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信日期 |
2023-04-14 |
回復部門 |
文水縣人民政府 |
信件內容 |
您好!請問下辦理慢性病補助和慢性病救助本的具體流程和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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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狀態 |
已辦結 |
回復日期 |
2023-05-04 |
回復內容 |
網民朋友,您好!關於您的來信答覆如下:一、慢性病認定工作。參保人員申報慢性病,原則上應由本人持近一年內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住院病歷複印件及有關定性診斷意見的檢查、化驗報告等資料、居民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複印件、一寸紅底彩照兩張,填寫《文水縣城鄉居民慢性病門診補償資格認定審批表》,交回各鄉鎮衛生院。二、慢性病鑑定工作。對於診斷證明、門診病歷及相關檢查檢驗報告能夠證明病情,且符合準入標準的,不再提供住院病歷,患者填寫《文水縣城鄉居民慢性病門診補償資格鑑定審批表》,加蓋衛生院公章後,由縣人民醫院相對應的慢病專家組進行鑑定,鑑定符合後將相關資料交回各鄉鎮衛生院。三、辦理時間。鄉鎮衛生院匯總後每月10日前交回醫療集團慢病辦,經縣醫保中心駐醫療集團管理科審核、縣醫保中心信息科覆核對比後,於每月底符合準入標準的予以制證發放,不符合準入標準的,填寫《不符合告知書》,告知參保人原因。經核實,您申辦的《慢性病門診補償資格》相關材料,現已經提交縣醫保中心進行審核,待審核通過後轉屬地鄉鎮衛生院。文水縣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將指導您按相關程序予以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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