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300萬挖不走一個高管:1.6萬字詳解高管薪酬設計

華夏基石e洞察 發佈 2023-02-15T12:25:44.445666+00:00

第一講中,我們講了,真高管應該是什麼樣子,這是後面所有課程的基礎。我們無論是討論機制,討論從哪裡培養人,還是討論如何建立治理機制,追根溯源都要回到這群人的特質上,和他所從事的工作性質上。

  • / 苗兆光,華夏基石高級合伙人、副總裁,華夏基石大師塾訓戰導師
  • 來源:華夏基石e洞察
  • 整理自2月1日華夏基石·百家管理講壇第一期第三講直播《苗兆光:高管團隊建設實務——如何給高管發薪》,文章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

第一講中,我們講了,真高管應該是什麼樣子,這是後面所有課程的基礎。我們無論是討論機制,討論從哪裡培養人,還是討論如何建立治理機制,追根溯源都要回到這群人的特質上,和他所從事的工作性質上。所以,第一講「真高管」是基礎,一個真正的高層管理人員應該具備的素質和對績效的責任,如果這個人沒有素質,後面怎麼管他也出不來。

第二講中,我們講了如何對高管評價。評價的目的是什麼?我們知道,人是流動的,就是當你選擇他的時候,他還很有進取心,你選擇他的時候,他還對企業有歸屬感,你選擇他的時候,他還有很旺盛的學習能力,但是,每個人在發展過程當中是會變化的,他有可能在現實當中受到了什麼刺激,也有可能他人生的狀態發生了改變,他這些能力和這些特質就會喪失。所以,「評價」就是一個篩子,要不斷地對人進行確認,能夠篩選合適的人來,能夠不斷地在動態中防止人的素質的喪失。

今天講第三講,高管的薪酬機制。我們一定要清楚,不能把薪酬做成賄賂。薪酬是對良性關係的一種激勵和確認,企業和高管之間先有互相成就的意願和誠意,然後用薪酬合同來固化和激勵。賄賂是什麼?賄賂是對方並沒有對你好的動機,你想拿利益進行交換。如果是這種關係,就麻煩大了:企業像釣魚,總想拿一點誘餌釣一條大魚;高管像貪官,做每件事先考慮得失。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很難搞好。

現實當中有很多對薪酬的不當期待,尤其在過去若干年企業里流行的觀點,比如說分錢,尤其是華為任正非的一些話被不當解讀之後,認為分好錢就有了一切,其實不一定。如果說這個人沒有潛質,即便是給他再多的錢,這是一種賄賂,而賄賂是賄賂不出來對企業有歸屬感的人的。

所以,薪酬機制建立在人身上,合適的人做對了合適的事,表現出了合適的狀態,用報酬的方式對他進行確認。如果離開了他所從事的工作,離開了他承擔責任的性質,去給他發薪,其實是起不到應該起的作用的。所以,我們講薪酬,是不能脫離前面講的這些內容的。

01

高管薪酬的痛點

我們高管薪酬當中,企業在現實當中存在的問題是什麼?痛苦點在哪?

第一,高管承擔的責任重大,他隨便造成的損失可能會遠遠超過他的薪酬水平。

舉個例子,我今天還在一個企業和一群高管開會,討論新的一年的預算,結果發現預算被嚴重超支了,很多部門報上的預算比往年的預算增加了很多,增加了幾個億,像這樣的預算下來的財報就很難看。為了滿足利潤目標,就要對一些費用做壓縮,費用壓縮不動就要砍掉一些項目。那這些高管對項目一個一個進行評估,這個不干,那個不行,這個沒有價值,先緩一緩,評價了就開始篩,篩了兩三個小時,預算減下來幾個億,這個時候,老闆在旁邊突然冒出一句話,沖這個,高管掙多少錢都不為過。

我們知道,一個1,000萬的項目被「剁」掉了,「剁」得對和錯,高管在這裡面的責任心就顯得非常關鍵。所以,基於這樣的責任,高管應該掙多少錢呢?怎麼能夠讓高管能夠承擔起責任,能夠表現出足夠的責任心?首先,他是一個有責任心的人,我們的薪酬機制要不斷地維護這種責任,如果薪酬機制裡面沒有對這種責任心給予激勵,給予肯定,給予認可,給予維護,高管在裡面的風險就太大了。

第二,高管的工作有長期性。

所謂長期性就是他做的工作成果需要很長時間才能產生出來,短期內出不來。當成果沒有出來之前,給出何種意義上的薪酬,就顯得很重要。我曾經給一個內蒙的公司做顧問,這個公司做煤貿易出身,積累了很厚的家底,老闆也很有錢。我們知道有幾年煤貿易就出了問題了,國家開始做空氣的治理,煤的生意不好做了,那麼這個公司開始轉型,進行新業務的嘗試,開始嘗試做新的業務的時候,自己沒有人才,就從外部找來了高管。

這些高管從一些大平台過來了,就提出了很多條件,年薪要150萬,過不過分?不過分。另外,還要求拿新公司的一部分股權,這也不過分。老闆也覺得這提的都合乎要求,上市公司的薪酬也都是這樣一個結構,就答應了。

老闆答應完散會以後,就剩我跟老闆兩個人,老闆當時問了我一句,說苗老師我不是心疼這些錢,問題是他有了薪酬,有了待遇,我投幾個億砸進來了,如果過幾年沒幹成,他拍拍屁股走人了,股票不要了,薪酬拿到手了,我這幾個億打水漂了,他付出了什麼?

