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嚴查「霸王條款」侵權行為

聊城晚報 發佈 2022-10-27T22:20:15.674567+00:00

10月21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針對當前不少經營者利用「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執法檢查、監督查處力度,切實規範市場經營秩序,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本報訊(記者 曹天偉)10月21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針對當前不少經營者利用「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執法檢查、監督查處力度,切實規範市場經營秩序,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所謂「霸王條款」,是指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退、換商品包裝或外觀必須完好,否則收取相關費用」「此卡務必在有效期內使用,卡內金額過期作廢」「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在法律許可範圍內保留對本卡消費細則作最終修改之決定權」「特價商品,概不退換」等信息為常見的「霸王條款」。

在全市開展的對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中,市市場監管局發現不少經營者利用「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

為此,該局發函提醒,消費者在遭遇「霸王條款」時,應首先與經營者協商解決,指出「霸王條款」的不合理之處,爭取雙方達成合意;若經營者拒不承認,或者明確拒絕取消「霸王條款」,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尋求消協出面調解。因「霸王條款」給消費者造成嚴重損害的,消費者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投訴,或依法提起訴訟,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對「霸王條款」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按照法律法規予以查處,對於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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