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不叫城管,只是協管員,只是混口飯

淺語成說 發佈 2023-06-12T02:06:09.667874+00:00

看看這則新聞,一商家僅是掛出高考加油祝福考生的條幅,而且也僅僅是在高考期間懸掛,城管居然讓扯掉了。其實,城管很尷尬,因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出台城市管理法,城管的執法依據來源於住建部發布的城市管理執法辦法,所以,城管只是,說起來名字很牛,城市管理,管理城市,但其實只是其它部門根據相關法律制定的一些規章條例等,有部分,交給城管來去統一執行。

城管總有新聞,總能讓你看到讓你感嘆城管,究竟管什麼?管理的邊界在哪裡?

看看這則新聞,一商家僅是掛出高考加油祝福考生的條幅,而且也僅僅是在高考期間懸掛,城管居然讓扯掉了。以後,其實應該先讓他們亮出根據哪一條哪一款來執法。

城管管什麼?

其實,城管很尷尬,因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出台城市管理法,城管的執法依據來源於住建部發布的城市管理執法辦法,所以,城管只是,說起來名字很牛,城市管理,管理城市,但其實只是其它部門根據相關法律制定的一些規章條例等,有部分,交給城管來去統一執行。

2017年住建部發布新版的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其第八條明確,城市管理執法的行政處罰權範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藥品監管方面與城市管理相關部分的行政處罰權。

要是從辦法角度來說,住建部發布的辦法能把其他部的職能就划過去嗎?這個辦法,也不是各個部門會簽的。

管理的邊界在哪裡?

似乎沒有,按照住建部城市管理執行辦法中描述的,只要分散在各個部門中,與城市相關的管理以及處罰權,都是可以也應該劃給城管來執行,這樣看,似乎沒有邊界。治安,交通不也是城市管理嗎?

為什麼那麼多臨時工?

大家注意到一個現象,很多城管粗暴執法,與人民糾紛的事件出現後,總是會出現說是臨時僱傭人員。這些臨時工,準確來說應該叫城管協管員,一般是城管局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所以,這些人員也叫勞務派遣工。

在住建部發布的城市管理執法辦法中,第十八條中,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可以配置城市管理執法協管人員,配合執法人員從事執法輔助事務。協管人員從事執法輔助事務產生的法律後果,由本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承擔。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應當嚴格協管人員的招錄程序、資格條件,規範執法輔助行為,建立退出機制。

  • 身份可變換。他們是城管,也不是城管,衝鋒在前的時候,他們叫城管;一旦出事,他們叫協管員,叫臨時工;
  • 執法大不同。城管有執法權,協管員是沒有執法權的。當然,我們在外表上是沒工夫去分辯的。
  • 工資大不同。幹得活可能差不多,有時還要背鍋,但說到工資,相差可能不是一星半點了。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臨時工,這個可能只能問住建部與各級城管,當放開的口子沒有約束的時候,這可能已經註定。

若是人員不足,說明管的太多,把各部門的還給各部門即可。

對不起,我不叫城管,只是派遣工,只是混口飯。我,保證以後只跟在後面,不參與打罵暴力執法,因為我沒有執法權,以後,我不背鍋。

友友們如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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