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覽勝:古鎮台陳,彰顯著愛國,蘊含著孝義

臨潁快報 發佈 2024-01-06T04:32:51.833780+00:00

有歷史的地方就有故事,沉澱在古鎮血液、骨髓里的愛國和孝義,成為一個地方的歷史底蘊。台陳鎮,原名陳村、陳孝台,簡稱孝台村,因為清末台北知府陳星聚故里,1912年改為台陳村。

有歷史的地方就有故事,沉澱在古鎮血液、骨髓里的愛國和孝義,成為一個地方的歷史底蘊。台陳鎮,原名陳村、陳孝台,簡稱孝台村,因為清末台北知府陳星聚故里,1912年改為台陳村。

明初陳姓建村,名陳村。某年大水村內有陳姓青年負其母於村東土台之上,安然度過水災,後人敬仰青年的孝義,將避難的土台稱為孝台,俗稱抱娘台,並定為村名。後因是清末台北知府陳星聚故里,於1912年改稱台陳。鎮政府駐台陳得名。

陳星聚,字耀堂,河南臨潁縣台陳鎮陳村人,公元1817年出生於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先後中過秀才,舉人。47歲被任命為福建省順昌縣知縣。於同治三年到順昌任知縣,據《順昌縣誌》記載:他「興利除弊,政績頗多」。他在閩縣任知縣時,洋人要在閩縣海口強築炮台,嚴重威脅我國海防安全,陳星聚雖官小職微,卻敢提出抗議,據理力爭,加以制止,因而得罪洋人,被清朝政府調往仙遊。同治十年陳星聚任古田知縣,《古田縣誌》記載,他「甫至,厘剔糧胥,積弊豁然清。試童子軍,關防嚴密,無敢作奸」。

陳星聚到台灣後,外出巡視,發現當地有收「埋葬稅」的陋規,就是人死以後,都得交重稅才能安葬,否則罰款判罪。很多人由於交不起「埋葬稅」,只好讓屍體在家裡存放多年,腐爛發臭;有些窮苦人家,甚至放幾具屍體都不能埋葬。陳星聚查明之後,下令廢除「埋葬稅」,並規定:凡家中存放屍骨者,限三天之內一律運出埋葬,不交「埋葬稅」,過期不埋者,加重罰款;以後死人埋葬,一律不交「埋葬稅」。這種為民造福的措施,得到了台北人民的擁戴。

當時,清政府腐敗無能,英、法、俄、日等帝國主義紛紛入侵中國。陳星聚看到洋人氣焰囂張,步步進逼,清朝政府奴顏婢膝,喪權辱國,甚為憂憤,於是省簡政務,集中精力,修築、加固台北府城池。中法戰爭爆發後,他又竭盡全力籌集款項,購置武器彈藥,招募青壯年,擴充軍隊,準備一旦戰爭擴大到台灣時,堅守台北。法國侵略軍在諒山戰敗後,惱羞成怒,又加派海軍進攻福建、台灣。光緒十年8月,法國海軍第一次進攻吉隆,一度登陸,即被趕下海去。9月,法軍第二次進攻基隆,10月1日基隆失守,他們又兵分兩路,進攻台北和淡水,台灣與大陸海運交通被隔絕,形勢十分危險。這時,年已68歲的陳星聚義憤填膺,無所畏懼,決心與台北共存亡。他讓妻子、兒女坐守在後花園水井旁邊,準備城破後即全家投井殉國,他本人則日夜守在海防前線,激勵士氣,督戰指揮,英勇抗擊法國侵略軍。幾經生死搏鬥,終於打退了法軍的猖狂進攻,守住了台北,為祖國爭了光,為人民出了氣。但是,清朝政府卻在鎮南關大捷之後,簽訂了喪權辱國的《中法條約》,這使他十分氣憤,同時,他由於勞累過度,背部毒癰發作,遂氣憤而死,終年69歲。台北各界人士對陳星聚十分敬仰,在台北為他修建了一座「陳公祠」,年年追悼祭祀。同時,還聯名奏請清政府,要求對他旌表晉級。清朝政府追封他為三品道台「御賜祭葬如例」。他的遺體由海運轉水運至西華逍遙鎮,又轉陸運到臨潁縣故里孝台村安葬,也就是今日的陳星聚紀念館所在地。

陳星聚在外做官20多年,對家鄉人民十分關愛。據《臨潁縣誌》記載,「光緒三年大飢,道饉相望,星聚捐谷千石,又賑本鄉數百石」。因此,臨潁家鄉的人民親切稱呼他為「陳官」,「陳官」的美名至今在民間盛傳不息,津津樂道。因他在台北為官,又追封為「道台」,為了紀念他,就把他的家鄉陳村改為「台陳」,即現台陳鎮所在地。(圖文 楊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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