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這一治理模式,全國出名!

諸暨發佈 發佈 2023-11-28T13:17:53.459818+00:00

昨天,《民主與法制時報》刊發《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 有效預防「民轉刑」案件發生:以浙江省諸暨市為例》一文,報導諸暨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有效夯實在基層基礎化解風險隱患,形成預防「民轉刑」案件的治理模式!

昨天,《民主與法制時報》刊發《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 有效預防「民轉刑」案件發生:以浙江省諸暨市為例》一文,報導
諸暨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有效夯實在基層基礎化解風險隱患,形成預防「民轉刑」案件的治理模式!

《民主與法制時報》

全文內容如下:

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

有效預防「民轉刑」案件發生:

以浙江省諸暨市為例

■陳京春 李博倫

「楓橋經驗」作為基層社會治理的典型經驗,也是預防違法犯罪的成功經驗。近年來,以浙江省諸暨市為代表的各地基於「民轉刑」案件發生發展的基本規律,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強化矛盾糾紛排查和預測預警制度,開展隱患糾紛源頭治理,健全多元調解有效阻斷「民轉刑」案件發生,推進多元社會主體參與協同治理,有效夯實在基層基礎化解風險隱患,形成預防「民轉刑」案件的治理模式,可資借鑑。

楓橋學院

形成於20世紀60年代初的「楓橋經驗」,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中國方案。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踐行「五個堅持」,即堅持黨建引領,堅持人民主體,堅持「三治融合」,堅持「四防並舉」,堅持共建共享,在開展社會治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預防「民轉刑」案件發生中,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對釐清「民轉刑」案件發生發展規律,找准預防「民轉刑」案件的關鍵點,制定系統的預防化解方案,採取有效的防控手段具有重要的意義。

強化預測預警

從源頭預防「民轉刑」案件發生

對可能誘發刑事案件的經濟糾紛、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和其他生活瑣事引發的矛盾糾紛進行動態排查,是預測預警預防「民轉刑」案件發生的基礎性工作。近年來,隨著基層社會治理體系的完善,網格化管理已經成為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的一把「金鑰匙」,網格員通過「人在網中走、事在格中辦」的方式,使得社會治理和服務群眾真正延伸到了群眾家門口,可以深入村(社)、貼近群眾收集民事糾紛的基本信息,為預測預警預防工作奠定基礎。在「民轉刑」案件預防工作中,諸暨市積極探索實施「六優先」介入機制,優先處理。即,對排查中發現的以苗頭性糾紛、易激化糾紛、經濟糾紛、贍養撫養糾紛、傾向性牽連性糾紛、影響生產的糾紛優先調處為內容的「民轉刑」高風險民事糾紛,優先組織力量調解化解,有效提高了「民轉刑」案件預防的效能。

楓橋派出所民警正在杜黃新村聽取村民意見

同時,諸暨市運用「自治為主體,法治為核心,德治為基礎」的三治並舉的工作方法,爭取剛柔相濟、身心兼治,在抓矛盾糾紛源頭治理預防上下功夫,切實從源頭上有效遏制「民轉刑」案件重大風險的發生概率。如諸暨市針對商務領域矛盾糾紛的特點規律,進行分析研判,找准容易引發矛盾糾紛的重點環節,提出源頭預防的意見措施。明確專人負責商場、超市和加油站等商貿行業,定期梳理排查矛盾隱患,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及時進行匯總梳理和預測預警,尤其對可能引發「民轉刑」案件的矛盾糾紛高度警惕,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變事後處理為事前化解,變被動調處為主動預防,及時採取針對措施加以化解。

做實糾紛化解

有效阻斷「民轉刑」案件發生

民事糾紛調處化解能力影響有效阻斷「民轉刑」案件的成效。對此,諸暨市堅持邊排查、邊化解和滾動排查、滾動化解相結合,切實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有效降低了「民轉刑」案件發生的概率。實踐中,諸暨市對能化解的矛盾糾紛立即化解,將矛盾遏制在初始階段;對跨部門、跨地區等複雜矛盾糾紛,聯合多方力量,通過線上線下渠道,綜合運用矛盾糾紛多元調處機制依法有效解決;對短期內難以徹底化解的矛盾糾紛建立台帳,全力跟進化解,防止矛盾積累、糾紛激化。

「江大姐調解」志願隊

調解隊伍和調解組織建設是調解工作提質增效的重點。諸暨市建立矛盾糾紛社會組織協同化解機制,實行人民調解專家庫、調解志願者隊伍分類和動態管理,健全老中青結合的專業化、多元化人民調解團隊。經過長期的調解隊伍建設和專業調解人才的培育,湧現出一批在群眾中有威信、工作上有實招的調解專家。如該市趙家鎮榧鄉調委會調解員隊伍在矛盾容易激化的山林地界糾紛案件調解中,事先深入調查,在雙方前期已經坐下來交流過的基礎上,在山地現場主持調解,促成雙方很快解開疙瘩、達成協議,多年來調解的案子中沒有一件「民轉刑」案件發生。再比如,諸暨市江新社區的「江大姐調解」志願隊形成了自己成熟的「五步法」調解模式,一是預防性干預調解;二是快速調解,即口頭調解;三是「背靠背」調解;四是「面對面」調解;五是聯合調解。針對不同鄰里糾紛適用不同的調解方式,如果矛盾雙方對解決方案有分歧,則進行分頭磋商,把雙方預期調整一致,多次斡旋,最終促成雙方握手言和。