我們會發現這裡面風險不對等,如果風險不對等,問題沒有解決,這個老闆就不會授權。很多公司之所以說很多時候老闆不能授權給高管,一般都會歸結為老闆沒有胸懷,沒有格局。其實這個問題的實質在於,當風險不受控、損失不對等的時候,老闆把錢投下去了,結果公司砸了。因為風險不對等,老闆就不放心這個人,不放心這個事,他就開始過問業務。本來這個業務請來了外邊專業的人,但是老闆又表現出不信任,開始干預,一個外行的去干預內行的,業務最終就做不起來。這個老闆的擔心,合不合理?其實也是合理的。問題在於,雖合情合理,但事情沒幹成。

第三,基於前兩個問題,就會看到適用於中基層的薪酬原理,在應對高管問題的時候,是失效的。

理論上講,薪酬有四個來源:

  • 為職位付薪,就是職位的價值。
  • 為能力付薪,就是他有什麼樣的能力來付薪,但是,我們知道高管的能力是動態的,一個公司在發展過程當中,要不斷地進入新的領域,一開始根本不知道新的領域裡需要什麼樣的任職資格,所以,很難儲備合適的人,這時候就要求高管挺身而出在新的領域裡去學習。其實高管的能力很多時候必須根據公司的要求做提升。
  • 為績效付薪,就是創造了什麼績效,提升什麼業績。但是,我們發現,高管很多時候做的事情,跟正確性有關,接下來是執行層面把績效做出來,但「正確性」績效怎麼衡量?
  • 為市場付薪,就是薪酬要有競爭性。我們做基層、做中層的時候,先要確定他們在市場上幾分位,但會發現高層的薪酬千差萬別,好公司都很高,有的公司很低,而且每個企業對高管的設置不同,起的作用也不同,同樣一個總裁,可能每個公司因為團隊結構不一樣,要求也不一樣。所以,在市場參照的時候會很難,不像到了基層職位,每個崗位都容易標準化,容易對標市場,這時候就會發現面對中基層人員的一般薪酬理論,在高層其實是失效的,至少可以說部分失效,很難起作用,無法解決前兩個問題。

第四,缺乏程序和規則。

人力資源部設立以後,會引入一些程序對職務做評估,就發現很多公司因為程序和規則的缺乏,造成了高管團隊的不信任問題。

比如一些公司因為每年關於獎金的分配問題,團隊和股東之間的談判以及跟老闆之間的談判,很傷神。我們知道,企業當中每一次談判就會喪失一分信任,尤其在薪酬談判的時候,是人性的直接對抗,你試探我的底線,我試探你的底線,對組織的破壞力特別大。所以,對高管薪酬而言,要有程序。

第五,誰對高管薪酬管理承擔責任。

我們知道,人力資源部對普通員工能承擔,那麼,高管誰來承擔?如果說為了避免高管在薪酬談判當中的不當,那誰去管理高管的薪酬?就是能在問題出現之前,把這個問題解決掉,使得人員能安穩工作。

這些都是高管薪酬當中的問題,我們今天希望能圍繞著這些問題來討論,能夠跟大家共同探討出一些答案。

我們談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為何發薪?我們一定要知道薪酬背後要瞄準的是什麼,基於什麼來定薪酬,這是一個要回答的問題;第二個,如何發薪?就是怎麼去定義高管的薪酬結構。我們常用的薪酬的手段,在高管隊伍當中怎麼去呈現,怎麼去組合;第三個問題,怎麼管理高管薪酬?

02

為何發薪?——委託代理

先談第一個問題,為何發薪?

高管薪酬不同於中基層薪酬的理論基礎有兩個,第一個叫委託代理。

為什麼企業會有高管?是因為股東管理企業要麼精力不行,要麼專業不行,委託更專業的人來管理公司,所以,高管對公司是要承擔完整責任,他不僅僅要對公司做什麼事承擔責任,還要對這個事的正確性承擔責任;要對公司的績效承擔責任,還要評估各種關係。就是屬於股東的公司,委託給了管理人員來經營,形成了委託關係。

而這種委託關係一旦成立了,就出現了委託代理問題。委託代理問題是什麼?比如說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動機不一致,就像你跟朋友發生了糾紛,你找一律師給你打官司,但律師可能跟你的動機不一樣,你只想解決你跟朋友之間的糾紛,律師有可能希望把事情搞大,因為這跟他的律師費有關,很有可能律師幫你打贏了官司,但嚴重地影響了你和朋友之間的關係,甚至對你的朋友圈都造成了傷害。這就是動機不一致。比如我們跟醫生之間的關係,你去醫院看病,其實是把你自己遇到的問題委託給醫生診斷了,當醫生來給你診斷的時候,你對醫生的信任是基於他的專業,你要的是健康,但醫生看你的時候,可能覺得這是一團流動的錢,他要賺錢,這就叫委託代理的利益和追求不一致。所以,在這個過程當中,委託代理問題就產生了。

企業當中也是這樣。投資人投資了企業,管理層和投資人的追求可能是不一樣的,有可能投資人追求的是企業價值最大化,當公司沒有上市的時候,追求的是盈利要高,而且長期內盈利都要高,今年可以犧牲一些利潤,未來多拿一些利潤,總而言之,長期和短期平衡起來賺錢最高。而可能對上市公司來說,追求的利潤不一定高,但要求企業要有成長性,有了成長性,企業的估值就高,股票價格就高。這是股東投資人所追求的。

但職業經理人是這樣的嗎?不一定。他可能更關注他的野心,他要把這個企業做大,一個100億的總裁和一個兩個億公司的總裁的社會地位影響力都是不一樣的,他要求很高的福利待遇,甚至要求出行坐私人飛機,而這個公司值多少錢,對他來講有那麼重要嗎?不一定的。

