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拆承重牆式」裝修應該零容忍

長江雲新聞 發佈 2023-05-05T01:27:19.751856+00:00

據央視等媒體報導,近日,有網友發文稱,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利民學苑一棟31層高的樓因有租戶在3層擅自拆除承重牆,而出現多層牆體開裂,200戶左右居民受此影響無法回家居住。

據央視等媒體報導,近日,有網友發文稱,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利民學苑一棟31層高的樓因有租戶在3層擅自拆除承重牆,而出現多層牆體開裂,200戶左右居民受此影響無法回家居住。5月1日,松北區城市管理和行政綜合執法局通報稱,4月28日,該局接到關於利民學苑小區一房屋存在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牆的舉報,立即到達現場,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同時,會同相關部門對拆改的牆體進行安全支護,組織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鑑定,制定拆改牆體恢復方案,下一步將依法依規從重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現實生活中,業主裝修商品房時,根據個人喜好或裝修公司的設計改變室內格局、砸牆改窗等情況比較普遍,但像上述新聞中這種擅自拆除承重牆並帶來如此嚴重影響的情況,尚屬罕見。大規模改動室內格局、破拆承重牆,這種破壞式、拆樓式裝修,不僅嚴重危及其他樓層的質量,而且可能破壞建築結構的穩定性,甚至可能導致樓房坍塌等危及不特定人員生命的嚴重後果。

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禁止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這種破壞式裝修,輕則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重則可能面臨行政處罰乃至承擔刑事責任。比如,一些業主在裝修改建過程中,無視鄰居的合法權益,擅自破壞排水管、排線管,打穿地板,導致周邊鄰居無法正常排水、用電,其應依法承擔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責任;破壞承重牆這種拆樓式裝修,則可能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此前,相關案例都曾發生。

在類似的野蠻裝修事件中,施工方難辭其咎。業主或租戶可能會因為追求美觀舒適而對安全重視不夠,進而對房屋進行隨意拆改,但施工方顯然具有比業主更充足的施工經驗,對於房屋哪些部分不能輕易拆改,也應作出客觀、及時、專業的判斷,尤其是當僱主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甚至違法要求時,其更應果斷拒絕,而不能為了蠅頭小利不加阻攔。從這個角度來說,與業主相比,施工方的主觀惡意和法律責任有過之而無不及。

除此之外,對房屋所在建築實施物業管理的單位也往往負有一定責任。通常,物業會向裝修房屋的業主收取相應的押金,對房屋裝修期間施工車輛和人員、裝修材料的進場及具體拆改行為作出監督與指導,為哪些區域和部分不能拆改劃出紅線。如果物業怠於履行這一職責,僅是收錢了事,顯然是一種失職失責,甚至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毫無疑問,樓房的安全涉及諸多業主的生活乃至生命,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野蠻裝修、隨意拆除承重牆的行為都不應更不能發生。這不是一個人的事,也不是一個家庭的事,而是涉及公共安全、涉及千家萬戶。對類似的事情,方方面面都應抱持一種零容忍的態度。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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