推進多元主體參與

協同治理「民轉刑」案件發生

近年來,諸暨市不斷創新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著力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為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民轉刑」案件發生奠定了堅實的社會基礎。

在諸暨,多部門聯動解決群眾矛盾、息訴止爭的做法已是常態。市—鎮(街)—村(社區)三級社會治理中心集成信訪超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等7個工作平台,力求解決糾紛「最多跑一地」。新鄉賢、律師、社會組織、「兩代表一委員」、教師、社會熱心人士、退役軍人等力量積極參與基層糾紛排查化解,有效壯大「微網格」矛盾糾紛調解力量。

楓橋派出所民警和紅楓義警一起巡邏

針對經濟糾紛,諸暨形成了駐企網格員、法律顧問、行業代表參與的「三員」調解新模式,實現了行政、司法和社會解紛力量「三力聚合」,防止經濟糾紛誘發刑事案件。比如諸暨市暨陽街道大橋社區聘任轄區內一批外賣「騎士」擔任兼職網格員,他們藉助人熟、地熟、情況熟的職業優勢,在外賣送餐過程中積極參與反詐宣傳、隱患排查、應急處置等網格管理與警務服務工作。暨陽街道江新社區針對居民間的矛盾糾紛,創設「九九議事會」,邀請相關業主、網格員、片警、律師及相關部門人員到社區里來,開展民主議事型的調解。楓橋鎮自發性社會組織「紅楓義警」,積極踐行「崇法尚義、積安向善」宗旨,在民警帶領下開展治安巡邏、法治宣傳、安防教育、糾紛調解等輔助性警務活動以及群防群治工作。針對外來流動人口「民轉刑」案件比較突出的問題,店口鎮探索建立「外警協管外口」管理模式,由「娘家人」服務管理外來人口,並專門設立了一支以解決勞資糾紛為重點的工作隊伍。

強化基層自治

預防「民轉刑」案件發生

城鄉社區是黨和政府聯繫群眾、服務居民群眾的「最後一公里」。社會治理的重點在基層,難點在城鄉社區,不少「民轉刑」案件的發生與村(社區)里不願管、不敢管、不會管有一定聯繫,村(社區)自治水平的提升對於防範「民轉刑」案件意義重大。

「楓橋經驗」的精髓在於「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充分調動基層力量化解矛盾、消除隱患、維護穩定。諸暨市始終堅持自治為基,法治、德治、智治協同發力,大力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健全完善「三上三下三公開」制度,創新推行「支部建在小區上」等做法,推動村規民約、移風易俗實現全覆蓋,就「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善治」應用到基層社區治理進行有益探索,取得明顯成效。

暨南街道三江新村「村民說事」現場

比如,諸暨市暨南街道三江新村「村民說事」以村務監督委員會為基礎平台,以村民議事為基礎形式,推動民主科學決策、民主規範治理,「說事」內容緊盯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包括經濟發展的大事、村莊建設的實事、扶貧幫困的急事、群眾牽掛的心事等,定期問事、開放議事、合力辦事、民主評事,形成了良好的基層民主氛圍,將矛盾糾紛的隱患消解於無形。

為全面提升村(社區)治保組織和調解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基礎性作用,諸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司法局聯合出台《關於加強村(社區)治保調解組織建設的意見》,規定村(社區)治保組織主動配合轄區派出所工作,經常性開展巡邏守護、平安宣傳、隱患排查、惠民服務等活動,開展巡邏活動,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經常性開展安全防範檢查,協助做好化解工作;村級人民調解組織宣傳國家法律法規,教育村民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掌握屬地各種不穩定因素,做好教育疏導工作,防止民事糾紛激化,及時匯報重大矛盾糾紛隱患,並依法依規對屬地發生的民間糾紛進行調解,對未調處成功的矛盾糾紛還要及時上報,做好穩控。

加強數字治理

「智治」防控「民轉刑」案件發生

數位化為預防「民轉刑」案件提供「數智」支撐,數字治理推進預防制度的重塑和程序再造。諸暨市以社會治理領域「最多跑一地」為引領,進一步整合「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四大職能,構建「基層治理四平台」和「全科網格」,讓群眾有事找平台、基層治理用平台,形成了良好的治理經驗。在此基礎上,諸暨堅持把「數智」化力量融入社會治理全過程,創新發展網上「楓橋經驗」,深化運行「1963法潤」直播平台,提升完善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台,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網絡綜合治理,實現了矛盾化解從「上門」到「上網」的轉變,推動矛盾糾紛「一鍵解決」。同時,以全國「智慧安居」建設試點為契機,紮實開展智安村居、智安小區建設,著力打造社區治理綜合信息系統和社區治理雲服務平台,真正讓網際網路技術助力基層治理和「民轉刑」案件風險防範。

楓橋社會治理中心可視化大屏

在實踐探索中,浙江打造「和合人事」民轉刑案件防控綜合集成應用平台,以矛盾糾紛涉事人為中心,以矛盾糾紛重點事為脈絡,以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為主幹,結合「平安天目」大數據研判分析、「家和智聯」家事糾紛調處、「心福工坊」社會心理服務等應用成果,實現信息雙向流轉、結果雙向反饋、處置閉環管理,達到矛盾糾紛「事前早發現、事中能化解、事後有關注」全程管理,這值得進一步研究。

本文為浙江新時代楓橋經驗研究院2022年實踐創新類課題「運用新時代『楓橋經驗』減少民轉刑案件發生研究」的階段性成果。

來源:民主與法制時報

責任編輯:石夢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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