還有一個方面,他想要的是控制這個企業帶來的社會資本。什麼叫社會資本?我們知道,手裡有個企業跟沒這個企業是不一樣的。舉個例子,如果你是企業家,是公司的董事長,在社會上有很多聲譽,去做生意或者經營人際關係,這些人際關係和社會影響力是可以給你帶來其他利益的,這叫社會資本。而社會資本是不好估量的。對於職業經理人來講,他成為企業高管的時候,能夠給他帶來不可衡量的社會資本,帶來很多額外的利益。那麼,有做得更好的、基層的人能出來的時候,職業經理人有可能會把他屏蔽掉,因為這個人進來的時候,不是帶來經濟利益,而是他的社會資本沒有了。所以,職業經理人的利益和追求跟股東是不一致的。

職業經理人的利益和追求跟股東不僅不一致,還不對稱。什麼叫不對稱?股東一旦把企業交給了管理人員,管理人員掌握著企業的完整信息,而股東是不掌握的。我曾經去過一個養殖的企業,因為股東生意不好,被法院拍賣,拍賣的時候,管理層就把這家養殖的企業買了。當時我就問,股東委託你經營企業的時候,企業一直虧損,導致股東破產,你們買過來,憑什麼就有底氣把它做起來?他說,魚塘里有多少魚,股東哪知道?我知道,我天天在經營,我知道這裡面潛在的價值有多少。所以,他們買的時候,對企業實際信息的了解是非常充分的,甚至客戶的信息以及那些隱性的信息,都是非常清楚的。

管理層長期經營企業,而股東卻在退化,無論是專業上,還是時間精力的投入上,跟管理層都是不對等的,那麼,在利益不一致的時候,由於專業、信息上的不對等,導致股東對企業的監管是有限的。就像我們請醫生看病,我們跟醫生在專業上是不對等的,我怎麼去監管?所以,醫生給我開刀做手術,我去監督醫生,其實是做不到的。

所以,雙方利益和追求不一致,加上信息不對稱,管理層很有可能利用不對稱的優勢做對自己有利,對股東不利的事。那我們必須通過薪酬的槓桿,去建立利益的機制,讓雙方的核心利益一致

當邏輯發生變化的時候,我們就知道為什麼西方的高管薪酬那麼高,按照價值,按照能力,按照市場,庫克值那麼多錢嗎?就像過去討論楊元慶的工資,說太高了,但實際上這裡面本質上是一種委託代理。所以,高管的定薪機制和中基層的定薪機制發生了改變。

基於委託代理,我們想做薪酬的時候,就要考慮更複雜的因素,比如說薪酬本身是一種契約。薪酬怎麼生成?怎麼建立利益共同體?為了調整利益共同體,就建立了薪酬,這就意味著薪酬就成為股東和高管之間的契約,契約就是個合同,本質上是調整委託代理中間產生的利益不對稱。那合同是什麼?合同的背後是關係。就像我們跟別人簽合同,要跟人合作,這背後是關係,如果關係沒定義好,是沒辦法簽出有效的合同的,是不能建立有效的合作的。

舉個例子,像我們做管理諮詢的,就面臨著一個很大的難題,我服務的每一個人都是我的客戶,我跟每個企業做諮詢做顧問,他是買方,我是賣方,我們知道在市場關係當中,買賣雙方是不對等的,買方強勢賣方弱勢,當我是賣方的時候,我跟客戶之間的關係就是不對等的,我是處於弱勢地位。但是,由於諮詢工作的性質,每個顧問的方案都意味著客戶的管理人員的行為要發生轉變,如果他的行為不發生轉變,我們做的項目想落地是很難的。所以,就會出現一種情況,一方面你要服務於他,他是我的客戶,他不滿意,我就拿不到回款,另一方面我又去教育他,讓他改變行為。所以諮詢行業是特別痛苦的。當年麥肯錫創始人就說過一句特別有名的話,諮詢行業的人是很分裂的,一個時期內還滔滔不絕,講的像個大師,轉眼之間就唯唯諾諾,因為要回款。所以,要想把諮詢的合同履行好,就必須跟客戶建立對等的關係,讓客戶不要有太多的買方意識,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價值。

我們做諮詢,我的體驗就是合作之前先定義關係,如果一個企業居高臨下的有特別強且多的要求的時候,那就不能去合作。這就叫關係,我們一定要定義清楚。所以,做業務一定要跟客戶之間建立起對等的、積極的、有建設的合作關係,如果失去了關係,合作就有問題。尤其在做銷售的時候,賣貨方有的時候很被動,如果業務員很被動,他怎麼能談個好價錢呢?為什麼企業要做品牌,要做市場?就是要通過市場和品牌的力量去扭轉在銷售關係里的不對等,這個時候的合作才是積極有效的。

如果薪酬背後的關係定義不清晰,高管跟股東之間的關係定義不好,那簽的合同是很難被履行的,薪酬很難是有效的,所以,一定要先定義關係。

高管和股東的三種關係

我們知道,在現實的企業裡面,管理人員和股東之間的「關係」是什麼關係?通常有三種關係:

一種叫傳統關係,什麼是傳統關係?現在企業裡面普遍存在這種關係,比如說基於血緣的,像家族企業。我去過很多企業,不是哥倆、夫妻,就是同學、老鄉這種關係,當然,也有因為時間久了成為追隨者,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跟了老闆幾十年,鞍前馬後,就建立了追隨關係。這些關係叫傳統關係,形成了家長制的權威,以及一些別的關係摻雜到了企業關係之中。傳統關係在企業早期創業的時候是有用的,因為這些關係幫助企業在資源不夠的情況下,獲得了有效的人力資源,但我們要知道,這種關係是無法培育起真正的高管團隊的。很多時候高管團隊起不來,是因為他依附於這種關係,你讓他決策的時候,他就被別的關係鎖定了,高管就很難成為「真高管」。

第二類,契約關係。契約關係就是我們簽合同,談判雙方根據市場的機制進行交易,我追求的是少花錢多辦事,你追求的是少辦事多掙錢,我們之間通過談判、妥協、平等交易,建立起契約關係。

