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聞夜航
驚呆了!
福建廈門一對夫妻為了車牌照
竟然「假離婚」
結果令人大跌眼鏡
……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一起來看看
▼▼▼
為了豪車加掛京籍牌照
居然讓妻子與他人結婚!
阿美和阿偉夫妻二人
意欲購買豪車並加掛京籍牌照
但雙方均非京籍人士無法如願
經人建議
二人決定辦理登記離婚
並由阿美與京籍人士結婚以辦理京籍車牌
之後阿美再離婚與阿偉復婚
這是什麼操作
女方沒有安全感怎麼辦?
他們又能否如願加掛京籍牌照呢?
別著急
咱接著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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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
為了達成既定目標
同時給足阿美安全感
雙方擬定離婚協議約定
全部財產歸阿美所有、全部外債為阿偉所有
阿偉另需補償阿美100萬元
如願加掛了牌照
但結局竟然是……
離婚後
豪車按計劃加掛了京籍牌照
但阿偉因事業受挫、情緒低落
多次提議
「不如真離婚,願遵守離婚協議」
阿美對其提議表示
「你有病吧」「想清楚再說話」。
之後
雙方因生活矛盾感情走向破裂
阿美起訴要求阿偉履行離婚協議
訴訟中,阿美主張:離婚協議為真實,雙方應共同遵守,並稱其所言「離婚協議都是假的」指的是「離婚協議是虛的」。
阿偉則主張:離婚協議為虛假,夫妻財產債務應重新分割。
法院認為
雙方的夫妻財產債務關係
應當重新處理
離婚協議的內容是否有效?
事關雙方的夫妻財產債務關係
聽聽法官怎麼說
雙方係為給車輛加掛京籍牌照才辦理的離婚登記,彼時感情並未破裂,在離婚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仍共同生活、共同經營。在擬定離婚協議的過程中,阿美曾對阿偉表示「離婚協議都是假的」,儘管其後來表示其本意為「離婚協議是虛的」,但這一表述對於阿偉而言,加深了其對雙方為假離婚、離婚協議為假的認知;而在離婚後阿偉提議「不如遵守離婚協議」時,阿美則反駁「你有病吧」「想清楚再說話」,可見阿美也不認可離婚協議的真實性。
合同的真實效力要求雙方必須具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即便離婚協議的內容是阿美的真實意思,但從在案證據即雙方的微信聊天記錄來看,協議內容並非阿偉的真實意思,因此雙方並未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案涉離婚協議應為無效,雙方的夫妻財產債務關係應當重新處理。
法律上有「假離婚」嗎?
離婚有兩種途徑:一是協議離婚,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後,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後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二是訴訟離婚,一方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准予離婚。
對於婚姻關係,我國實行登記制度,一經登記即產生公示公信效力。協議離婚時,只要雙方登記離婚就會發生法律效力,婚姻關係即解除。
離婚「假」?
效力「真」!
無論是通過民政局進行行政確認,還是通過法院進行訴訟,夫妻雙方的離婚行為都是真的,是受法律保護的。身份關係一旦改變,不會單純因為「當初並不是真的想離婚」就失去法律效力,所以在法律上,並不存在什麼「假離婚」,「假離婚」只是民間的一種較為形象的提法,而不是法律術語。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假離婚」確有「真風險」
離婚無假戲
一做即成真
勸君三思行
小心掉入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