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靈活方便
是大家短途出行的首選代步工具
但在騎行電動車時
若不按規定騎行
則會存在極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請查收
德陽公安交警支隊
致電動車駕駛人的公開信
二、三、四輪電動車駕駛朋友們:
你們好!
二、三、四輪電動車以其方便、快捷、綠色、環保等特點,成為廣大群眾出行選擇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由於這類車總體安全技術標準較低、安全性能較差,加上部分駕駛人文明出行、安全駕駛意識不強,駕駛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不遵守交通信號、亂穿亂行、違法占用機動車道、逆行、超速行駛、違規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突出,成為引發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嚴重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據統計,今年以來,全市涉及二、三、四輪電動車的交通事故占29%、傷亡人數占32.02%。國家交通管理科研機構研究表明:涉電動車事故中,因電動車駕駛人不遵守交通法規造成傷亡的達85%以上,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可以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風險60%至70%。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平安,我們鄭重倡議:
一、駕駛、乘坐二輪電動車均應自覺佩戴安全頭盔。
二、購買的電動三、四輪車應當是工信部許可生產、並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車輛;駕駛電動三、四輪車需持有相應駕駛證,車輛上牌後方可上路行駛。
三、年滿16周歲以上方准許騎行兩輪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電動自行車僅允許搭載一名12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年滿18周歲以上、持有摩托車駕駛證方准許駕駛兩輪電動摩托車上路行駛。
四、電動車騎行人騎行時,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在有非機動車專用車道時按規定車道行駛,沒有專用車道的靠道路右側行駛,不闖紅燈、不逆行、不占用機動車道、不橫穿馬路、不酒後駕駛、不違法載人載物。
五、電動車騎行人騎行中應主動避讓、遠離大貨車,確保安全。
六、電動車騎行人行經交叉路口時,應注意觀察讓行,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七、應當在停車場或者劃定的地點停放車輛,不亂停亂放。
八、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違規電動三輪車、四輪車。
德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