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3歲男童死亡後,有人竟想用10萬塊錢堵家屬的嘴

聞舞視界 發佈 2022-11-03T17:00:09.466005+00:00

在擁有官方背景的蘭州市七里河區應急管理局和蘭州公安七里河分局相繼發布通報之後,3歲亡童父親在公開平台的發聲,讓我們終於可以在語焉不詳的通報之外,深入了解一些孩子煤氣中毒之後送醫過程中遭遇的細節。

「我們的訴求就是社區可以給我們一個說法,給孩子一個說法。」

今天中午,認證信息為「蘭州煤氣中毒男童家屬」的百度帳號「為兒子討公道」,首次對外講述了孩子煤氣中毒之後的就醫遭遇,誓言為「目前已經下葬」的3歲兒子討要一個說法。

在擁有官方背景的蘭州市七里河區應急管理局和蘭州公安七里河分局相繼發布通報之後,3歲亡童父親在公開平台的發聲,讓我們終於可以在語焉不詳的通報之外,深入了解一些孩子煤氣中毒之後送醫過程中遭遇的細節。

在講述中,亡童父親還給出了同蘭州警方通報措辭不一致的說法。同時,他還提到,孩子出事之後,有中間人想以個人名義給他10萬塊錢,「寫明不再追究社區責任」。為了透過第一視角歡迎孩子煤氣中毒之後的整個過程,有必要仔細來梳理一番時間節點。

按照亡童父親的說法,11月1日中午,發現妻子有煤氣中毒表現後當即進行了一些應急搶救措施,妻子有所好轉後,他發現躺在床上的孩子「也出現了大小便失禁的情況」,且已經「昏迷了」。

情急之下,亡童父親撥打了社區電話、120、110,遺憾的是「都沒打通」,至於為何沒有撥通這些電話的原因不得而知,到底是慌亂之中孩子父親疏忽所致,還是另有隱情,這可能需要進一步調查確認,但對照通報可以確認的是,蘭州警方自己承認的接警時間為「13時43分」。

而早在一個小時之前的「12時40分左右」,亡童父親就已經出門向社區求救,並「提出用防疫工作人員車輛送孩子去醫院」,「但這個方法並沒有成功」,此時,「孩子還有呼吸」。這一說法與目擊者說法一致,在孩子從家裡挪到外面之後,「那時候孩子是有呼吸的」。

亡童父親在第一個卡口向社區工作人員求助,「到了樓下第一個卡口,我向社區工作人員求助,兩個工作人員一個說沒帶手機,另一個說不歸我們管」,只是讓家屬繼續打120。期間,社區人員還問孩子父親有沒有核酸,而這是一個封控小區,整個小區已經連續10天沒有做核酸。

讀到這裡,大家可能同我一樣疑惑,封控小區不做核酸,封控的意義又在哪裡?說實話,對於蘭州採取的這種防控策略,我也不解其中玄機。

「後來等了很久,120都沒來」,對於這段等待時間,目擊者的說法是「等了快半個小時」,而且目擊者的說法更為具體,「孩子父親想自行將孩子送去醫院,但在初期遭遇了卡口防疫人員的阻攔」。

無奈之下,亡童父親「扯開圍擋,帶孩子衝出門」,好心人替他們叫了一輛計程車去醫院,「計程車費用也是好心人替我們結的,我現在還在找這位幫忙打車的好心人,打車費用還沒來得及還給人家」,透過細節可以看出,縱使孩子沒了,這名父親還是保持了對好心人應有的感恩。

蘭州警方在通報中的說法是,「接群眾求助警情」後,「協助群眾於13時57分將2人送往醫院救治」,而亡童父親在陳述中稱,「派出所民警是在孩子已經到醫院搶救的時候才趕到的」,相信,孩子父親不可能撒謊,只是蘭州警方到底如何「協助」似乎應該有更明確的說法,如果無法給出具體「協助」方式,外界有理由相信通報撒謊了。

亡童父親確認,是警方帶著法醫給孩子做了屍檢,「屍檢上說是煤氣中毒死亡,醫院給的結果是窒息死亡」,這兩種不同死因是否為一種說法的兩種不同表述,作為非醫學專業人士不予置評,但專業人士應該可以做出判斷。

在孩子父親看來,「我的孩子如果能早一些送醫院也許還能救過來」,孩子煤氣中毒之後的整個送醫過程,其實就是孩子與死神賽跑的時間差,在等待死亡的時間裡,儘可能早一點得到救治生還的概率就高一點,從12:40分許孩子父親下樓求助開始,到送醫院搶救,這個過程到底耽擱了多少時間,是比通報孩子死亡原因更重要的細節,可惜,事發至今,我們並沒有看到蘭州方面給出通報之外的任何回應。

但亡童父親透露的事發之後,當地社區一些台面之下的做法卻讓人感到非常憤怒。他說,出事後「一名自稱是社區前領導人的人一直在幫我們協調」,也有自稱是民間組織的機構聯繫他,「說以個人名義給我10萬塊錢」,但要他簽個協議,並且在協議上寫明「再追究社區的責任,把孩子下葬」。

雖然孩子已經下葬,但這名父親表示自己沒有簽字,「只是想要一個說法」,「希望社區可以給我一個正面回應,告訴我當時為什麼不放行,為什麼告訴我要上報領導,等領導給通知才能放行?」

平心而論,身處封控小區,在孩子煤氣中毒後還被阻攔去醫院就醫,最終在長時間的耽擱之後孩子不治身亡,家屬討要一個說法,追問應急機制為何失效,救命通道為何不暢,於情於理應當應分,但直到孩子下葬之後,社區還沒有主動聯繫家屬,這種善後態度著實讓人憤怒卻又無可奈何。

10萬元封口費就想讓失去3歲兒子的父親不再追究社區責任,「責任」二字也太過廉價了,承擔責任的代價也太低了。因機械執行封控策略而人為導致了不該凋零的生命隕落,經濟補償之外嚴肅追責必不可少,這種追責可以是瀆職、失職、濫用職權,無論哪一種也絕非10萬塊錢就可以息事寧人。

誠如媒體評論所言,「蘭州3歲兒童中毒死亡,不能讓一氧化碳扛下所有」。面對亡童家屬追問說法的訴求,蘭州方面不該沉默,特別是在家屬說辭與公開通報存在不一致的前提下,更應該積極介入調查整個就醫流程,查清是否存在耽擱環節,讓一名3歲孩子救治不及時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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