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畢節商家不應僅憑質疑,就將小女孩個人信息張貼出去

君無雙 發佈 2022-11-16T15:16:21.719557+00:00

近日在貴州畢節,商家質疑一名小女孩買文具時沒有付款,便將小女孩的個人信息張貼在了店鋪門外。商家的這一舉動,讓11歲的小女孩看到之後,感到非常的傷心難過,為證清白,這名小女孩選擇了跳樓自殺!網傳貴州畢節11歲女孩去文具店買了3.

近日在貴州畢節,商家質疑一名小女孩買文具時沒有付款,便將小女孩的個人信息張貼在了店鋪門外。商家的這一舉動,讓11歲的小女孩看到之後,感到非常的傷心難過,為證清白,這名小女孩選擇了跳樓自殺!

網傳貴州畢節11歲女孩去文具店買了3.6元的學習用品,當時已經將錢放在了收銀櫃檯上,一起的兩位同學也能給女孩作證,說她已經付了錢,監控也能證明。

但是文具店老闆依舊不依不饒,未經許可便私自翻女孩書包,把小女孩的個人信息貼在店門口進行「懸賞」,老闆還送彩筆給兩個小學生,讓他們在學校宣傳女孩偷東西,小女孩老師還轉發了這些信息以至於孩子被同學們孤立,被冷嘲熱諷。

如果不是因為文具店老闆認為11歲的小女孩買東西沒有付錢,私自將其個人信息張貼在店門口懸賞,導致小女孩在學校遭受冷嘲熱諷,小女孩也不會做出如此過激的行為。

而且據說文具店老闆所質疑的未付款金額僅僅只有3.6元,就為了這3.6元,把個人信息全部公之於眾,讓一個小女孩這麼的沒有面子,硬生生的逼死了一個小女孩,這真是太過分了。

如果網傳的都是事實的話,那不僅僅是這個老闆要負有巨大的責任,學校的老師也是非常的可惡。即便是小女孩真的犯了錯,難道老師不應該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和保護嗎?反而還轉發消息,這不是明擺著讓小女孩身敗名裂嗎?

為人師表,哪能這麼做呢?又有哪個學生沒犯過錯誤呢?

古人云: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即便是自己的學生犯了錯,那首先應該做的是批評教育,不要讓孩子再次犯錯。如果直接將其犯的錯誤公布於眾,讓所有的人,所有的同學,師生都知道,那無疑會讓女孩感到無地自容,羞愧難當,你讓她以後如何面對同學,面對老師,面對社會?


更何況,如果小女孩是被冤枉的,在面對如此巨大的冤枉之下,一個11歲的小女孩又怎麼能夠承受得了?

這件事情連調查都沒有調查清楚,就私下結論,老師進行轉發,商店老闆私自張貼出她人隱私,這都是在違法犯罪。

且不管這件事情是真的付了錢還是真的沒付錢,老闆都不應該私自將小女孩的個人信息公布於眾,這明顯是侵犯了他人的隱私,這是明顯的在違法犯罪。

即便是小女孩真的沒有付錢,那完全可以去到學校尋找小女孩進行付錢,或者是打110報警。大方一點的老闆可能根本不會在乎這3.6元,即便是知道小孩沒有付錢,稍微胸懷寬廣的人都不會太在乎,也不會硬逼著去要,更不用說,為了3.6元錢去把他人的信息公布於眾,把一個小女孩逼上絕路,這簡直是毫無人性!

現在具體的情況還在調查之中,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名老闆私自將他人的信息公布於眾,明顯是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明顯是在違法犯罪,對於文體店老闆的這種行為,必須要嚴厲懲治,讓其付出法律的代價,必須要將事情調查清楚,還女孩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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