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縣醫療保障局關於徵集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問題線索的公告

定安法治 發佈 2024-01-19T00:05:40.849667+00:00

全縣廣大人民群眾、社會各界人士: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為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參與醫保基金監管的積極性、主動性,定安縣醫療保障局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長期開展徵集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問題線索活動。

全縣廣大人民群眾、社會各界人士:

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為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參與醫保基金監管的積極性、主動性,定安縣醫療保障局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長期開展徵集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問題線索活動。重點為定點醫藥機構和醫保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參保人員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它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將按照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最高可獎勵20萬元。

舉報方式

一、海南省醫療保障局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0898-66722625

舉報電子郵箱:hnjjjgc@163.com

舉報地址:海口市美蘭區國興大道海南大廈農信樓5樓

二、定安縣醫療保障局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0898-63829692;0898-63829697

舉報電子郵箱:dayibaoju2@163.com

舉報地址:定安縣定城鎮見龍大道628號政務中心大樓4樓

如何獲得獎勵?

《獎勵辦法》規定,獎勵舉報人需要同時符合幾個條件:

(一)有明確的被舉報對象和具體違法違規線索,並提供了有效證據;

(二)舉報的主要事實、證據事先未被醫療保障部門掌握;

(三)舉報事項經查證屬實,被舉報行為已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

(四)舉報人願意得到舉報獎勵,並提供可供核查且真實有效的身份信息、聯繫方式等;

(五)其他依法依規應予獎勵的必備條件。

哪些情況不予獎勵?

《獎勵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

(一)舉報人為醫療保障部門工作人員或者受醫療保障部門委託履行基金監管職責的第三方機構工作人員;

(二)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行為人主動供述本人及其同案人員的違法違規事實,或者在被調查處理期間檢舉揭發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三)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舉報事項作出處理決定前,舉報人主動撤回舉報;

(四)舉報人身份無法確認或者無法與舉報人取得聯繫;

(五)舉報前,相關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行為已進入訴訟、仲裁等法定程序;

(六)其他依法依規不予獎勵的情形。

來 源:定安縣醫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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