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則新聞,說是湖北一位36歲的城管在執法過程中被人刺死了,但是事情發到網上之後,評論區哀痛的人不多,叫好的卻是不少。
說的是,一位刑滿釋放人員,出獄後不好找工作,便籌錢搞了個滷煮攤位,勉強混日子,結果經營過程中被人舉報了,而來執法的城管人員也是有些豪橫。兩人言語不和之下,攤主便用工具刺死了城管人員。
然後就發生了前面述說的情況。評論區有為刑滿釋放人員考慮的。
有為城管人員的行為憤慨的。
有對城管這個行業工作作風進行點評指導的。
但就是很少有為被刺死的城管感到惋惜的。
無獨有偶的是,近日某地一輛城管車輛在外出執法過程中,不幸掉到了橋下的河中,當時周圍很多圍觀的人群,但就是沒人下水施以援手。
他們給出的解釋是怕自己到時候解釋不清楚,畢竟自己沒有「救人證」,到時候被罰款怎麼辦?救人過程中不符合流程怎麼辦?還是要被罰款!救人過程中如果用到工具怎麼辦?會不會被沒收?……
當然這些都是藉口,但卻真實反映了城管這個行業在百姓心目中的地位,那就是實在不怎麼受歡迎。
而反過來講,近日淄博因為燒烤而火遍全國,他們的城管要是像其他地方創城的要求一樣,去撕百姓家春聯、沒收孩子在店門口做作業的作業桌的話得被累死。
而淄博當地給出的做法卻是解散了城管,鼓勵人間煙火氣。結果換來的卻是全國人民的掌聲和一浪高過一浪的「進淄趕烤」的浪潮!
對此,朋友們怎麼看呢?你感覺城管這個行業在中國有沒有繼續設置和存在的必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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