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真是搞不懂!從0.3元/小時至1元/小時不等,實際花費遠高於設備用電成本

長江日報 發佈 2023-12-19T05:06:14.391477+00:00

給電動自行車充電實際花費遠高於設備用電成本而且不同小區價格相差數倍近日,市民樊先生通過武漢城市留言板反映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的收費標準不一且收費依據不明↓↓↓連日來,長江日報記者走訪多個小區發現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標準差異較大,從0.3元/小時至1元/小時不等。價格差異從何而來?

給電動自行車充電

實際花費遠高於設備用電成本

而且不同小區價格相差數倍

近日,市民樊先生

通過武漢城市留言板反映

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的收費標準不一

且收費依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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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長江日報記者走訪多個小區發現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標準差異較大,從0.3元/小時至1元/小時不等。

價格差異從何而來?是否應對收費明細進行告知?記者採訪獲悉,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收費通常由電費和服務費兩部分構成,費用不一主要是服務費不同造成。目前,已有部分城市明確要求,這兩項費用應當分別計價、分別收取,不得「打包」混合收取,但我市目前尚無相關規定。

電動自行車充電價格差異明顯

市民直言「看不懂」

「價格各不相同,也不知道收費依據是什麼,讓人有點看不懂!」時常騎電動自行車出行的樊先生觀察到,目前,武漢不少小區內都配建了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並設置了充電設備。然而,不同充電設備的收費單價從0.2元/小時到0.8元/小時不等,存在較大差異。

「根據現行法規,『飛線充電』和入戶充電是不允許的,存在安全隱患。但這也讓不少騎車人面臨充電貴、充電難的問題。」他說。

就樊先生反映的情況,記者連日來走訪了武漢多個小區。在徐東城市廣場,記者看到一個位於地下停車場的電動自行車停放處,約有40個充電位。設備信息顯示,該處充電單價為0.29元/小時。在位於江漢區的景江華庭小區內,居民樓下建有一個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配備了近20個充電空位。設備信息顯示,其充電價格約0.33元/小時。在光谷科技港內,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顯示充電價格約1元/小時。

徐東城市廣場電動自行車停放處。實習生朱楊 攝

業內人士介紹,按照現行國標,一輛電動自行車完全充滿電大概需要8至10小時。也就是說,同一輛電動自行車在不同區域充滿電,花費金額大約在2元至10元不等,價格差異比較明顯。

費用包含服務費

充電設備卻未顯示費用明細

對於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樊先生算了一筆帳。在他居住的江夏區鳳凰花園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價格約為0.4元/小時,充滿一次電大約需支付3.2元至4元。據他測算,電動自行車充滿一次電的耗電量大概在1.2度;按照武漢現行電價標準,電費成本不到1元。「實際支付的費用遠高於用電成本。」樊先生說。

此外,部分小區內充電實行的「套餐」價格,也讓一些居民感到「頭疼」。

部分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實行套餐價格。實習生朱楊 攝

家住徐東城市廣場的王女士經常騎電動自行車上下班,且幾乎每天回到家都會給自己的車充電。她告訴記者,該小區內的充電設備提供三種收費套餐,分別是1元/3.5小時、2元/7小時、3元/10.5小時。在王女士看來,自己每天大約需要充電8小時,這樣一來,花費2元很可能充不滿電,花費3元又會浪費2.5小時充電時間。「錢又沒少花,套餐里的充電時間又用不完,真的不划算。」

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究竟如何定價?記者在光谷科技港社區分別找到了設備承包商和小區物業。承包商表示,收費標準是物業制定的。物業方則稱,制定標準的是承包商,與物業無關。

位於光谷科技港的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站。實習生朱楊 攝

記者此後以「招商合作」的名義聯繫上設備承包商。據其工作人員介紹,實際收費標準由承包商制定,所得利潤由物業與承包商按照6:4的比例分成,電費與場地都由物業出。

承包商表示,除電費成本外,充電費用中還包含了服務費。一般來說,加收的服務費由承包商公司根據小區市場調研情況來確定。然而,記者在走訪中發現,市面上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在支付頁面僅顯示充電時間及對應的金額,並未標明具體費用構成。

北京電費服務費不得「打包」

武漢尚無相關規定

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收費行為是否有統一標準?市供電公司工作人員回復稱,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收費屬於產權單位自身的市場商業行為,非供電公司管轄範圍,供電公司無權干涉。市發改委工作人員則表示,根據《湖北省定價目錄》規定,電動自行車充電服務費不屬於政府定價範圍,實行市場調節價。

記者此後聯繫上國網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供電公司。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小區配備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一般與小區照明等公共用電相同,對物業公司進行「總表計費」,電費單價為0.58元。至於相應的充電設備如何對居民用戶定價收費,供電公司無權干涉。


13日下午,記者諮詢市發改委。一位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小區內配備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收費包括電費和服務費兩部分。其中,電費根據其接入商用或者民用電線路的不同,按照相應的全市統一電費標準收費。服務費則由設備方、物業公司等相關方制定,不同小區、不同設備的收費差異也來自這一部分。


為何記者探訪中看到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均未顯示電費及服務費明細?對此,市發改委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我市對充電設備顯示價格明細尚無明確規定。

據了解,北京市發改委去年3月發布《關於規範本市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收費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明確,充電設施經營單位向用戶收取充電電費和充電服務費時,兩者應當分別計價、分別收取,不得「打包」混合收取。充電設施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公開報導顯示,在北京一些小區內,市民點擊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的「價格詳情」一欄,會分別顯示充電電費和服務費的具體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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