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城市更新改造建設的需要
棲霞市發布
《城市更新改造文化路東側
大成門住宅小區以西段
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徵求意見稿)》
房屋徵收範圍
文化路東側,大成門住宅小區以西,民生路以南,躍進路以北區域的臨街商業房。
被徵收房屋基本情況
被徵收房屋地處棲霞市城區文化路中段,於上世紀 90 年代 建設,規劃用途為商業用房,設計為二層至三層不等的混合結構建築。
補償方式
本次房屋徵收擬實行貨幣補償方式。
被徵收人因經營需要,有購買或者租賃商鋪需求的,房屋徵收部門將為被徵收人提供在棲霞城區範圍內、具有一定規模的商業房房源信息,由被徵收人自行與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房屋買賣或者租賃事宜。
房屋補償面積的確認、評估辦法及補償標準
(一)補償面積的確認
1、房屋產權證證載面積與實際相符的以證為準;證實不符 的,以有資質的測繪機構出具的測繪報告為準;
2、違章建築不確認為補償面積;
3、房屋補償面積確認後按「1:1」的比例進行補償。
(二)評估辦法
本次房屋徵收由有資質的評估機構依法評估確定補償。
(三)貨幣補償標準
1、確認後的房屋面積補償標準。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的房 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進行評估確定。
2、房屋裝飾裝修及附屬設施按評估結果補償。
3、在房屋權屬證書範圍內的臨時建築按成本價給予補助。
(四)其他補償
1.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按被徵收房屋確認的補償面積及其 用途計算,參照商貿、服務類每平方米每月 50 元標準,給予一 次性 12 個月的補償。
被徵收房屋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個人不是被徵收人的,依照 其與被徵收人的約定分配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沒有約定的,由 被徵收人和生產、經營單位或個人協商分配;協商不成的,由房 屋徵收部門將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辦理提存公證,在當事人協商 或訴訟結果確定後支付,協商或訴訟期間不影響該房產的補償協 議簽訂、騰空等徵收工作的正常進行。
2.搬遷費按照不同的經營類別,經評估後給予補償。
其他事項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自公告結束前向煙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國土建設部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後5日內,向煙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國土建設部提出書面覆核申請。
煙臺市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認真覆核並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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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詳細內容
消息來源:煙臺市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