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拉動消費增長,惠及嶺城百姓,發揮消費對經濟復甦的基礎性作用,擬開展以「幸福吉祥年」為主題的消費券促消費活動,現通告如下:
一、活動名稱
「幸福吉祥年」
二、活動時間
1月14日8時-2月6日24時
三、活動對象
全體在嶺人員(包括域外來嶺人員)
四、核銷範圍
消費券需在指定的活動商家內核銷(名單附後)
五、活動內容
(一)金額和數量設置
依託微信小程序發放電子消費券,總額300萬元,共計35150張券。
(二)申領方式
消費者通過微信關注「公主嶺市商務局」公眾號,點擊抽獎之後進行領取,本次活動設置2個品類,分別為家電消費券和通用消費券,家電類消費券可在參與活動的家電銷售企業進行核銷,通用類消費券可在參與活動的餐飲類、珠寶類、商超及其他類企業(個體)進行核銷。通用消費券可每日領取一次,家電消費券活動期間可抽取兩次消費券,單日一次,數量有限,領完為止。
(三)承兌時間
1月14日消費券獎池首次開放,8時開始抽取消費券,消費券領完為止,抽取的消費券當日有效(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過期作廢,作廢的消費券重新回到獎池再次抽取,直到獎池消費券清空為止。無論獎池消費券是否剩餘,活動都將在2月6日24時結束。
六、使用規則
七、注意事項
(一)為保證活動有序進行,如消費者、活動參與商家出現買賣消費券及其他作弊違規行為(如刷單、套現、儲值等),將取消其活動參與資格,並追繳違法所得。構成違法犯罪的,提請公安機關依法依規查處。
(二)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如發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活動舉辦方可根據活動的實際舉辦情況對活動規則進行變更或調整,相關變動或調整將公布在活動頁面上或以合適的方式及時通知。基於活動期間消費券數量及金額存在調整可能,具體消費券及金額後續將在活動頁面公布。
(三)在有效期內使用消費券的訂單發生全額退款時,消費券不可再次使用,返還金額不含消費券面額,消費券返回獎池繼續參與抽取。
(四)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如發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費券發放及使用出現變更或調整,以政府相關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