我們知道,現在企業大部分都是這種關係。我們跟供應商之間,跟經銷商之間,跟顧客之間基本上都是這種關係。在我們中國,別看市場經濟不發達,但我們在企業內部實際上這種關係是非常普遍的,包括我們在高管之間用競爭機制,在供應商之間用競爭機制,本質上都是希望理順市場機制。

第三類,長期關係。我們看世界級的企業,在商業環境當中還有一種普遍的關係,叫長期關係。

所謂長期關係,比如說我們選擇供應商的時候,不一定選幾個供應商,可以選一些戰略性的供應商,建立長期合作夥伴關係。為什麼戰略性的供應商重要?是因為雙方的一種長期的互賴,供應商跟你之間就有可能形成長期的戰略認同。公司戰略一出來,經銷商就會根據公司的戰略規劃開始儲備能力,甚至供應商有了什麼樣的能力,會反過來推動你變化。這種長期關係不是一單一單的交易。如果你僅僅是一單一單的交易,那麼,企業跟你的供應商之間就很有可能沒辦法建立長期的能力互補。為什麼我們中國的企業很難?因為我們很多企業做大的戰略的時候,供應鏈的配合不夠,通常就是沒有建立起這種長期關係。而像豐田、蘋果這些世界級的公司,他們更強調戰略關係的維護,進行長期關係的建立。

我們真正要定義的是,高管和股東和企業之間要建立的長期關係。這種長期關係,因為有長期的合作,有利於降低合作之間的博弈成本。我們知道,短期的合同關係,每次談判都是一個博弈的過程,博弈的成本特別高,而長期關係的博弈成本其實是很低的,所以,高管和企業一定要立足於長期關係。我們的薪酬一定是要立足於長期關係建立的。

那長期關係是什麼?長期關係背後是信任,就是我相信你不會負我,你也相信我不會負你,這是種隱性的心理契約。即便簽了任期合同,我們之間是在長期當中有心理的抵押的,這叫信任。如果缺乏信任關係,長期關係是建立不起來的。信任本質上是一種共識,我們雙方都認為完全履行合同對雙方是有利的。

我為什麼一直強調信任?很多時候在企業里,有一個普遍的現象就是老闆特別雞賊,總覺得自己比別人聰明,總要算計別人。很多時候為什麼企業合伙人機制建立不起來,高層成長不起來?就是企業家打心裡就認為高管可以像普通資源一樣可以替代的,沒有跟高管之間構建心理上的長期關係。當長期關係沒有建立的時候,高管也就會自己留一手。這樣就只能形成一種短期的合作關係。所以,這個時候的薪酬機制,就沒辦法應對長期的關係,因為薪酬結構就是一種短期化,哪怕建立了長效機制也沒有用。所以,這種信任就表現在即使合同未儘可能的情況下,不能窮盡雙方權利義務的時候,即使沒有合同約定,因為有信任關係,大家也會朝著對雙方有利的方向去做。

另一方面,長期關係的背後信任是需要相互經營的。經營信任,就是信任的雙方都有著經營信任的義務和意願,是一種心理感受,對方對你信任,你是要去經營它的。信任是一種精神財富,如果把精神財富積累得足夠多,它能夠轉化為公司的物質財富。

但我們又發現,信任是有積累的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我一直講我們建高管團隊,尤其是成長型企業,高管團隊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是要在過程當中不斷建立的。信任是怎麼建立的?我們雙方之間憑什麼相信?信任是點點滴滴積攢起來的,信任是對你以往表現的一種確認。

我們去企業的時候會發現,高管團隊做不起來,就是因為信任關係建不起來。而這種信任關係建不起來,往往是因為過去雙方互害過。老闆信任高管,結果很多高管吃裡扒外,做了很多對企業不利的事情;也有高管做了極大的貢獻,老闆沒有兌現承諾。這些都會破壞信任關係。在這種情況下,高管和企業之間的長期關係就建立不起來。

經營信任的四個層次

所以,在這個過程當中,就要經營信任。而經營信任,一定是對方認為你有四個層次,一是「人可信」,「人可信」就是你的「人品」可信,你是個誠實的人,你是個正直的人,你不「歪」,這是基礎。如果你這人「歪」,就不可信。二是「動機可信」。儘管你人品不錯,但如果你不為我著想,我也很難信任你。為什麼我們在真高管里講,企業高管一定要歸屬於企業。所謂歸屬於企業,一定是要為這個企業的「好」才做。三是「能力可信」,你要不斷地證明你的能力,能夠滿足公司發展的要求。四是「績效可信」,就是要不斷地用過往的業績來確認。這四個層面的「可信」,是要不斷地積累的。比如說誠實,要不斷的反覆的證明你是誠實的人,需要很長時間的證明,人家才會覺得你是個誠實的人;「動機」是要不斷地在事件當中被驗證的。所以,長期關係有一個積累的過程。

基於委託代理關係,高管薪酬設計的三個要點

我們知道,基於委託代理人的屬性,薪酬設計的要點是什麼?

