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錯了,你別恨媽媽呀!」視頻中一位婦女正哭泣著說。
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媽媽和孩子之間發生了什麼事情?為什麼媽媽會說出這樣的話?
後來才了解到,視頻中的一對夫妻將二胎女兒送人後又後悔,30年後警方用DNA幫助找到。
當夫妻二人從視頻中見到女兒的時候,媽媽已經哭的不成模樣了,
警察告訴他們,把情況給女兒說清楚。
爸爸著急的似乎準備下跪,隨後警察按住他的肩膀,示意他坐下。
媽媽站在那已經哭成淚人了,哽咽地說:「媽媽錯了,你別恨媽媽呀!」
說實話,對面的女孩子一片茫然,根本看不出來有多大波瀾。
30年,雖然有血緣,畢竟沒有陪伴,也沒有多大的感覺。
以前的社會,重男輕女的思想確實很嚴重,而且計劃生育也管的厲害。
即便想多生也不讓。
在當時那種情況,有好多家庭,第一胎是女兒,還可以生一個。
如果第一胎是男孩,就堅決不讓生二胎。
所以有的家庭為了生男孩,如果第二胎是女兒就不得不抱養出去。
當然這種做法對於孩子來說很無辜,也很不公平。
為什麼生下來又給別人養了?
難道就因為自己是女兒嗎?
網友們看不下去了:
當初不養,30年後認回來是要給自己養老嗎?
已經傷害她一次了,為什麼還要二次傷害?
現在哭有用嗎?當初怎麼那麼心狠?
我個人感覺,既然決定讓別人養了,還是不要打擾她的生活好。
即便認了,養育之恩大於一切,自己沒有陪伴照顧,也無濟於事。還給孩子徒增悲傷,不知道也好。
如今再次相認了,說實話根本沒有什麼感情,
彼此之間只不過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也許僅僅是長的像,但是根本不了解女兒的喜好,
不熟悉她的性格,相處起來也是帶著一種愧疚。
對於這種情況,已經送給別人家的孩子,還會認回來嗎?
有這個必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