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友們家所在的小區樓棟
一樓大堂會作何用處?
最近家住普陀區安遠路16弄
"宗鑫公寓"5號樓的多位業主
向新聞坊同心服務平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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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所住的居民樓
一樓大堂的公共區域
突然成了"會所"?
這下業主們都坐不住了...
「公共空間」
還是「私人會所」?
據了解,宗鑫公寓是在2005年交付的,至今以來樓里的業主們都以為小區的一樓是公共區域"大堂",屬於全體業主所有。
可前段時間,
一名姓宋的業主表示,
一樓大堂區域裡有一部分面積
是屬於他個人所有的,
使用性質為「會所」。
並且還要對這片區域進行裝修。
其他業主得知該消息後,
瞬間「炸鍋」了。
因為,首先在他們買房時,開發商曾明確表示5號樓1樓就是公寓的大堂;第二,據當年小區的竣工驗收圖來看,一樓的公共區域標註的就是"大堂"而並非為"會所";第三,業主們認為,即便此處公共區域是會所,那整幢高層建築可能就涉嫌違反了相關消防法規,從而達不到住宅標準!
從業主代表給出的
小區竣工驗收圖上可以看到,
5號樓的一樓公共區域
就是"大堂"。
宗鑫公寓5號樓業主代表 沈先生:
當時的竣工圖紙由相關設計院出具,有蓋章、有法律效力的,
上面明顯標註有大堂的字樣,並且它這邊區域都是開放式,前後是可以進出的。2005年竣工到2020年前後的時候,這個區域都是作為業主主要進出通道和活動場地。
對此,
"會所"持有人宋女士則表示,
自己是通過房產中介
從開發商"上海宗鑫房地產"購得,
目前已拿到產證,
房屋用途顯示就是會所。
業主 宋女士:
中介公司說白線以內就歸於這個房子,我產證的面積是128.58平米,套內面積是95.1。
這裡宋女士所說到的白線以里,
其實指的是一樓大堂地板上
所鋪設的白色瓷磚以南的區域。
由於宗鑫公寓5號樓一樓整體屬於開放狀態,在設計建造之初並沒有明確的隔斷,加之宋女士手中的這本產證里,也沒有明確的範圍附圖,所以在樓上的業主們看來,即便是要在這片區域中劃出128.52平米的會所,也需相關房產測繪、確權單位予以認定。
宗鑫公寓5號樓業主代表 沈先生:
這位購房者提供了產證,上面是128.58平米的建築面積,她現在要裝修的面積是推到能夠看得見白色瓷磚的這個面積,大概接近140平米了。我們認為如果說這個會所產證成立的話,那是侵占了我們的公用面積了 。
同時5號樓里的業主們認為,
一旦該會所被認定,
那整幢建築就要符合
國標"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的
更高要求,
因為涵蓋了"非住宅"單位的住宅建築,
遠比單一純住宅建築的
防火等級更嚴。
對此,會所持有人宋女士則表示,其實她比樓上的業主們更著急,因為就此僵持下去,損失最大的是她個人,拿了產證卻無法裝修,現在她也很委屈很無奈。
「會所」究竟該如何認定?
開發商又在哪兒?
為了查清原由,
記者先是嘗試與開發商
上海宗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取得聯繫,
但電話始終無法接通。
隨後記者又將屬地長壽路街道房管辦與平安辦的工作人員約到了現場,他們表示會所的確權及紅線範圍認定,都需和普陀區房管局及規資局進行核實。
普陀區長壽路街道房管辦工作人員 邵清:
從產證上看可能不是很明確,所以我們建議還是通過測繪中心把這個面積和區域範圍能夠確定下來,我們會幫助業主共同去向區房管局來確定了解一下。
普陀區長壽路街道平安辦工作人員 張晨贇:
會所應該是要有一個實體的防火牆,要有2小時的耐火等級,我們後續可以跟街道管理辦這邊反映一下。會所業主這邊需要按照現有的消防法規進行一個改造,這都是需要區一級層面進行審核的。
目前,坊記也正在等待
普陀區房管局及規資局
對該樓1樓大堂及會所區域的
進一步認定與測繪結果。
即便以上疑問全部得以解決,
那接下來該會所的業主方
又該如何將將其存續經營下去呢?
上海申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 楊鄒華提醒, 現在不少樓盤,當開發商想要撤出的時候,他自持的會所都是想要對外賣的, 要購買這類會所前要先了解清楚,經營哪些內容是符合小區居民大部分人所認可的,這樣也利於後續的收益。
"目前宗鑫公寓5號樓的會所業主還未完全明確用途,如果想要真正解決這些矛盾,如若能如實和樓上所有的業主溝通,更能利於事情的解決。"
坊友們所在的小區
有沒有類似的"私人會所"
或是公共活動空間?
大家對此持什麼樣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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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 馬躍龍
攝像 | 陳斌
編輯 | 靜靜
視頻 | 姚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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