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內「隔空」雲調解 新洲法院幫八旬老人「討薪」

湖北日報 發佈 2022-07-20T13:18:14.933633+00:00

湖北日報訊(記者劉暢、通訊員萬丹)「原告同意支付拖欠的工資,我們這下也心安了。」近日,武漢市新洲區法院立案庭通過遠程提訊設備,組織原告張婆婆(化名)等人和被羈押在看守所的被告李某(化名)成功進行一起雲上訴前調解。2020年年初,82歲的張婆婆受僱到李某承包的工地上務工。

湖北日報訊(記者劉暢、通訊員萬丹)「原告同意支付拖欠的工資,我們這下也心安了。」近日,武漢市新洲區法院立案庭通過遠程提訊設備,組織原告張婆婆(化名)等人和被羈押在看守所的被告李某(化名)成功進行一起雲上訴前調解。

2020年年初,82歲的張婆婆受僱到李某承包的工地上務工。2021年3月,經雙方結算,李某尚欠張婆婆1.6萬元,並出具了欠條。2021年11月,李某支付給張婆婆4500元後,就不再支付剩餘工資款。經張婆婆多次催討,李某以種種理由推脫,甚至玩起了「失蹤」。無奈之下,2022年6月底,張婆婆將李某起訴到新洲區法院。

立案後,考慮到張婆婆年事已高,且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出於高效、便民目的,該案被移送到了訴前調解室。

調解員在接到案件後,當即電話聯繫李某。然而,李某的手機始終處於關機狀態。調解員初步判斷,李某存在惡意規避債務的可能。在與原告核實後,立案庭幹警使用審判管理系統協查找人功能,確認了李某電話號碼準確無誤,但一直無法查清李某手機關機的具體原因。

於是,幹警再次通過審判管理系統關聯案件匹配,終於查到了李某的信息。原來,2022年6月中旬,李某因涉嫌私刻公章罪,被逮捕後羈押在看守所,並被判刑。

得此消息,立案庭幹警當即決定,抓住李某還未被送往外地監獄服刑的時機,第一時間組織雙方訴前調解。

7月15日下午,張婆婆的訴訟代理人,以及另外2起案件的原告來到法院進行調解。在新洲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和法警大隊的協調和幫助下,調解員順利通過遠程提訊設備與李某進行了視頻連線,遠程對話溝通。

最終,在法官的釋法明理和耐心勸說下,雙方很快達成了調解協議,約定了給付時間。李某表示,服刑完畢後會第一時間聯繫原告,並踏踏實實努力工作,爭取在2023年5月,將拖欠張婆婆等人的5萬元工資款全部付清。同時,李某也表達了對老人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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