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曾在穆斯林統治西班牙時期,在西班牙宮廷中獲得高位和權力

巴普羅的獨白 發佈 2023-11-15T03:06:19.751667+00:00

伊比利亞半島上的猶太社區非常古老,在古希臘一一羅馬時期他們就已經定居於此,幾個世紀以來一直是大希臘——羅馬猶太社會環境的一部分。

文|巴普羅的獨白

編輯|巴普羅的獨白

伊比利亞半島上的猶太社區非常古老,在一一羅馬時期他們就已經定居於此,幾個世紀以來一直是大希臘——羅馬猶太社會環境的一部分。

塞法爾迪猶太人在荷蘭的起源與發展

公元六世紀,在伊比利亞的大部分地區被羅馬教會的宗教權威統治之前,猶太社區己經在此處紮根。生活在伊比利亞半島上的猶太人,常常比歐洲其它地區的猶太人擁有較高的社會地位。

他們是宮廷顧問,是醫生,是有萬貫家財的商人或是能發明航海儀器的學者,但卻在西班牙遭受到了最無情的打擊,「哪一個國家的驅猶也不像西班牙1492年所做的那樣殘酷和富於戲劇性」。宗教裁判所的建立是對生活在伊比利亞半島上的猶太人最殘酷和無情的打擊。

逃離宗教迫害,是塞法爾迪猶太人出離伊比利亞半島最重要的原因。

他們之中,有的人直接通過坐船渡海來到荷蘭,有的人則流散到歐洲大陸各個城市或殖民地,並在後來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方式移民到荷蘭及其殖民地生活,繼續發揮自身傳統的商貿優勢,廣泛參與到荷蘭黃金時代之下的跨大西洋貿易之中。

宗教裁判所與伊比利亞半島猶太人的流散

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又稱為「異端裁判所」或「宗教法庭」,該詞來源於拉丁文「inquiro」,有追究和調查之意,是羅馬教會設立來對付異端和異教徒的機構。

中世紀時期,宗教裁判所在西班牙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與摩爾人的鬥爭中加強維護了伊比利亞半島的基督教信仰。

15世紀末期,基督徒的再征服運動幾乎快要全部完成,統治者對信仰統一的渴望也增強起來,占有很大比重的猶太人以及改宗後的新基督徒成為他們的新目標。

尤其是1469年西班牙的阿拉貢的國王費迪南與卡斯蒂利亞的伊莎貝拉結婚後,為加強天主教君主獨裁統治,他們在安達盧西亞(Andalusia)舉行了一場反對叛亂貴族的運動。

該地區的猶太人及新基督徒都很密集,人們懷疑這些反叛者是改宗後的猶太人,並且他們在人數上相當多。為了使懷疑和仇恨不再成為社會暴動和騷亂的藉口,他們認為需要進行大規模的,國家支持的宗教調查。

1478年,西班牙在教宗西科斯圖四世(PopoSixtusIV,1414-1484)的支持下,成立了宗教裁判所,並於1480年起開始審理案件。

西班牙王室法令明確規定宗教裁判所是用來搜查和懲罰那些因嚴格執行猶太教儀式和禮節從而背叛了基督教的新基督徒。這些新基督徒,大部分是1367至1417年間改宗基督教的猶太人後裔。

卡斯蒂利亞國王恩里克二世(EnriqueIlofCastile,1369-1379在位)是第一個將反猶政策當成國策的君主,在他的統治下,猶太人或被無情殺害,或為了保命而改信基督教。

1388至1390年歐洲第四次黑死病來襲引起社會混亂,人們對生命感到無助,在善良的牧師費爾南馬丁內斯(Fem&nMartinez)領導的傳教運動的影響下,許多猶太人受洗。

從1391年夏天開始,一系列的襲擊和謀殺事件蔓延到了科爾多瓦(C6rdoba)、托萊多(Toledo)、瓦倫西亞(Valencia)、加蒂瓦(Jitiva)、巴塞隆納(Barcelona)、萊里達(L6rida)和洛格羅尼奧(Logrofio),遍及西班牙南部和東部,沒有逃跑的人幾乎都接受了洗禮以換取自己和家人的平安。

