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晨:如何走出政治思想史的學科危機

中國學派 發佈 2023-02-16T18:18:03.148785+00:00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原題《經驗的歸經驗,規範的歸規範——如何走出政治思想史的學科危機》,摘自《政治學研究》2022年3期,劉倩摘。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22年第10期P101—P102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原題《經驗的歸經驗,規範的歸規範——如何走出政治思想史的學科危機》,摘自《政治學研究》2022年3期,劉倩摘

政治思想史匯聚了歷史上有關政治的偉大思考,是政治學乃至整個人文社會科學的知識基礎之一。然而,近年來國內政治思想史研究卻呈現頹勢,學術規範遠未健全,研究對象高度重複,評價標準模糊,學科身份十分尷尬,不僅在政治學學科內部難以承受政治科學研究的擠占,在學科外部,與歷史學學科的思想史研究、哲學學科的政治哲學研究相比,也難以證明自己的獨特意義。

這種危機並不僅僅存在於中國學界,而是一個世界性的現象。在目前政治學規模最龐大、專業分工最成熟的美國,迄今為止也沒有以「政治思想史」(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為名的學會或組織。這一危機也引發了歐美學者的持續爭論:有學者針對川普現象、民粹主義等新問題,呼籲到政治思想史中尋根探源,也有學者批評這種用思想史分析當代問題的嚴謹性;更有學者認為政治理論與政治科學的劃分本身就有問題,因為這讓政治科學失去了理論的指引,政治理論這一名稱也遺忘了歷史。

解決國內政治思想史研究存在的問題,需要對學科價值與學科定位進行徹底的反思,明確其問題根源後才能在此基礎上探索解決政治思想史研究危機的具體路徑。

四類典型問題

(一)貌似研究的思想介紹

中國政治學重建以來,大部分政治思想史研究都是以譯介或述評形式出現的。這樣的工作在某位思想家或者某種思想變化尚未被國內學界知曉時,有著填補空白的學術價值。但一旦這位思想家或者這種思想已為學界熟知,介紹型論著往往很難有創新之處。

還有一種現象是刻意選擇那些影響更小、離政治更遠的思想家,或者選擇重要政治思想家所著的影響更小、地位更邊緣的作品。例如有很多研究生在朱熹、王陽明、黃宗羲等大儒已被解讀詳盡的情況下,不得不選擇這些大儒的不知名的同學或者弟子作為研究對象,甚至轉而研究孫思邈、李時珍等醫學人物的「民本思想」。

(二)對思想家貼標籤

具體來說,「標籤化」研究存在以下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不可能真實地還原思想家的原意。這就是斯金納指出的「主義的神話」和「連貫性的神話」,即思想家在寫作時未必知道這些現代的「主義」,也未必前後連貫而能形成系統性的「主義」。

第二個問題是這種研究阻礙了對政治哲學本身的深入思考。政治哲學的深入需要聚焦於核心命題本身,更需要了解證成或證偽這一命題的新文獻。如果將時間浪費在給舊人物貼標籤上,顯然是南轅北轍。

(三) 用概念虛構出一種思想史

相比於單一的人物或命題研究,還有研究者試圖敘述一個命題或概念在歷史上的變化,從而敘述這些概念的發展史。這種史學價值如要成立,至少要滿足兩個必要條件:第一,比較完備地列舉該概念的存在形態,而非僅僅考察幾段名氣較大的文本;第二,解釋該概念在不同形態間演進的過程和動因,而非單純地展示演進的結果。但是目前多數對概念史的研究都不符合這些條件,也就稱不上真正的「思想史」。總之,越是局限於概念文本本身的作品,思想史之為「史」的價值越難以體現。

(四) 以思想史考證替代政治史

思想觀念當然對政治實踐有著重大影響,但要論證這一因果影響,必須要進行複雜的思想和社會分析。但如今仍有大量學者直接用古代思想家解釋當代協商民主制度或者「一帶一路」的起源,論證方式則是拿當代領導人的話語與孔、孟的理論進行簡單比附,將相似性等同於因果關係。如果說上述作品是一種建構性的錯位,那麼那種想用「知識考古」來顛覆「專制」「民主」等主流概念的做法,就是一種解構性的錯位。「如果脫離了對社會的研究,概念史的研究就失去了根基。」