第一,共享成果。要想建立信任關係,有了成果以後,一定要共享的,這才能夠建立對等的關係。高管和老闆之間以及與股東之間,如果是長期關係,那一定會認為我在這裡面會被公正、公平地對待,所謂公正、公平地對待就是共享成果。

我們知道,高管的工作性質有長期性、整體性、現實性,所以,我們在面對成果的時候,在高管薪酬裡面就必須考慮怎麼長期共享成果。那麼,設計高管的薪酬一定要有遞延型,不能在短期內拿走太多,因為成果發生在未來,就應該在未來去拿。所謂整體性,就是高管的薪酬一定要跟總體結果相關聯的。現實性就是現實當中要過得去。

第二,共擔後果。不僅要共享成果,後果也要共擔,就是所謂的風險也要共擔。

我們知道高管做決策的環境是有不確定性的,那高管的薪酬結構里必須能夠滿足這種不確定性,能夠跟股東之間共同應對不確定性。而且企業有創業性,從不清晰到清晰,不斷地增加新的能力,新的領域,那麼,在高管薪酬里,也應該有創業機制的屬性。

第三,共同成長。什麼叫共同成長?我們看到一個完美的高管薪酬結構,我們可以把華為的拿過來對照一下,各種年薪的、福利的、股權的、分紅的,它是完整的。但我們發現每個企業的成長階段不同,關係的積累不同,當一個企業沒有達到一個良性的關係狀態的時候,薪酬結構要滿足現實的關係。很多企業的高管會期待一步到位,怎麼學人家好企業才能夠一步到位?不是的。因為在高管形成過程當中,關係在不斷的深化,階段性的需求要跟當時的關係相匹配。當信任關係沒有建立,高管的利益還不夠的時候,雙方的互信是不夠的,這個時候硬抱著一種薪酬形式是有問題的。所以,薪酬也有一個相互成長、相互確認的過程。

03

為何發薪?——激勵

為何發工資裡面第二個因素叫激勵。激勵高管,強化高管對企業承擔責任。

一是要喚起責任感。我們知道,對激勵理論來講,激勵的意義在於喚起責任感。我們在講高管的時候,高管的第一條素質就是歸屬於企業,第一條表現就是對企業有使命感和責任感。使命感和責任感是發自於內心的,而激勵就是要不斷地強化他的責任感。這是定薪酬的時候一個確認。

二是要向市場營銷學習。什麼叫市場營銷?在市場上賣貨給客戶,一定是要研究客戶需要什麼,給他提供什麼。所以,我們做高管激勵的時候,也要去根據高管的屬性去激勵他,他需要什麼?我們需要明確的是激勵不同於賄賂。激勵和賄賂,都是給錢。德魯克說很多企業把激勵當成賄賂了。那激勵是什麼?賄賂是什麼?激勵是先奉獻,先有動機,然後有報酬,激勵是一種回報;賄賂是什麼?賄賂是先沒有動機,沒有幹活之前先拿錢收買,這叫賄賂,所以,賄賂的代價是巨大的,成本會越來越高。

當年華為任正非說過一個特別有名的話,為什麼華為要找奮鬥者?奮鬥者是奮鬥在先,回報在後。我是一個奮鬥者,我是一個有使命感、有責任感的人,我這一輩子要去實現我自己,你這地方能夠公平對待我就在你這干,不公平對待我,我就不在這裡干,這是員工的想法。公司的想法是什麼?你這麼幹,我就不讓你吃虧,只要你干出來了,我一定給你相應的報酬,這叫激勵。這裡面想強調的是什麼呢?強調的是如果這個人身上沒有這個特質,你想賄賂也賄賂不出來。所以,激勵是對人的品行、貢獻的確認,不是提前能夠誘導出來的。

過去若干年談分配機制談的特別多,幾乎沒有能力去糾正這裡面的偏差,就是一大群忽悠的人強調分錢,其實多數人把分錢機製做成賄賂了。有多少企業在過去若干年做了這樣無效的機制!

新生代激勵是偽命題

另外一個,我們一定要知道激勵是有層次的,這是馬斯洛的理論,大家都非常熟悉了,我就不展開。這裡面強調的是什麼?就是人在不同層級,對於激勵層次是不一樣的。我們知道高管是上升到了高層次的人,就不能往低層次的去想。我們很多企業,尤其是那些創業時期一路跟過來的高管,在老闆企業家心目當中,這些高管還是兩手空空來的樣子,創業時期高管要的是低層次激勵,只要給我高薪,直接給我職業安全,就可以了。但我們知道,到了高管這個層級,單純的物質激勵,低層次的激勵,很難讓一個人有使命感,有責任感。

現在很多時候企業里在談80後、90後、00後的區別,90後、00後的人跟以前的人不一樣了,所以80後出現的時候有基於80後的管理,90後出現的時候有基於90後的出現管理,現在又有了Z時代的管理,其實這些都是偽命題。我們知道,激勵為什麼90後會表現得跟70後不一樣,就是因為90後、00後的小時候是獨生子女,他們在家庭里受到了很好的照顧,即便是條件一般的家庭,舉全家之力去培養一個孩子,這些孩子的生活條件還是不弱的,所以這些孩子在工作里的容忍度低,他要追求自我實現,追求工作當中爽,不爽我就走。70後的內心沒這個追求嗎?70後、60後小時候過慣了苦日子,早期對物質激勵追求的高,等他滿足了,就形成了習慣了,所以企業里在對待60後70後的時候,就沒有提高尊重。其實人性的本質是一樣的,要想喚醒他主動承擔責任,對未來有使命感,仍然是要在高層次滿足的。

激勵是綜合的,不是單一的

我們很難用單一的手段完成所有的工作狀態,所以,高管薪酬要有複雜的結構。我看過很多公司做股權激勵,做過一次限制性股權,他就覺得我有股權激勵了,他就覺得完成了。而那些好的公司有利潤分享,有股權激勵,股權激勵裡面有限制性股權、期權,還一撥一撥的做。為什麼要做綜合的激勵?因為即使是股權,也有不同的形式。我們知道,每一種形式都針對著一種成果的性質,針對著一種所要代理的要素——委託代理中所要規避的一種要素。所以,激勵一定是多手段的,越是好企業,薪酬結構越複雜,不會是單一的。

