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長沙市中心城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致全市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長沙教育 發佈 2023-01-17T08:36:50.975431+00:00

關於長沙市中心城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致全市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尊敬的學生家長:您好!

關於長沙市中心城區

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

致全市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尊敬的學生家長:

您好!

根據《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長沙市中心城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長政發〔2021〕14號)規定:國家機關、新聞、教育、科研、醫療等單位,車站、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賓館、商場、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為全年禁止燃放區域;長沙市南三環、西三環、北三環、中青路、星沙聯絡道、濱湖路、黃興大道圍合的城市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每年農曆臘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間和元宵節當天(正月十五日),上述限制燃放區域每日早上6:00至凌晨24:00(其中除夕為早上6:00至次日凌晨1:00)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其餘時段,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孩子是祖國的花朵,也是未來的希望。營造文明、安全、和諧的環境是各級黨委、政府的職責所在,也是每一位普通市民的共同責任。我們倡議:

一、規範引導孩子燃放。教育孩子不要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春節期間,在家長或成年人的監護下安全燃放,不在燃放煙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圍觀,及時發現、制止孩子私下結伴燃放等違規燃放行為;

二、嚴格約束自身行為。帶頭嚴格遵守「禁放和限放」規定,不在禁止燃放區域和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不參與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在開業慶典、婚喪嫁娶、祭祀等活動中,選擇音樂、鮮花等低碳、環保、安全的方式進行;

三、共同傳遞文明愛心。做精神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先行者,與孩子一起,積極宣傳「禁放和限放」規定,積極提醒、勸阻、制止和舉報在禁限區域和禁限放時間內,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家長朋友們,為了你、我、他的健康、安全和幸福,讓我們和孩子們一起,大手拉小手,從現在做起,從自我做起,守護藍天碧水,共建美麗長沙。

長沙市中心城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月16日

總編輯丨周振飛

校 對丨曉 白

編 輯丨菲 菲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