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聲與陰謀論齊飛:胡某宇事件,為何真相公布後仍然眾說紛紜?

再建巴別塔 發佈 2023-02-04T19:51:25.751306+00:00

2月2日,警方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已梳理掌握網上杜撰虛假事實、製作虛假場景、炮製虛假錄音、拼接監控視頻、假冒事件當事人等五大類共計120餘種虛假信息。

胡某宇事件,從當事人被曝失蹤到確認縊亡,整個過程里呈現出紛繁複雜的輿論生態。2月2日,警方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已梳理掌握網上杜撰虛假事實、製作虛假場景、炮製虛假錄音、拼接監控視頻、假冒事件當事人等五大類共計120餘種虛假信息。

為何這類事件往往會伴隨大量的質疑、聯想乃至謠言?比起真相,有時候我們似乎更容易相信陰謀論?報導青少年自殺等悲劇性事件時,媒體如何把握信息披露與道德倫理的邊界?本期全媒派對話多位傳媒學者,試圖尋找答案。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1.在胡某宇事件的發酵過程中,很多犯罪動機或誇張故事曾被提出,有的甚至發展成陰謀論。很多類似事件中也常常伴隨著大量猜測和聯想,原因有哪些?

辜曉進(深圳大學傳播學院教授):第一,有些人對於相關機構所發信息的信任度下降。

第二,在缺乏信任的前提下,人們會腦補一些情節,對陰謀論之類推測產生興趣,事後證明這類推測大都不靠譜,其中有不少所謂事實是假新聞。現在很多假新聞會偽造合法性,從消息源、敘事方式等各方面看上去都似乎是一個合規的內容,讓人更容易相信。

第三,該事件主體是一個年輕學生,而且涉及死亡、自殺等因素,本身就牽動人心,特別是年輕人和家長會產生共情,進而引起廣泛關注。

第四,越是輿情焦點,越容易引起更多媒體的介入,進而容易把事情傳播開來。加上現在複雜而多元的網絡傳播,會讓人有很多想像空間。有些人可能原來沒有想那麼多,但是一看某某文章/視頻,腦補一下,然後形成各種各樣的判斷,這些判斷又反饋回輿論場,變成我們現在所看到和討論的大量猜測與聯想。這種現象暫時沒辦法完全避免。

2.網絡上一些質疑、猜測信息的出現,是否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辜曉進:現在網絡上更多是一些推斷和質疑,而如果推斷和質疑的目標朝著陰謀的方向演化,也就是有個主觀故意方的存在,才有可能變成所謂的陰謀論。陰謀論一般都包含人為的主觀故意因素,所以它和猜測、推斷、質疑其實是不完全一樣的。

網絡是一個反應極其靈敏的系統,它有一個自我淨化的過程,哪怕是假新聞,有些也可能不攻自破。總體上,我覺得質疑、推斷層面的信息,是有一定積極因素的。

第一,它對信息的發布方,特別是對公共信息的發布會形成一種良性壓力,使得有關方面更快速、更完善地履行自己的責任。

第二,它能讓信息發布者更直接地面對民眾,了解民眾的真實想法和訴求。

第三,更重要的是促進事情抵達真相。這裡講真相,不是說事件里一定有陰謀,而是指有些應該公開的信息要及時公開。

所以,哪怕有些質疑顯得有點咄咄逼人,甚至是大家腦補了很多東西,但是客觀上還是有一定好處的。網友們對於胡某宇事件的關注和討論熱情,我總體上持贊成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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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然(蘇州大學傳媒學院副教授):我認為只要是出於善意的動機,一些合乎情理的質疑、猜測即使短時間內缺少足夠事實的支持,也應當在可控範圍中允許其出現和存在。

因為網民在事實材料的掌握上其實是先天不足的,如果對網民提出像新聞記者、執法人員一樣的高要求,可能導致其無力承受事實核驗的預期耗損,從而迫使他們放棄行使自身正當的知情權、表達權,打擊其了解和參與公共事務的信心。

反過來說,在善意動機驅使之下做出的合乎情理的質疑和猜測,即便後來被證明與事實真相存在一定出入,只要它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就應該被允許。當然,如果這些質疑、猜測信息超出了一定的邊界,比如可能立即造成社會恐慌,引發社會動盪,則應當進行必要的限制。

3.的確也有救援隊員在接受採訪時提到,個別網民「腦洞大開」曾影響搜救方向。其中一些信息可能也會被媒體採用,這會造成誤導嗎?

