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十二大酷刑,一個比一個殘忍,你都知道幾個?

蓋樓層面積 發佈 2022-11-22T23:38:36.273197+00:00

古代有無數諸子百家,其中最著名的便是法家了,以管仲、士匄、子產、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樂毅為代表,法家提倡以法治為核心思想的重要學派,以富國強兵為己任。

古代有無數諸子百家,其中最著名的便是法家了,以管仲、士匄、子產、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樂毅為代表,法家提倡以法治為核心思想的重要學派,以富國強兵為己任。法家也隨之衍生了很多酷刑,在法家看來,酷刑是禁止犯罪的手段,犯罪一旦被禁止了,那天下便「無刑」,大家都害怕嚴酷刑法,自然不敢去犯罪。秦朝的國策就是遵循法家的政策理論,秦國當時有許多酷刑,並且隨著時代變遷,當時秦國的很多酷刑在後來的朝代都還存在。小南今天就帶大家來看看封建社會中的十二大酷刑,在文明尚未開化的中國古代,通過對人肉身的處置達到懲罰目的的酷刑,一個比一個殘忍!

一、凌遲


凌遲始見於遼代,俗稱「千刀萬剮」,是我國古代社會中最殘酷的刑罰之一。遼國是第一個將凌遲列入刑法的國家,隨後的金、元、明、清的法律中都有凌遲這一刑罰。凌遲一共要用3357刀,最後一刀必須要將罪犯刺死才算成功,並且之前的3356刀都不允許罪犯死掉。歷史上的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當時的崇禎皇帝信了反間計,誤以為袁崇煥通敵叛國,崇禎皇帝下令將其凌遲處死,在行刑前用漁網附身(漁網會使肌肉突出,方便下刀),隨後將其遊街示眾,當時北京城的無知百姓都衝上去將袁崇煥的肉一塊塊咬了下來,在那種環境下,身體的痛遠小於心理上的痛,百姓爭先恐後的來搶食袁崇煥的肉!總體來說,凌遲這一刑罰主要針對嚴重危及統治階級秩序及利益的罪犯。

二、車裂


車裂古時稱為轅或車轅。《周禮·秋官·條狼氏》中云:「誓馭曰車轘。」前人註解說:「車轘,謂車裂也。」可見,早在周代就已實行車裂之刑,俗稱五牛分屍或五馬分屍,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車上,套上馬匹,分別向不同的方向拉,這樣把人的身體硬撕裂為五塊,所以名為車裂。有時,執行這種刑罰時不用車,而直接用五條牛或馬來拉。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歷史上的商鞅就是車裂而死,西漢時期的彭越,也是被車裂。古代人們一提及車裂之刑,便談虎色變,足見在當時是多麼殘酷的刑罰。

三、腰斬

這種刑罰在周代已經出現,直到雍正年間才被廢除,一開始腰斬是用斧頭從人的腰部剁開,一分為二。後來為了更方便的行刑,開始採用鍘刀,比如我們常看的包青天裡面就有虎頭鍘,狗頭鍘。腰斬特別的殘忍,因為我們人類的五臟六腑都在上半身,腰部切斷後人不會馬上死去,要過很長的時間才能斷氣。提起腰斬,歷史上許多名人也都被腰斬,如秦國丞相李斯,西漢時期的晁錯,明朝的方孝孺。據野史記載,當時方孝孺因為反對朱棣被腰斬後,用胳膊一直在地上爬行,而且用自己的血寫了十二個「慘」字才斷氣。

四、刖刑


刖[yuè]刑,中國古代刑罰之一,又稱剕刑,是古代一種酷刑,通常都是砍去受罰者左腳、右腳。刖刑在夏朝稱臏,周朝稱刖,秦朝稱斬趾。亦有指刖刑是削去膝蓋骨(臏骨)使犯人不能站立的說法。刖刑乃隋朝以前的五刑之一,屬肉刑;亦有指它是滿清十大酷刑之一。 刖刑不同於臏刑。臏刑,指挖去膝蓋骨。戰國時期著名軍事家孫臏正是受此刑而將名字「孫賓」改為「孫臏」。而刖刑指砍去雙腳,春秋時和氏璧的發現者卞和即被施以刖刑。

