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評論|票價中夾帶「影廳服務費」,扭曲了電影產業鏈的利益分配

封面新聞 發佈 2023-02-17T16:12:43.216258+00:00

蔣璟璟近日,山西太原市民劉女士在家附近的一家影院觀影時,發現現場取出的電影票價與自己線上支付的不一樣:「我買票的時候花了70元,為什麼這張票上顯示的票價是35元?另外25元的影廳服務費和10元的服務費是什麼意思?

蔣璟璟

近日,山西太原市民劉女士在家附近的一家影院觀影時,發現現場取出的電影票價與自己線上支付的不一樣:「我買票的時候花了70元,為什麼這張票上顯示的票價是35元?另外25元的影廳服務費和10元的服務費是什麼意思?」面對劉女士的質疑,該影院工作人員回覆:這是電影院自身的規定,不影響觀影。(法治日報)

「影廳服務費」其來有自、早已有之,還真不是一些影院「無中生有」憑空生造。按照相關行業規範,VIP廳、4D廳可以收取影廳服務費,並且「需經發行方與放映方通過合同確定」。換而言之,這是基於增值服務的額外收費,理當基於明碼標價充分告知,在事前給消費者以充分的選擇機會才是。然而,從最近反饋的情況看,不少院線在此事上竟頗多暗度陳倉的狡黠操弄。

典型的操作手法是,把所謂服務費塞進電影票中計價,觀影者不知不覺、稀里糊塗就為此買單了。我們知道,今年以來,大眾關於「電影票價上漲」多有吐槽,這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有「服務費」夾帶其間的影響……把服務費塞進電影票價中,表面看起來是影院和消費者之間的利益糾葛,但追根究底,其所折射的,還是院線和發行方的複雜博弈。

當消費者願意花70元買一張電影票,無論票價構成中是否含有「影廳服務費」,其實際支出的錢並無差別。供求與價格影響需求,而觀影者對於一部電影內在價值的判斷,才是決定其願意花費多少錢去買票觀影的根本因素。在這一解釋框架中,「可接受的價格」才是關鍵,「價格中的成分、占比」,似乎並不重要。一些人之所以對「服務費」不滿,更多是出於知情權被冒犯以及被暗中算計的天然反感。

明明都是70元,70元的電影票和「35元的電影票+35元的服務費」有何區別呢?其中的奧秘,就在於後續的分帳。我們知道,院線所獲得的票房收入,是需要和出品發行方按比例分帳的,而「影廳服務費」則全部歸電影院所有。對於大熱電影來說,影院乘著銷售熱度把「服務費」悄悄到票價里,其實有搭便車、薅發行方羊毛的意思。

作為一種行業潛規則,影廳服務費夾帶到電影票價中,有悖於契約精神與誠實營商的道義要求。這種扭曲的利益分配機制,註定不利於全行業長久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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