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區生豬屠宰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公告

廣西農業農村廳 發佈 2023-12-19T16:05:02.186618+00:00

依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於開展生豬屠宰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試點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現就2023年全區生豬屠宰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試點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考核對象。

依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於開展生豬屠宰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試點工作的通知》(農牧便函〔2023〕389號)有關規定,現就2023年全區生豬屠宰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試點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核對象

生豬屠宰企業從事肉品品質檢驗的獸醫衛生檢驗人員。

二、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生豬屠宰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

(一)具備高中(或中專)及以上學歷且從事生豬屠宰肉品品質檢驗實習相關工作半年以上。

(二)從事生豬屠宰肉品品質檢驗相關工作5年以上。

三、報名程序與時間

(一)網上報名

1.報考人員註冊。報考人員在手機端打開「牧運通」微信小程序,在「屠檢考務」模塊,按照提示註冊帳號(手機號)和密碼登錄,並完善個人信息。

2.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6月20日至25日。報考人員登錄中國獸醫網(網址:www.cadc.net.cn)「獸醫衛生綜合信息平台入口」的「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屠檢考務)」信息平台或者手機端「牧運通」微信小程序,按照報名要求和流程進行報名,上傳報名審核表PDF版或照片(報名審核表格式見附件1)。報考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報報名信息,並對信息真實性做出承諾。

通過手機端「牧運通」微信小程序註冊帳號、考試報名的具體步驟詳見《屠檢考務小程序操作說明》(附件2)。電腦端「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屠檢考務)」信息平台登錄的帳號及密碼,與考生在「牧運通」微信小程序端註冊的帳號及密碼相同。

(二)報名審核及確認

1.市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於2023年6月28日前通過電腦端「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屠檢考務)」信息平台,完成本轄區報考人員資格審核。

2.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於2023年7月2日前通過電腦端「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屠檢考務)」信息平台,按照報名時間先後順序,審核通過前200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核申請,確認其參加本次考核的資格。

3.報考人員可於2023年7月3日起在電腦端「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屠檢考務)」信息平台或者手機端「牧運通」微信小程序上查詢報名審核結果,報名審核通過的方可參加本次考核。

四、准考證列印

報考人員在報名審核通過後,在電腦端「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屠檢考務)」信息平台或者手機端「牧運通」微信小程序上自行列印准考證。

五、考核時間、方式及考點設置

(一)考核時間:2023年7月5日上午10:00—11:00。

(二)考核方式:集中閉卷、計算機考核。農業農村部屠宰技術中心開發的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試題庫和考核信息系統[包括電腦端「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屠檢考務)」信息平台和手機端「牧運通」微信小程序中的「屠檢考務」模塊,可查閱考核大綱]供報考人員無償使用。

(三)考核地點:廣西機電工程學校(地址:南寧市西鄉塘區安吉大道16號)。

(四)考場設置:本次考核共設置5個考場,每個考場安排40名考生。

(五)入場要求:應考人員應提前30分鐘進場,考核開始20分鐘後禁止進入考場。應考人員應持本人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入場,兩證不全、不一致或證件過期者嚴禁入場。

六、考核內容

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實行全國統一的崗位技能要求標準、全國統一的考核大綱,主要考核畜禽屠宰、動物防疫相關法律法規、獸醫衛生檢驗基礎知識、實際操作規範要求等,具體考核範圍見《生豬屠宰獸醫衛生檢驗人員崗位技能要求》(NY/T 3350-2021)和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大綱。

七、考核合格成績認定

本次考核共100道題,60分為合格分數線。

八、考核合格證頒發

考核成績確認後,考核系統按照預先設定的規則,生成生豬屠宰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合格證電子版。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負責頒發考核合格證。

九、其他事項

(一)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不收取費用。

(二)2023年7月3日上午10:00,我廳將組織舉辦考前線上培訓班,培訓應考人員在「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屠檢考務)」信息平台進行考核操作,具體培訓連結另行通知,請應考人員按時參加。

(三)報考人員複習備考的內容、培訓內容應以考核大綱和全國通用的獸醫衛生檢驗人員培訓教材[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農業農村部屠宰技術中心)組織編寫、中國農業出版社2021年8月出版的《全國生豬屠宰獸醫衛生檢驗人員培訓教材》]為基礎,主要包括肉品品質檢驗有關基本知識、宰前檢驗和宰後檢驗操作技能、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等。

(四)《生豬屠宰獸醫衛生檢驗人員崗位技能要求》(NY/T 3350-2021)所列參考文獻「生豬屠宰檢疫規程」以《農業農村部關於印發〈生豬產地檢疫規程〉等22個動物檢疫規程的通知》(農牧發〔2023〕16號)的附件15為準。

附件:

1.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報名審核表

2.屠檢考務小程序操作說明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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