五、黥面

黥面,指在臉上刺字、塗墨,又稱墨刑。黥面同劓、宮、刖、殺相比,墨刑顯然是最輕微的。但是,這種刑罰也要傷及皮肉甚至筋骨,所刺的字是永久性的,這種刑罰會用於身體上的顯著部位,不僅給人造成肉體上的痛楚,同樣使人承受巨大的心裡羞辱。比如《水滸傳》,裡面的宋江、林沖、武松等人的臉部都被刺了字。墨刑在最初規定為刑罰的時候,施行時用刀,而不是後世才採用的針刺。人的面部神經是極其敏感的,犯人在被黥面時的疼痛之狀可想而知。由於傷口感染,有的犯人也會因黥面而致死。

六、剝皮

剝皮,聽到就令人毛骨悚然,其殘酷程度並不亞於凌遲,這種刑罰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方式裡面。但在歷史上確實被多次使用過,並見諸史籍記載。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地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脂肪,不好分開。電影《滿清十大酷刑》描寫過另一種剝法,其可信度未知。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密度很大,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頭頂「光溜溜」地爬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七、俱五刑


所謂俱五刑就是指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合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這個方法與車裂頗為相似,但仍有細微差別。建立漢朝的漢高祖劉邦死後,呂后把他的寵妾戚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強迫她喝下啞藥,戚夫人叫不出來了,心腸歹毒的呂后還嫌不夠,又叫人用煙把戚夫人的耳朵熏聾,然後丟在豬圈裡餵養,取名「人彘」。後來呂后傳旨讓監官帶領自己的兒子(漢惠帝劉盈)去看被做成「人彘」後的戚夫人,漢惠帝劉盈因受此驚嚇,當場嚇得幾乎暈倒,不禁失聲道:「人彘之事,非人所為,戚夫人隨侍先帝有年,如何使她如此慘苦?臣為太后子,終不能治天下!」回宮後大病一場,從此便日夜飲酒作樂,不再涉及朝政,不久便死去。

八、縊首

縊首又稱絞刑,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慢慢斷氣。著名的岳飛父子就因縊首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九、烹煮


烹煮,本為烹飪方法之一,即將食物放入大鍋沸水中煮熟。現多指古代時一種酷刑,即將犯人投入裝有沸水、熱油的大鑊、大鼎中煮或炸以處死的刑罰,也叫烹刑、鑊烹、鼎烹等。有個成語叫「請君入甕」,當時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里有位酷吏叫來俊臣,此人特別喜歡嚴刑峻法,對不聽話的犯人經常用自己所創的酷刑來懲罰他們。方法就是找個大瓮,把人丟進去,隨後用火在底部不斷加熱,隨著瓮中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如果還不肯招供,結果就會被活活燒死在大瓮里。後來武則天聽說來俊臣在審犯人上特別有天賦,便叫來了來俊臣,來俊臣很得意地將自己的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聽完以後,淡淡的說了句:「既如此,那便請君入甕」,隨後來俊臣也被燒死了。根據歷史記載,周的始祖西伯被囚禁於羑里的時候,西伯的兒子伯邑考在殷都作人質,為紂王當車夫。紂王把伯邑考放在大鍋里「烹為羹」,賜給西伯。西伯不知是人肉羹,就把它吃了。紂王得意地對別人說:「誰說西伯是聖人?他吃了自己兒子的肉羹還不知道呢!」這是古代烹人的最早的事例。

十、宮刑


宮刑,漢代孔安國:「宮,淫刑也,男子割勢,女人幽閉,次死之刑」。宮刑對男女都有,對男無須多言。宮刑對女性實施是確定的,至少到了明朝也仍然對女性施行。但實施方法,則眾說紛紜,比較複雜。著名的歷史名人司馬遷便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史記。一般宮刑結束後,有人會拿香灰一蓋,止血,還要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假如尿不出來,那麼最後都會死於尿毒症。

十一、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一般用於大規模屠殺。戰爭時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活埋從古代便一直都有,不過也沒什麼名人受過這樣的刑罰。典型的戰國時期,秦將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趙國降卒四十萬,秦始皇的坑儒行動只是小巫見大巫。

十二、鴆毒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常用於賜死,鴆毒大概算是十二大酷刑之中比較人道的方式。早在春秋時期,鴆毒就已被用作謀害人的手段。公元前656年,晉獻公的寵妃驪姬企圖謀殺太子申生,她把鴆毒下到酒里,把堇菜(一種毒草)放入肉中,讓申生食用,申生還沒有沾唇,獻公先到了,他用這酒灑在地上祭奠祖先,地面上立即鼓起一個大包。申生發現了驪姬的陰謀,十分害怕,就離宮出走,不久自縊而死。申生雖然不是直接死於鴆毒,但從史籍的記載來看,鴆酒的毒性實在令人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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