他們當中有的已經放棄了自己的宗教而成為基督徒;有的表面上皈依了基督教,但暗地裡卻頑強地堅守祖先的信仰。

對於部分改宗者來說,當迫在眉急的危險過去之後,他們多數會回到自己熟悉且感到安全的家庭中繼續生活,一個家庭中可能包含改信了基督教的成員,也包含未改變信仰的成員,因此人們普遍懷疑改宗者還會像猶太人一樣繼續自己的生活。

改宗後的猶太人不會受到法律上許多限制

改宗後的猶太人不會因為宗教原因受到法律上許多限制,他們可以在西班牙從事各行各業,如法律、行政、軍隊、大學甚至是進入教會,並且有些能夠進入到權力階層,逐漸在西班牙的社會生活中占據主導地位,甚至在西班牙的貴族世家中,也會存在猶太人的血統。

如薩拉戈薩的德拉卡巴薩利阿家族產生過主教、大學副校長、阿拉貢王國的司法官、納瓦拉王國的財政大臣。阿拉貢宮廷中有一半的職位被帶有猶太血統的改宗者及其子女所占據。

卡斯蒂爾王國攝政團的成員帕波羅德桑塔馬利亞(1352-1435)也是一位改宗者,他的兒子曾作為西班牙代表出席巴塞爾基督教會代表大會。猶太改宗者占據著王國中的重要部門,而且他們當中富裕而有名望的家族還與當地最高貴的貴族甚至與王室聯姻。

猶太人曾在穆斯林統治西班牙時期,就在西班牙宮廷中獲得到部分高位和權力。自11世紀以來,阿拉貢和卡斯蒂爾的基督教王國在西班牙逐漸占據上風,曾作為基督徒「盟友」的猶太人的地位也隨之上升,他們也曾擔任過皇家顧問、國王大臣們的首領或財務長。

然而隨著猶太人以及新基督徒在西班牙越來越多的占據社會領域的重要位置,原本就存在的宗教敵對也在對猶太人財富的覬覦中化成更為深刻的仇恨。

對於猶太人來說,洗禮為猶太人打開了職業和進入教會的大門,除了進入宮廷為王室服務的貴族,還有散布在西班牙社會各行各業的普通人。

一位塞維亞村落洛斯帕拉西奧斯(LosPalacios)的教區牧師安德烈斯伯納德斯(AndiesBemMdez)在撰寫的著作中說:「(猶太人)是商人、推銷員、收稅員、商店老闆、房地產執事、理髮師、裁縫、製鞋匠、製革商、香料商人、絲綢商人、鐵匠、銀匠、木匠或石匠……所有人都尋求輕鬆的職業和不費吹灰之力的謀生方式」。

這一觀點反映出十五世紀西班牙社會對猶太人的偏見,他們認為猶太人通過輕鬆的職業就可以不費吹灰之力獲得社會財富,更別說那些在西班牙宮廷中掌握金融權力的猶太或新基督徒包稅人。

他們獲得的巨額財富使其有機會涉足國際貿易領域,在西班牙塞爾維亞、托萊多和巴塞隆納建立了廣泛的商業社區,占有的社會財富比普通人多的多。包稅人對普通民眾的剝削,則更引起人們的反感與痛恨,連身處高位的西班牙貴族也毫不掩飾對這些人的藐視。

麥可阿爾伯特(MichaelAlpert)認為,宗教裁判所逮捕猶太人和秘密猶太人主要出於宗教和政治原因,而不是簡單的出於獲得猶太人的財富。宗教裁判所在扣押犯罪嫌疑人時幾乎沒收了他們全部的財產,這也是對猶太人刑罰的一部分。

那些收繳上來的財產有些還不足以支付法院的費用,審判官、公證人以及監獄管理員的薪水,犯人的伙食、衣物以及醫療等等開支。

被關起來的犯人,他們的親屬也往往一同遭到審查或躲藏起來,所以他們不會像普通犯人一般,將自己的衣食帶入監獄。

以穆爾西亞(Murcia)的宗教法庭為例,1675年,該法庭的收入為6,003,924馬拉威迪(Maravedis),但是支出了6,883,505馬拉威迪。

總的來說,宗教裁判所能夠獲得偶爾的獎勵,但並不能通過此舉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

儘管宗教和政治目的是宗教裁判所迫害猶太人和新基督徒的主要原因,但那些被確定為有罪的猶太人一旦被處死,他們的財產以及被變賣的財務收益收歸當地基督教會,不少地區也通過這種方式在一夜之間發了橫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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