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邊有這樣的人嗎?
總覺得自己酒量好
喝兩三瓶酒都沒啥事
近日,就有一名駕駛員
喝了3瓶啤酒
覺得自己意識清醒
一點事都沒有
自駕回家肯定不會有什麼問題
說干就干,他就真這麼做了
然後的然後……
4月5日晚,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五分局二十一大隊依託轄區渠縣收費站開展酒醉駕、涉牌涉證專項檢查。20時許,一輛黑色越野車駛出收費站,到出站廣場時卻猶豫不前……
這一異常行為引起執勤民警的注意,感覺這輛車「有問題」。待車輛駛入檢查區域後,民警聞到車內濃濃的酒氣,認真核對檢查駕駛員黃某的證件後,對黃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體內血液酒精含量57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詢問得知,黃某當天在臨巴鎮祭祀先祖後,晚上用餐時喝了3瓶啤酒,飯後「感覺自己沒醉,開車沒問題」便驅車回城,剛下收費站便被當場查獲。
民警對黃某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黃某深刻認識到自己酒後駕車的危害性,隨後,民警依法對黃某開具公安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最新酒駕處罰標準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 醉酒駕車的測試 2004)中規定: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切勿抱著僥倖心理以身試法喲!
記者:張靖
部分來源網絡
編輯:周禾
責編: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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