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內丘縣工業園區金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涉嫌瞞報

旅遊商報社 發佈 2022-12-19T17:55:06.505427+00:00

近日,本網接到群眾反映:邢台市內丘縣工業園區金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2022年6月5日下午五點左右發生一起安全生產事故,死者名叫王勇健,男,43歲,內丘縣工業園區東張村人,在高空作業時不慎掉到傳輸帶上死亡。

近日,本網接到群眾反映:邢台市內丘縣工業園區金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2022年6月5日下午五點左右發生一起安全生產事故,死者名叫王勇健,男,43歲,內丘縣工業園區東張村人,在高空作業時不慎掉到傳輸帶上死亡。事故發生後金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與死者家屬私下達成賠償協議,賠償金額160萬元。據初步核查了解,發生事故後金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並沒有及時上報,希望邢台市內丘縣應急局成立事故調查組,做進一步調查。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六條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並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二)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三)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四)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五)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六)事故發生後逃匿的。

在此,希望相關部門對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懲不貸,也希望將調查和處理結果第一時間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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