建立政治思想史學科的價值標準

人文社會科學主要分為經驗研究和規範研究兩大領域,相應地,判斷政治思想史研究價值的標準也有兩種:一是經驗意義上的「真實」,即還原思想家或思想命題當時的原始含義;二是規範意義上的「應當」,即發掘思想家或思想命題的規範論證。所以,政治思想史學科應該明確區分為經驗導向和規範導向兩組不同的研究方向和價值標準。經驗性的政治思想史研究為政治科學提供基礎;規範性的政治思想史研究為政治哲學提供基礎。

(一)思想與社會之間:三個有價值的經驗性方向

首先是解釋「思想—思想」的變遷,指某個政治思想命題的提出、轉變或消亡主要是受其他思想家或思想命題的影響,而不是外部社會直接塑造的產物。這要求研究者選擇研究方法和解釋變量之前,先要確認自己要研究的政治思想變遷是不是主要從思想維度就能夠解釋的。

其次是解釋「社會—思想」的變遷,指某個政治思想命題的提出、轉變或消亡與外部社會因素直接相關,而不僅僅是思想對話的產物。這類研究對研究者的視野和材料收集有著較高的要求,因為一種政治思想越流行、越複雜,影響它的社會因素就可能越多。學界常提到要重視知識社會學或者歷史語境方法,也有此意。不過正如伍德指出的,劍橋學派的語境仍然停留在話語層面,並沒有分析更深層的「社會進程、關係、衝突和鬥爭建構」。

最後是解釋「思想—社會」的變遷,指將思想作為自變量,探尋政治思想如何通過變遷與傳播進入社會。政治思想社會化的結果就是常說的「政治思潮」。思潮的形成是思想史學者的任務;而思潮形成後,用它來解釋其他現象,則是政治科學的任務。

一部綜合性的政治思想史論著可能同時涉及「思想—思想」「社會—思想」等不同維度的解釋。

(二) 更優概念與更優論證:兩個有價值的規範性方向

政治哲學的規範命題一般由概念和論證組成,因此需要發掘的要麼是一種更優的規範性概念,要麼是一種更充分的論證。

首先,所謂「更優」概念,有如下次級標準:一是提出新概念。例如從英國掘地派、盧梭到托克維爾,現代「平等」概念逐漸被提出。二是轉化或擯棄舊概念。例如從明末三大儒到孫中山,針對個人的「忠君」被逐漸轉化為針對共同體的「愛國」。三是對互相競爭的規範性概念進行排序。例如羅爾斯首次用「詞典式序列」的方法,確定了形式的權利平等、實質的機會平等、補償性的不平等這一系列「平等」概念的先後順序。對中國學者而言,近二十年在政治科學領域最為熱門的國家研究,正是一個最需要政治思想史和政治哲學學者重新思考的例子。

其次,在規範性概念及其排序已經給定的情況下,如果能通過更優的論證獲得更好的論證效果,這樣的研究也是有價值的。更好的論證效果通常有如下兩種情況:一種是論證效力更強,可以稱之為「有力」,例如論證君主如何獲得政治合法性,宋代儒家的「公論」說將士大夫的共識作為反映合法性的具體載體,就比秦漢儒家難以捉摸的「天命」說和「五德」說效力更強;另一種情況是論證可以適用於更多的或者更複雜的現實案例,可以稱之為「有效」,例如論證個體權利,從洛克的自然法論證發展到羅爾斯的虛擬契約論證,不再依賴基督教傳統的自然法,使得這一論證適用的國家更多了。

當下中國人文社會科學界的目標,就是建設有自主性和創造力的學科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其中學科體系是三大體系之首,因為學科體系的完善特別是學科價值標準的建立,是其他一切研究工作的先決性條件。站在中國政治學學科體系建設的高度來看,政治學根據研究性質的不同,可分為兩個研究領域:規範研究與經驗研究,亦即通常所謂的政治理論與政治科學;而根據研究對象的分化,這兩個領域又進一步分出了政治哲學、本國政治、比較政治和國際政治——各個國家政治學的二級學科基本都據此設立。而政治思想史這個「第五學科」之所以充滿爭議,很難完全歸入規範或者經驗領域,恰恰就因為它是「對歷史上規範研究的經驗總結」,夾在了兩者之間。在政治思想史學科中規範方向與經驗方向的區分,正是為了讓政治思想史研究回歸學科本源,與政治學的兩大領域保持邏輯上的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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