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官員等級為幾品的可享受頂戴上的「花翎」

御風而行之鯤 發佈 2022-11-11T05:24:26.362906+00:00

在清代區別官員看等級最直觀的是官服「補子」,也就是在衣服胸前打一塊大大的「補丁」,補子圖案文官和武官不同,文官的圖案是飛禽,武官的圖案是走獸。

在清代區別官員看等級最直觀的是官服「補子」,也就是在衣服胸前打一塊大大的「補丁」,補子圖案文官和武官不同,文官的圖案是飛禽,武官的圖案是走獸。各品級的官員動物圖案也不同,文官從一品到九品,胸前的圖案分別是:仙鶴、錦雞、孔雀、雪雀、白鷳、鷺鷥、鸂鶒、鵪鶉、練雀;武官從一品到九品,胸前的補子分別是:麒麟、獅子、豹、虎、熊、彪、犀牛、犀牛、海馬。

除此之外,頂戴也是區別清代官員等級的一個重要特徵。「頂戴」即是官員戴的帽頂。一、二品分別為純紅和雜紅;三、四品分別為亮藍和暗藍。進士、舉人、貢生都戴金頂,生員、監生則戴銀頂。帽子上面的頂珠不過不分文官、武官,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紅起花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及藍色明玻璃,四品為青金石及藍色涅玻璃,五品為水晶及白色明玻璃,六品為硨磲及白色涅玻璃,七品為素金,八品為起花金,九品為鏤花金。無官品的自然無頂珠。

頂戴上插的「花翎」更是一種辨等威、昭品秩的標誌,是皇帝特賜的插在帽子上的裝飾品,非一般官員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級、賞賜軍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隨意不戴,如有違反則嚴行參處;一般降職或革職留任的官員,仍可按其本人品級穿朝服,而被罰拔去花翎則是非同一般的嚴重處罰。翎分藍翎和花翎兩種。鶡羽做藍翎,孔雀羽做花翎。花翎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所謂「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狀的圓,一個圓圈就算做一眼。

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據統計,從乾隆皇帝開始,到清朝滅亡,前後只賞賜了七個三眼花翎,分別是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就連被乾隆皇帝寵上天的和珅,都沒有得到三眼花翎,這七個人中有一個比較特殊,那就是李鴻章,他是漢臣,但因為功勞太大,又被慈禧太后重用,所以被賜予三眼花翎。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這在當時是千古猶榮的恩寵。

清朝爵位中最為顯貴的親王、郡王、貝勒,按清初的規定是不戴花翎的;但乾隆年間,許多人以兼任內大臣等職務為由乞翎,因此之後親王、郡王、貝勒開始佩戴三眼花翎。皇室成員中爵位低於親王、郡王、貝勒的貝子和固倫額駙(即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 有資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國公或輔國公的親貴、和碩額駙(即妃嬪所生公主的丈夫) 有資格享戴雙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內大臣、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擔任這些職務的人必須是滿洲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有資格享戴單眼花翎,而外任文臣則沒有被賜予花翎的。

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貴族特有的冠飾,而即使在宗藩內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濫用;有資格享戴花翎的親貴們要在十歲時,必須通過騎、射兩項考試才能戴用。但後來花翎賞賜漸多,就不一定經過考試了。

到了清朝後期,財政出現危機,花翎就有些泛濫,完全不按照清朝中前期的規定執行,甚至有些人只要為朝廷捐獻上萬兩銀子,就可以換來花翎佩戴權,不過也僅局限於「一眼花翎」。第一次鴉片戰爭後,因國庫空虛,竟有了捐翎的例制,花翎為7000兩實銀,藍翎為5000兩實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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