我們過去若干年形成的誤區,就是認為錢能搞定一切,其實錢真的搞不定一切。所以,激勵機制是要豐富化的。我認識一個企業里的高管,他掙的年薪大概是200萬,另一個公司想挖他,找我做中介人,希望以300萬的年薪挖他過去。後來這哥們想了想說我不過去。我問他為什麼不想過去?他說,原來的公司給我上了一份很高的保險。我問多高?他說如果我生病,得的病低於300萬,在我70歲以前是全額報銷的。我就想,人家一年都多給你100萬,你這300萬,不就早回報過來了嗎?為什麼他會為了這份保險,不離職跳槽?我調侃他說要是得了一個要花300萬才看好的病,你覺得你的人生還有意義嗎?從這個例子我們會發現,激勵很多時候是不理性的。那麼,對高管來講,要維護他的使命感,要維護他跟公司的長期性,一定要使用綜合的激勵。

最後,激勵是有成本的。

我們發現完美的薪酬結構,其實是針對於人的不同追求,有不同的方式和手段。但在激勵的時候會發現,激勵是有成本的。在體量小的時候,其實是很難設計完美的架構的,很難接受大企業的方式。

所以,在企業的成長過程,激勵手段要不斷地豐富。我們討論高管薪酬,一定是在經營的約束下討論的,一開始可能不完美,得去藉助領導力來維持這種關係。

另外,激勵可能是一種資源,可以開發也可以創新,就像你滿足客戶要求,你用產品的創新突破,可以用低成本來滿足客戶同樣的需求一樣,激勵仍然有成本性,仍然要研究如何低成本帶來更大的激勵效果。

我們分析完委託代理,分析完激勵,我們對高管發薪最重要的要素是解決委託代理的問題,所謂委託的代理根本上要解決的是雙方的利益一致。

04

如何發薪?

接下來講第二個問題,如何發薪?

激勵要維護高管的各項責任素質,要不斷對他確認,讓他在工作中不至於喪失。基於此,如何給高管發薪?

我先給大家講個案例。這個案例是歷史上第一次直面高管團隊現代意義的薪酬,來自於通用汽車。我們知道,通用汽車是在第一期的福布斯排行榜裡面就有的一個公司,1918年開始成為全球汽車行業的老大,一直維持到80年代,直到被豐田超越。在那一時期,大家一直公認是激勵模式幫助了通用汽車。我把通用汽車當年的方案找出來給大家講一講,其實這是高管激勵的雛形。現在的所有高管激勵,都是在這個雛形基礎上進行變形的。

當年通用汽車CEO斯隆在設計高管激勵模式的時候,就提出了「紅利計劃」。斯隆第一次把組織結構調整完以後,其實大股東杜邦已經退出公司,那個時候的負責人叫小皮爾·杜邦,小皮爾·杜邦就認為他懶得為公司操心,覺得一定要有完整的職業經理人來做。那斯隆就在想如何讓職業經理人跟股東的利益保持一致,基於此,斯隆提出了「紅利計劃」的方案。他認為股東要的是利潤,所有的高管要圍繞著公司的利潤去奮鬥。

「紅利計劃」要點是什麼?公司的利潤高於資本回報率6%的部分為紅利。斯隆認為,資本放在銀行有一個普遍回報率,去投資一個普通的企業也有回報率,當年美國在市場上的平均回報率是6%,那股東把資本投到公司了,如果資本回報率低於6%,就說明管理層啥貢獻也沒做,是平庸的職業經理人,只有超過社會平均資本回報率,說明這個管理團隊有經營才能,你賺的多就說明你的經營才能大。獎金應該是對你經營才能的回報。

所以,斯隆基於這個理論,設定紅利部分的10%獎勵給管理團隊。當然,後來額度就特別大了,因為當年的汽車行業就像現在的網際網路行業一樣走在時代前沿,通用的效益非常好,利益非常大。後來斯隆又把紅利的分享人員從管理團隊擴大到了一般員工。

紅利計劃後來進一步升級,直到通用上市以後,杜邦覺得他要的不僅僅是利潤,他真正追求的是股票市值。但杜邦認為,如果我在公司的股權太大了,那管理層憑什麼為我的股份的增值去奮鬥呢?所以,大股東杜邦說我一定不能再做絕對大股東了,我要把我的股票賣出去。

杜邦牛到什麼程度?早期通用需要錢的時候杜邦投的很多,但後來他一定要把在通用的股份降到30%以下,他怎麼弄?杜邦就用自己的一部分股票成立了一個公司,用低價把自己的股票轉賣給通用的管理幹部。然後,杜邦又把通用公司每年的紅利劃撥給這個公司,那麼持股公司裡面每年就有了通用的利潤分紅,而這些利潤分紅,可以根據高管在這裡面的持股份額獲得分紅,股票如果漲價了,那他們還可以獲得股票漲價的利益。但是通用沒有讓股票自由交易,保留了權力,如果高管退休了,或者職位發生變化了,通用可以回購,就是把增值部分給他賺,有點類似於華為現在的限制性股權。所以,經證券計劃就是紅利計劃的升級,轉化為股權了。

到了50年代,紅利計劃再升級,享受紅利計劃的範圍不斷擴大,最高達到總員工數的9%的員工。但這個時候美國的稅制發生了變化,分紅要承受的收稅特別高,但如果買成公司的股權,就可以當成投資行為,暫時免稅。後來通用為了保護核心員工的利益,成立了一個持股公司,讓員工買公司的股票進行分紅。

這個過程可以看到通用的思想:

第一,充分地根據公司股東的利益,跟管理層和核心員工進行了分擔,充分體現了代理。

第二,這個過程是善意的,就是讓高管和員工秉著自願的原則,這都是長期合同的一個前提。所以,斯隆對紅利計劃的評價非常高。斯隆在寫這段歷史的時候,總結了用股票這種方式開始,只用了五年的時間,通用汽車的市場份額從不到20%提高到40%。他認為紅利計劃的激勵帶來的作用是很大的。他認為公司的業務之所以有成就,是通用第一次把人類討論的觀念引入了實踐,實踐釋放了巨大的生產力。

