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普羅的獨白
浙江男子與母親同住29年,被人詬病,可知曉真相後網友瞬間淚崩
說這句話的人,是來自浙江的一位燒餅攤主曹加齊。原來,已經51歲的他,29年來,一直和母親同住一個臥室。
商業契約文書的載體形式:由債務人出具給債權人的單份契約
判書和合同形式的契約都是分支契,但單契式的契約並非一式兩份的分支契,而是由債務人出具給債權人的單份契約,這類形式的商業契約文書在絕賣關係中使用較為普遍。
北宋文人個性類戲謔:性格固執迂腐、附庸風雅、虛榮好名
文|巴普羅的獨白編輯|巴普羅的獨白北宋文人好喜歡戲謔人的性格,筆記中的戲謔故事主要集中在戲謔性格固執迂腐、附庸風雅、虛榮好名這三個方面。
浩罕汗國的建立:是烏茲別克族明格部建立的政權
關於明格人的酋長沙魯赫建立浩罕的情況,英國人蘭德斯在其所著《遊記》中提到,沙魯赫是阿爾丁別什八世孫葉的喀霍扎的同族兄兼女婿,沙魯赫弒葉的喀霍扎而領其眾。
吉爾吉斯人被俄國征服:通過系列不平等條約,及軍事征服手段
一方面,通過系列不平等條約及軍事征服手段,占領屬於清朝管轄的吉爾吉斯斯坦地區;另一方面,通過征服浩罕汗國,達到占領浩罕汗國境內吉爾吉斯斯坦地區的目的。
古巴比倫時期女祭司的財產繼承:享有法定繼承權
這種模式可能是源於沙馬什神和女神阿亞的關係,阿亞是沙馬什的未婚妻,兩位神靈沒有正式締結夫妻關係,從而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沙馬什的那迪圖也不得有名義上的婚約和婚禮,同時沙馬什的那迪圖也要像阿亞一樣生活在特定的空間範圍內;
七旬老兵病死台灣,妻子回大陸尋子,40歲兒子不認親娘:我不缺娘
1989年,在青島鄉野間的一處農田,一位70多歲的老太太,拉著已經失散了40多年兒子的手,哭得泣不成聲。
古代蒙古族婚姻家庭習慣法:搶婚、收繼婚、入贅婚等婚姻形式
文|巴普羅的獨白編輯|巴普羅的獨白蒙古先民在1204年之後才有自己的文字,在此之前一直以口耳相傳的方式傳承著家族傳統和民間史詩,正式見於文獻記載其婚俗為族外婚制。
古代蒙古婚姻家庭制度演變:處理不好,將會激化其他社會矛盾
家庭作為社會中最小的單元,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家庭中每個成員的相處模式、思維方式、生活習性等各個方面的內容構成形態各異的家庭關係,而家庭關係是處理其他社會關係的基礎,處理不好,將會激化其他社會矛盾,對整個民族和社會造成難以估量的負面影響。
古代蒙古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確立:對維持草原安定具有重大意義
衛拉特蒙古人在明朝時期,被改稱為「瓦刺」,1640年頒布的《衛拉特法典》是調整蒙古人之間的法律,其法律體系的構建覆蓋了古代蒙古族基本價值觀,對研究遊牧民族法制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