之濟睽之道,期待遇合,故獲悔亡,而往應必無咎害。九二說遇主於巷,君臣相見因時機不對而勉強在暗巷裡。六五則是君臣能在一起吃大餐。噬膚,有兩種解釋。一是受到肌膚被咬的傷,受傷很淺,意指受到刑罰,可再參考《噬嗑》六二,噬膚滅鼻無咎。第二種解釋是吃到柔脆好吃的膚肉。膚為食物,帶皮、外脆內軟,好吃的肉。

李光地曰:睽之時小事吉者,徑情直行則難合,委曲巽入則易通也,如食物然,齧[niè]其體骨則難,而噬其膚則易。九二遇我乎巷,是厥宗之來噬膚也,我往合之,睽者不睽矣,此所以悔亡也,何咎之有。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又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不當位,有應。陽剛處睽之極,與六三睽離至久,孤獨煩躁,妄生猜疑,心中遂產生種種幻覺,有時見其變成丑豬背負污泥,又有時見其以車載鬼奔馳,起先看他像舉起弓箭射我,後來又脫去其弓箭不射(或謂變成像端著酒壺來誘惑我)。而上九猜疑既消,知六三非寇敵,實為良配,故自此以後,陰陽和合,必可獲吉。鬼,歷代註解都把鬼解釋為鬼神的鬼,'載鬼一車'為無中生有,或是詭怪之極。此或指載著一車鬼方。鬼方為殷商時的方國,《既濟》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未濟》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的記載。則此有可能是戰勝而歸之象,只是來者當睽孤孤獨惆悵之時,見到小豬快樂在享受泥巴浴,然後又見到載著一車的鬼方俘虜,一時之間不知發生何事,反應不過而心生疑慮,張弓而欲自防。'匪寇婚媾'有兩種解釋。一、若不是盜賊來犯,就已順利完成婚姻。匪,非,否定的意思。或作'若非',可譯作'要不是…'。二、讀作'匪寇,婚媾',意思為來者不是賊寇,而是來求婚媾的。從後文'往遇雨則吉'推斷,應以第二種意思為佳。寇也有兩種解釋,一是寇敵、寇讎[chóu],也就是敵人或仇人的意思。二是盜賊的意思。婚媾,女子嫁人為婚,再嫁、重婚為媾,婚媾即結婚、婚姻之意。

劉沅曰:上九剛極而過用其明,猜疑益甚,所見益奇,見豕負塗,疑其不潔而污己也,載鬼一車,疑其為幻而祟己也,先張之弧,疑其設機以射己,後說之弧,疑其虛無以誤己,皆形容其睽孤之象。所以然者,因上疑三為寇也。其實三與上應,本非寇而婚媾,疑消則明生而說應,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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