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典型生產安全事故(213)江西豐城礦務局建新煤礦瓦斯爆炸

每日安全分享 發佈 2023-01-27T05:12:18.942122+00:00

2003年11月14日11時44分,豐城礦務局建新煤礦1010工作面進風順槽2#突出孔洞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1人死亡(其中2人為重傷後搶救無效死亡)、6人受傷(重傷),直接經濟損失約362萬元。

2003年11月14日11時44分,豐城礦務局建新煤礦1010工作面進風順槽2#突出孔洞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1人死亡(其中2人為重傷後搶救無效死亡)、6人受傷(重傷),直接經濟損失約362萬元。

一、事故單位概況

建新煤礦位於豐城市上塘鎮境內,距南昌市60公里,距豐城市10公里。建新煤礦始建於1958年,1963年12月投產,全礦職工人數4697人,井下三班製作業,兩班生產、一班準備。煤塵具有爆炸危險性。煤炭自然發火期為2-4個月,屬自燃煤層;礦井採用斜井多水平開拓,串車、皮帶提升;礦井通風方式為中央分列與兩翼對角混合式。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03年11月14日早班(6時-14時)。在事故波及範圍內事故前共有68人作業,其中回採二區在1010工作面放頂作業41人,巷修區在1010工作面落底3人,機電四隊在運順槽修理水泵電機3人,機電一隊在1010順槽開皮帶和運輸機4人,開拓區在2#底板上山下段落底5人,勞資科在1010工作面驗收2人,通風隊瓦斯檢查員1人,其他科室人員9人。

11時44分,礦調度員闕憲明接到機電一隊跟班幹部陶勇明在1007順槽皮帶尾報告,說順槽灰塵很大。11時46分接到-600米水平2#底板變電所王建平報告,說變電所灰塵很大並伴有響聲,井下發生爆炸事故。

三、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直接原因是放炮員違章在工作面採空區放炮出頂煤引起採空區積聚的瓦斯爆炸。

事故間接原因:①現場作業人員在工作面初采期間,在老塘未滿倉的情況下違章撿煤,導致工作面老塘高空頂,造成高空頂區域積聚瓦斯。

②未嚴格執行「一炮三檢」放炮管理制度。事故當班放炮員肖善華未帶瓦斯檢測儀器下井,放炮前未檢查放炮地點的瓦斯濃度、放炮員違章放炮。

③未嚴格落實瓦斯檢查制度。

四、事故責任追究

根據國務院事故調查組意見,對事故負有責任的有關人員作出了嚴肅處理:豐城礦務局局長萬火金、豐城礦務局安監局安全處處長鍾才桂,豐城礦務局建新煤礦礦長張發元、豐城礦務局建新煤礦副礦長周筱齡、建新煤礦總工程師甘宗滔、副總工程師馮武華受到撤職處分,江西省煤炭集團公司、豐城礦務局以及建新煤礦等單位其他14名對事故負有責任的有關人員也分別受到了相應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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