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建議唯一住房買賣免稅,財政局:需滿足「普通住房」條件

幸福裏app 發佈 2024-01-03T00:17:43.826868+00:00

近日,有位上海市民在上海市委領導信箱留言,反映了一件關於家庭唯一住房置換的問題。該市民表示,目前由於家庭原因需要置換一套住房,但是賣掉目前住房需要繳納一大筆增值稅,給家庭帶來了較大負擔。

近日,有位上海市民在上海市委領導信箱留言,反映了一件關於家庭唯一住房置換的問題。

該市民表示,目前由於家庭原因需要置換一套住房,但是賣掉目前住房需要繳納一大筆增值稅,給家庭帶來了較大負擔。於是,該市民向市委領導呼籲,上海只有一套唯一住房的家庭,出於改善型需求而需置換買賣的,在房屋買賣置換時是否可以取消增值稅和個稅。

4月20日,上海市財政局對該市民的留言做了回復。

回覆中提到,上海市按國家規定對個人住房交易實行差別化的稅收政策,並對持有滿一定年限的住房給予稅收優惠。

在增值稅方面,個人出售購買5年及以上的普通住房,免徵增值稅;出售購買5年及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差額徵收增值稅,稅率5%。

在個人所得稅方面,如個人出售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徵個人所得稅。

上海市財政局表示,關於來信中提到的家庭唯一住房出售環節的增值稅問題,財政局將積極配合國家部委開展相關調研,推動政策進一步優化完善。


財政局的回應一經發出,受到了廣大上海市民和網友的廣泛關注。市民們討論的焦點主要在於上海市對「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標準認定方面

根據現行的認定標準,符合上海市財政局免徵增值稅標準的住房,除了需為家庭唯一住房且滿5年以上之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房屋需為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

2.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

3.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於內環線以內的低於450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的低於31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的低於230萬元/套。

然而,上海市普通住宅的這一認定標準是在2012年制定的,僅在2014年做過一次動態調整,至今已經有長達9年時間未做改變。

但上海房價在這9年內已經有了較大幅度變化,幾乎絕大多數的居民剛需住房的實際成交價格都要高於該標準。導致在房屋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稅費,大多要按照非普通住宅去繳納,增加了交易雙方的實際成本。

給上海市委領導留言的該市民,大概率也是由於遇到了上述問題,才提出了這一建議。


其實,上海市政協委員丁祖昱也曾在2023年的「兩會」上做出提案,建議上海普通住宅標準可以根據房價水平每年動態調整,進一步放寬普通住宅標準,釋放更多剛性需求

有業內人士分析稱,該認定標準本意是將普通住宅與豪宅的稅費標準分檔收取,即豪宅多收稅、普通剛需住宅少收稅,但以2014年的房價標準來收取2023年的交易稅費,就顯得多此一舉了。

例如,一套中環老破小,2014年之前買入時,按照標準還認定為普通住宅。歷時9年後經歷房價上漲,總價早已超過了普通住宅認定標準,但實際居住環境與居住體驗相較9年前已經遠遠不如,卻依然要與豪宅一樣,按照非普通住宅計稅,這就大幅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意願。

為此,廣大網友和上海市民也同丁祖昱委員一樣,希望相關部門儘快調整和完善現行的「普通住房」認定標準,釋放更多的剛性改善購房需求,降低老百姓的購房壓力和交易成本,保證房地產市場的良性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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