辜曉進:信息社會的以訛傳訛,對輿論會帶來一些誤導,主要表現在會對認知產生干擾,影響人們對於真相的理解。

至於對媒體的操作,倒是影響不大。因為媒體的操作有其準則,需要遵循一定的框架,只要是足夠專業的從業者,不會受到太多影響。

我倒想提出另外一點,這麼多紛亂的信息,稍微有點責任心的媒體,應該積極介入,並通過自己的調查去證實或證偽,至少促使真相出現,或發揮正確的引導作用。

馮帆(天津師範大學新聞傳播學院講師):這也說明當前在新媒體環境下,媒體不再是各種信息的壟斷者,也不再是公眾唯一的信源。

而面對新聞時效的要求,媒體有時也不得不從各種渠道獲取信息,例如從一些自媒體和網民的話語中搜集信息,這的確是一把雙刃劍。

4.相較於常規信息,流言或謠言信息的傳播往往更有市場,其吸引力從何而來?比起真相,為什麼有時候大家更容易相信陰謀論?

辜曉進:這個其實很容易理解,因為從新聞價值的角度來說,反常的事情,它的新聞價值往往是比較高的。我常跟學生們說,事出反常必有妖,但公眾喜歡。他們的看點一個是反常,一個是故事性。陰謀論是構成反常故事的最便捷(成本最低)的方式之一。

以電視劇、電影為例,很多好看的故事裡面,一般會有對立面、有過錯方、有陰謀方等,形成一種更具吸引力的敘事架構。

我記得在20年前,美國有位專家和我說,那時候西方報紙就已經不太好辦了,因為媒體很多,市場飽和了。如果要新辦一個報紙,那就只能考慮走低端,走低俗路線,追求感官刺激,那它的發行量才可能超越既有報紙。

這在當時是符合邏輯的,套在現在的信息社會,這種信息也是容易傳播的。世界上很多研究統計都顯示,低俗或虛假信息的傳播比我們正規渠道發布的正確信息的傳播更快、更廣。

回到輿論中的陰謀論,其特點往往是特別出格、想像力過於豐富、帶有反叛色彩等,更容易帶來流量。而話說回來,獵奇、反常、聳人聽聞這幾種因素,在傳統媒體時代也是媒體所追求的東西,現在面對廣大網民,就更是這樣,只不過現在有很多反常或聳人聽聞是無中生有的。而正規媒體因為有把關人的存在,報導的一般都是真事。問題在於,我們日常的社會生活里,不可能出現那麼多反常的真事。那為啥有些人會信以為真?因為部分網民不會從證偽或闢謠的角度來想,而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至少可以娛樂一下,所以大家願意轉發。

中國古話就有「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的說法,再加上網絡的推動,大家的信任與轉發,最終會形成一種人為的轟動效應。

5.為什麼像胡某宇自殺這樣有重大爭議的事件,在官方公布真相之後仍然眾說紛紜?

胡泳(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在真相有案可查的情況下堅持錯誤事實,意味著存在一種「造假的共識」。

這樣的行為在歷史研究中並不罕見。法國歷史學家為此使用了「虛假的真相」這個概念,即在某種歷史策略框架內「偽造真相」。這源於「偽造者與其受眾之間的默契」,它將「對偽造的認可」作為傳播過程中「某種信念的推動力」。換言之,「虛假的真相」不僅來自偽造者與公眾之間的默契,也意味著存在接受謊言的條件,即公眾需要某種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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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然:一方面,面對不確定性,以及由此而帶來的潛在危險,人們試圖進行解釋,從而消除內心的不安。

另一方面,人處於各種社會關係中,會通過各種交往行為維繫、增進自己和群體的關係,其中就包括了傳遞各種信息。基於這一目的,信息的真假有時不再重要。此外,人會致力於提升自尊的認知活動,然而,自我提升對於認知、判斷的偏差影響是顯著的,這一偏差影響甚至會延伸到人們所屬或認同的群體。為了更好地區分「我們」和「他們」,可能公然、有意地為私利散布謠言,也可能無意識地選擇和傳播利己謠言。

6.數字媒體時代,很多信息是以碎片化的形式出現在公眾面前的,未必全面的信息是否可以被接受?