所以,嚴格意義上這種實踐界定了管理層和股東之間的關係,本質上是合伙人關係。合伙人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利益共擔,這就是最早的委託代理。其實在斯隆設計這種模式的時候,委託代理理論還沒出來。委託代理理論也是總結了這些企業的實踐之後才產生。

我們在這個案例之後講高管的薪酬結構應該怎麼設計,一定要清楚,高管薪酬的本質是對代理問題的動機調整和對積極行為的確認。既是代理,又是激勵。

基於這個道理,我們看薪酬手段在高管里怎麼使用。

1. 年薪

高管是年薪制。我們知道,一個典型的高管的薪酬年薪,有固定部分加績效部分,可能還有津貼。

固定部分是每個月要領的,畢竟高管已經混到職業生涯的高階階段,他拿了薪酬,要給家裡開支,一個高管的收入高,家庭的成本也會高。這是固定的部分。

第二部分叫績效,所謂績效是跟他個人KPI相關的,個人KPI完成了,就應該拿到績效部分,一般高管的薪酬里固定和績效部分會「五五」開或者是「六四」開。

這裡面還有兩部分是需要明確跟大家討論的:

一是津貼,什麼叫津貼?津貼是跟工作狀態有關的,比如說我出生在中國,我家在北京,公司把我派到非洲,可能工作內容沒發生改變,但是我出差了,我的工作狀態發生改變,這個時候的津貼是對員工特殊工作狀態改變的一種補貼,當我喪失了這種工作狀態,我的津貼部分就沒有了。

二是股票。我們要討論高管年薪里要不要發股票?這是個關鍵問題。我們知道,高管的薪酬已經很高了,如果公司體量不大的時候,就形成不對等。我們說高管工作性質具有長期性,股票是一種遞延支付,年薪里其實也可以有遞延支付,我們去看網際網路公司,每次做股權改革的時候,都會存儲一部分股票,這個股票都是有價值的,只要根據價值,發獎金的時候,比如說年薪120萬,績效達成了,平時發了60萬,還有60萬,這個時候有可能不給你績效,就用當期的60萬股票價值發給你,發給你以後,就告訴你,你的解鎖時間是三年,這就遞延了。這種類似於在年薪當中的股票就是直接授予的,你的績效好我就多授予你,授予是按照他年薪的額值對股票,所以在這個地方上,我覺得企業裡面這個槓桿是可以用的,尤其對那些創業期的公司是可以用的。

我們知道,創業期的公司現金流是最關鍵的資源,現金流不完整,如果發的年薪過高了,現金流就會有缺陷。我們知道,創新的公司的估值是不斷地往上走的,在估值沒有上來之前,預留的股票到直接授予的時候,估值已經上來了,那麼這種方式對企業的物流成本和現金流都是有用的。只要市場機制給股票定了價格,對員工的激勵還是有的,甚至還可以給他打折。所以,股權授予對企業的理財,尤其對創業期的公司,在年薪里都融入股票含量還是有價值的。

2. 獎金

獎金本質上是成果的分享。有了利潤,有了最終成果,我是拿成果來分享的,沒有成果是沒有獎金的。績效工資不是獎金,是對完成個人指標績效的一種確認。獎金一定是對最終結果的分享。如果說你很努力,個人績效達成了,整個團隊的績效沒達成,沒有產生最終結果,是沒有獎金的,但是可以有績效工資。所以,獎金一定是最終利潤的一種分享。

除了利潤分享之外,在上市公司裡頭,獎金里可能還有一些限制性股權。什麼叫限制性股權?就是我有一些打折的股票讓你買,比如說現在股票價格是100塊,我打個5折讓你買,五十塊錢買走,這裡面就有50塊錢的差額,這個差額是公司的限制性股權的成本,而這個成本是要從利潤分享里擔的。總而言之,公司付出的價值是差額,就是利潤分享的一部分,剩下的股票員工是需要花一半的價錢去買的,他買的時候就形成了互鎖,高管對未來做了投資,對當時的獎金既有了遞延,公司也有了對他的一種鎖定。我覺得這是這種設計方式既體驗了激勵,又體現了風險的對等。

3. 福利

對高管來講,福利應該是比基層要高很多的,我覺得這是需要我們去理解的。我曾經跟一個企業家討論,員工跟企業的關係有三種,一種是利益關係,一般的勞動者只要對公司做的貢獻比他的索取大,他就可以在公司,這叫利益共同體。有些人就是把公司當成利益共同體,我在你這賺錢多我就干,我賺錢少我就走。另一個共同體叫事業共同體,你這裡面有我成事的平台我就干,沒有成事的平台我就不干。

我們說我們希望高管是歸屬於公司的人,他們跟公司結成命運共同體,命運共同體到底用什麼來維持?這個概念在《華為人力資源管理綱要》裡也寫了,《華為基本法》也都寫了,在日本企業也都很普遍,很多時候理論界就會想當然的認為,利益共同體就是分錢,事業共同體就是搞利潤分享,命運共同體一定要股票的互鎖。

有一次我跟企業家討論的時候,他就說股權也不能鎖定命運問題。其實這是對的。哪怕是事業共同體,股權的機制就需要用了。命運共同體是什麼?我覺得長期工作關係的打造,更多的是長期利益,就是能夠營造高管對企業長期歸屬的。我們看到一些大企業的實踐裡面,高管有特殊的福利,比如說給高管的家庭成員提供一些保障,像上保險之類,他的家庭都能夠被企業牽掛,他的歸屬感就會更強。最典型的是退養的保障,我們討論薪酬機制的時候,誰來評價高管?在我們現在中國的治理體制下,董事會被虛設了,那評價高管應該是什麼人?

