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聚合平台政策存空白 交通運輸部:出現安全事件時聚合平台先行賠付

21世紀經濟報道 發佈 2022-08-23T17:32:37.586167+00:00

據交通運輸部,8月22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對滴滴出行、T3出行、高德、曹操出行、首汽約車、美團打車、萬順叫車、享道出行、如祺出行、陽光出行、嘀嗒出行等11家平台公司進行了提醒式約談。

21世紀經濟報導見習記者 鍾雨欣 鄭雪 北京報導

據交通運輸部,8月22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對滴滴出行、T3出行、高德、曹操出行、首汽約車、美團打車、萬順叫車、享道出行、如祺出行、陽光出行、嘀嗒出行等11家平台公司進行了提醒式約談。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約談對聚合平台做出了要求,提出:要確保接入的網約車平台符合有關規定,督促接入的網約車平台公司加強車輛和人員管理。出現安全事件時,聚合平台公司要依法履行先行賠付責任,並和涉事網約車平台公司共同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南方財經合規科技研究院長期關注聚合平台合規監管問題,多次呼籲平台重視乘客的安全保障,完善相關機制,不斷提高運營安全水平。

受訪專家認為,此次約談是重要的監管變化,進一步強調了聚合平台的主體責任,能夠有效地緩解聚合平台與接入平台之間可能出現的責任推諉問題。

滴滴、高德等11家網約車平台被約談

本次約談指出,經梳理行業監測、群眾來電來信及媒體報導等情況,發現部分平台公司存在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侵害從業人員和乘客合法權益、非法營運突出、潛藏安全穩定風險隱患等問題。

約談要求,一是要深入排查整治各平台公司存在的穩定風險隱患,及時做好防範化解,確保行業穩定。二是要落實交通運輸新業態平台企業「陽光行動」要求,提高經營策略的公開透明度,健全客服體系,維護從業人員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三是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合規開展經營,嚴把准入關,清退不合規車輛和人員。聚合平台要確保接入的網約車平台符合有關規定,督促接入的網約車平台公司加強車輛和人員管理。出現安全事件時,聚合平台公司要依法履行先行賠付責任,並和涉事網約車平台公司共同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四是要加強運營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產能力,完善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司機管理和教育培訓。

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松表示,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由交通運輸部牽頭,多部門協同實現更精準高效的監管。「提醒式約談的監管方式還是比較柔性的,對於企業出現的一些問題苗頭進行及時地提醒,給出整改的要求建議。」

經營合規化進程加速

在2022年2月24日召開的交通運輸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運輸部相關負責同志表示,要實施交通運輸新業態平台企業抽成「陽光行動」, 著力規範交通運輸新業態企業經營行為,推動企業計價規則、抽成規則等經營策略公平透明,保障從業人員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本次約談再次強調了「陽光行動」相關要求。

在2022年7月的交通運輸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王繡春介紹了網約車「陽光行動」落實情況。據介紹,滴滴出行、T3出行、曹操出行等11個主要平台公司按照要求,做好公開計價規則、合理設定抽成比例上限並公開、駕駛員端實時顯示抽成比例等各項工作。

在公開計價規則方面,各主要平台公司均已通過應用程式APP等形式向社會主動公開了計價規則。

在合理設定抽成比例上限並公開方面,各主要平台公司公布的抽成比例上限多在18%至30%之間,均已通過應用程式APP、企業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開抽成比例上限。

在駕駛員端實時顯示抽成比例方面,各主要平台公司按照「陽光行動」要求,在駕駛員端設計了包括乘客支付總金額、駕駛員勞動報酬、抽成比例和抽成比例計算公式等信息在內的界面。目前,各主要平台公司均已在各自所有運營城市上線。

「陽光行動」在不斷推進的同時,太原、西寧、杭州、廣州等多地正加快清退網約車無證營運車輛,網約車行業合規化進程加速。

「各地加速清退無證網約車,對於保障司乘權益、推動行業正向健康發展是有益的。」顧大松表示,「全面合規是大勢所趨,有利於行業公平競爭,對於乘客來說也有了更強的安全保障。」

聚合打車平台需重視資質審核

聚合平台本身不從事客運服務,而是提供「交易撮合」,將流量分發給接入的網約車平台,通過第三方網約車平台來為乘客提供打車服務。7月,女大學生高德打車遇車禍身亡,引發公眾對聚合打車平台合規問題的討論。

當乘客遇到問題時,聚合平台和接入平台可能出現互相「踢皮球」的情況。本次約談明確,「出現安全事件時,聚合平台公司要依法履行先行賠付責任,並和涉事網約車平台公司共同做好事故處理工作。」顧大松認為,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監管變化,從共同承運人的角度定位聚合平台,進一步強調了聚合平台的主體責任,能夠有效地緩解聚合平台與接入平台之間可能出現的責任推諉問題。

顧大松表示,目前針對網約車聚合平台的政策法規還存在一定空白。「聚合打車業務應受電子商務法相關規定約束,即對接入的運力平台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網約車聚合平台雖然不直接提供運力服務,但並不能游離在監管之外。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要求申請進入平台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聯繫方式、行政許可等真實信息,進行核驗、登記,建立登記檔案,並定期核驗更新。

早在2019年11月,交通運輸部等6部門就聯合約談了8家網約車順風車平台公司。在通報中指出,一些網約車聚合平台出現接入不合規的網約車平台公司、車輛和司機,以「聚合」的名義從事非法網約車經營等新問題。約談要求,聚合平台要加強對接入的網約車平台公司經營資質的審核把關工作,並督促網約車平台對車輛和司機從業資質嚴格把關,共同承擔起安全保障責任和解決乘客投訴的兜底責任。

去年9月,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加快推進網約車合規化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進網約車合規化進程。今年2月,交通運輸部等多部門聯合修訂發布《關於加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行業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聯合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對多部門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聯合監管事項進行了完善,其中明確要求地方各級有關部門要切實做好網約車駕駛員背景核查與監管工作,嚴把從業人員准入關。

據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台統計,截至2022年7月31日,全國共有279家網約車平台公司取得網約車平台經營許可,環比增加2家;各地共發放網約車駕駛員證460.0萬本、車輛運輸證188.2萬本,環比分別增長1.5%、2.4%。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台7月份共收到訂單信息6.95億單,環比上升9.3%。

在訂單量前10名的平台中,按訂單合規率(指駕駛員和車輛均獲得許可的訂單量占比)從高到低的分別是享道出行、如祺出行、T3出行、攜華出行、首汽約車、萬順叫車、曹操出行、美團打車、滴滴出行、花小豬出行。本月訂單合規率增長前3名的依次是攜華出行、美團打車、萬順叫車;增長最後3名的依次是享道出行、曹操出行、如祺出行。

其中,面向乘客、與網約車平台公司共同提供服務的平台(俗稱「聚合平台」)完成1.53億單,按訂單合規率由高到低的分別是攜程用車、美團打車、高德打車、滴滴出行(含花小豬出行)、百度打車。

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台首次公布聚合平台的訂單量和合規比例,釋放出什麼信號?顧大松向記者表示,「這個轉變體現出監管對聚合平台定位的變化,更多地將聚合平台看作共同承運人,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責任。及時上傳日常相關數據。

「流量平台接入運力平台開展聚合打車業務,有利於網約車行業的競爭發展。接下來聚合平台應發揮好平台治理功能,加強對接入平台的資質審核,守好安全底線,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顧大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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