辜曉進:即使在傳統媒體時代,當一個事件突然發生後,也是無法直接抵達真相的,需要通過一系列的報導逐漸抵近真相。所以信息呈現是要分階段的,過去常會有系列報導。在網際網路時代,時效大大增強了,信息發布以分秒計算,就更加會是一個連續的過程。

比方說美國「911」事件發生的時候,我就在紐約。一開始,這麼大的事件發生了,媒體要全力以赴報導,但是短時間內又得不到真相,比如死傷多少人,這是差不多一年後才完全確認的,但所有媒體的報導每天都不間斷,有不少現在看來是不準確的內容,但難以避免。

所以即使在傳統媒體時代,它也需要一個過程,我們要允許媒體無法在短期內得到真相。

在數字時代,時效性加強了,不是以天來計算,而是以分秒來計算,這其實還壓縮了報導周期,在追求更快的路上,很難畢其功於一役,那麼就可能會呈現碎片化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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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這類事件報導常常牽涉到當事人及家屬的隱私,以胡某宇事件為例,您覺得隱私權讓渡的邊界在哪裡?

馮帆:以胡某宇事件的報導為例,隱私權讓渡的邊界應該進一步明確,保證公眾知情權和當事人隱私權之間的平衡。在充分保證和尊重當事人隱私權的前提下,實現對知情權的兼顧。同時媒體和公眾也需提升新聞參與邊界的意識,防止出現媒介審判等情況。

辜曉進:在涉及胡某宇這種青少年自殺事件時,需要強調下,他既不是公眾人物,也不是政府官員,我們應當尊重他和他家人的隱私權利。

所以很多無關細節不必要窮追猛打、搶著把它披露出來,媒體記者需要有一種對於尊重個人隱私權的自律。

當然,這方面我們需要啟蒙的地方太多了,積極正面探討,是提高我們媒介素養的一種方式。接受到什麼程度是其次,我們只有不斷進行輸出,時間長了一定會有好的效果。

8.對於青少年自殺等悲劇性事件的報導,如何去把握內容披露的尺度?有哪些不可觸碰的禁區?

辜曉進:關於自殺事件的報導,涉及新聞倫理,全世界已經有很多規範了。我確實也會擔心胡某宇事件形成比較負面的輿論效應,因為如果最後把焦點全部轉移到他的自殺方式及成因等方面,我擔心會帶來另一種反效應。

對於自殺,人類已經有數百年的研究歷史了,大量事實證明,自殺事件如果被廣泛傳播,可能帶來更多的自殺!

這裡想說一下「維特效應」。歌德有一篇小說,叫《少年維特之煩惱》,講了一個年輕人因失戀而自殺的故事,結果小說引起轟動的同時,在當時的歐洲掀起了模仿維特自殺的風潮,以致有段時間很多國家把它列為禁書。以前美國有社會學者也統計過,每一次轟動性的自殺新聞報導後的兩個月內,自殺的人數會大大增多。

多年前,世界衛生組織面向媒體工作者發布過報導自殺事件的參考指南。所以其實是有規範的,但可能有些媒體人或自媒體人不清楚,沒有充分意識到重要性。我們也希望媒體能做一些引導,告知這種自殺事件的信息傳播是具有非常鮮明的新聞倫理特徵的,需要遵循基本的操作規範。

預防自殺:供媒體工作者參考

https://apps.who.int/iris/bitstream/handle/10665/258814/WHO-MSD-MER-17.5-chi.pdf

指南來源:

英文版原著:世界衛生組織 國際預防自殺協會

中文版翻譯:北京回龍觀醫院北京心理危機研究與干預中心

Preventing suicide: a resource for media professionals, update 2017. Geneva: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17 (WHO/MSD/MER/17.5). Licence: CC BY-NC-SA 3.0 IGO.

©Beijing Suicide Research and Prevention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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