在華為45歲退休,有些人屬於榮退,退了以後還能享受公司長期的利潤分紅;有些人叫補退;能夠享受這種退養保障的,就是退了以後仍然享受公司的一些待遇,對高管的福利來講,這就是長期保障。高管退休以後,除了拿到社保退休基金等普通保障以外,如果公司經營的好,每年從盈利當中還拿出一份作為年金,可以補償是給這些久經考驗的人,能夠融退的人。那高管為了有榮退的資格,他對公司的歸屬感會更強的,他思考公司的長度那是不一樣的

所以,我們說營造長期關係,營造命運共同體在福利是有重要設計的,這個地方的作用甚至會高於獎金。

4. 長期成果分享

很多時候純粹為激勵,比如說期權,就是純粹為激勵。比如說你可以用50塊錢一股的價格買公司的股票,第三年股票漲到100塊、1萬塊都有可能的,其實這是純粹的激勵,完全是一種動員,沒有互鎖,沒有風險對沖。

5. 不確定性、創業機會互鎖

我們去看阿里這些頭部公司,他們會有這種旗幟,是跨生態的。我們知道,有些企業已經脫離了一個企業的邊界,像阿里、京東等很多公司,原來有個母體,後來有一堆的上市公司,公司跟公司之間產權是清晰的,他們之間的業務是有聯繫的,實際上這是在競爭當中形成了一個集團,一個生態,這就跨越了企業的邊界。我們知道,即便是跨越了邊界的企業,也是從原有母體公司里長出來的。那能不能長出這些公司,誰去來承擔責任?這不仍然是高管嗎?核心高管還會享受跨生態的利益。所以,我們會看到阿里、螞蟻這些公司之間,有一個核心的合伙人在這些跨企業當中都享受利益。對高管來講,這一部分就叫是分享公司擴張當中的機會。也有可能沒做成,也有可能做成了。但是因為高管享受擴張的機會,就會在他的戰略邊界裡去思考。

對高管來講,因為工作性質的複雜性,我們就要結合不同性質,每一種形式都是對一種要素的激勵。我們要去分析每一種形式會刺激哪種要素,我們就去採用這種形式。所以,高管的薪酬結構一定是多元的。一個公司的管理水平越高,對行為要素的識別越准,工資結構就可以越完整。但我們一定要認識到企業在成長過程當中,考慮到成本的需要,早期可能做不了那麼完整,需要一個進化的過程。

05

如何管理高管薪酬?

最後一個問題,如何管理高管的薪酬。

高管管理當中有一些很多問題,比如說沒有人承擔責任,沒有合適的程序,尤其對那些成長型的企業,很多時候高管的薪酬都是老闆的定的,裡面沒有清晰的原則,沒有正式的制度,讓人感覺非常混亂。

我曾經看過高管薪酬的博弈過程,一個公司三個創始人,創始的時候,股權結構差不多,企業沒做起來的時候,兄弟們肝膽相照,互相約定,約定仨人的工資一樣,3萬一個月,就這麼幹。後來公司做起來了,上市了,但因為原來確定的原則沒變,大家的薪酬還是一樣,但實際上在發展當中,每個人的能力差別已經很大了,有的人對公司承擔的責任特別大,有的人已經邊緣化了,那麼,沒有確認規則的時候就特別難,老大每次定工資都定得肚疼,去改變吧,好像會牽涉到原來的治理,如果不去改,心裡又會不舒服。所以,高管該漲工資的時候,要沒有糾錯機制,就不知道怎麼漲,不知道怎麼調,公平感就會受到挫傷。

我們知道,高管之間是不能輕易談判的,一談判就會有麻煩,連找個可以說的人都沒有,找人力資源部,又沒有高管的地位高,那就得直接找老闆,而找老闆又會顯得怯生生。這裡面就有很多問題出來。所以,規則不清楚,就造成博弈過程複雜,信任就會被破壞;信任一旦被破壞,高管團隊的形成就會打折。

所以,高管行政團隊的責任主體還是要有的。但在我們中國的治理架構里,也是很難弄,比如說要有足夠的權威,第一誰來定更公正,誰來能處理高管的複雜的過程?第二個有沒有足夠的專業能力?我們看西方的企業,他們有董事會,董事會僱傭一些人來確定高管的薪酬怎麼定,但我們中國董事會做不到,大部分董事會還是老闆說了算。

我們建議大多數公司要有專業的人員,一開始沒有條件形成部門的時候,也要有人負責高管團隊的薪酬,需要交給一個責任主體,有專業的部門,因為當你面臨上層博弈的時候,如果你沒有專業知識的提案,博弈過程會更複雜。所謂專業,就是有學理支持,有理論支持,有數據支持,一旦有了這些基礎的時候,拿到高層裡面去決策,會降低博弈的複雜性。如果有專業的提案部門,專業承擔責任的人,即使是只有一個人,高管也就有了救急的渠道了,就有了程序。這個時候可以讓董事會的薪酬委員會來確認。我們知道,專業部門跟高管相比的時候,也會屬於下級,如果企業文化還沒形成的時候,下級去決定上級的提案的時候,也會有困難,所以,為了讓管理有效,必須讓專業人員有良好工作的條件。

專業人員良好工作條件是什麼?第一個,明確的薪酬原則。定薪酬原則要一定要脫離人,根據高管的工作性質,根據人的分工,根據歷史來確定一些原則,讓專門的管理部門在原則下工作,在這個原則下收集數據製作方案,他不能被人員的干預。第二個叫生成機制,高管的薪酬依據什麼生成?怎麼生成?第三個是管理程序,管理程序一定是要有穩定可循的程序。程序公平我就不再多講了。

今天我的分享到此結束,感謝朋友們的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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