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交警通報兩起斑馬線交通事故,起因都是司機犯了這種錯

瀟湘晨報 發佈 2022-11-23T12:58:57.901571+00:00

2022年10月,長沙市芙蓉區發生了兩起斑馬線交通事故,事故原因都是駕駛員駕駛車輛行經沒有交通燈號控制的人行橫道線時,未注意減速避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

2022年10月,長沙市芙蓉區發生了兩起斑馬線交通事故,事故原因都是駕駛員駕駛車輛行經沒有交通燈號控制的人行橫道線時,未注意減速避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

事件一:電動車上3人都未戴頭盔,小車超速不避讓

10月3日上午11點06分,長沙市芙蓉區人民路與長白路口附近,一輛電動車與機動車發生碰撞。芙蓉區交警大隊122中隊得知後立刻趕赴現場進行處理。這起事件中,電動車駕駛人前後各帶一人,且都未戴頭盔,由北往南經過人行橫道時與一輛自東向西的白色機動車發生碰撞。交警經過調查發現,白色機動車存在超速駕駛行為且駕駛員注意力不集中。「因為(電動車人員)沒戴頭盔,傷勢也不輕。傷的重的現在還在醫院接受治療(無生命危險)其他兩個傷勢不大,因為他是頭部著地。肇事司機也是積極處置,及時下車撥打電話。」

事件二:老人過人行道被撞傷,因小車司機走神未減速

10月4日上午9點55分,在長沙市芙蓉區爵世名邸公交車站附近,兩位老人路過人行橫道時不幸發生交通事故。在這起事件中,二人由南往北經過人行橫道,途中有部分車輛禮讓。但二人即將走完人行橫道時,道路最右側有一輛黑色轎車未減速直行,撞上了二人。接到報警後,芙蓉區交警大隊122中隊迅速趕往現場,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對肇事車主進行處置。經過調查,機動車駕駛員在人民路由西向東行駛至爵世名邸時,注意力不集中,沒有減速,致使交通事故的發生。

長沙交警提醒廣大市民: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駕駛員行駛至人行橫道線時一定要提前減速,不能跟過往的行人或機動車去搶道。行人雖然有路權,但是不能保證行駛的機動車的駕駛狀態,還是要注意觀察,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再通行。非機動車過人行橫道的話,一定要推行且戴好頭盔。

瀟湘晨報記者王胤期 實習生袁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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