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就辦 • 真抓實幹丨舟山中院堅持「應分盡分」「能分早分」 勇闖破產審判助企紓困新路

舟山法院 發佈 2024-01-22T16:42:21.834706+00:00

近日,舟山中院「堅持『應分盡分』『能分早分』 勇闖破產審判助企紓困新路」案例入選舟山市實幹爭先活動典型案例。

近日,舟山中院「堅持『應分盡分』『能分早分』 勇闖破產審判助企紓困新路」案例入選舟山市實幹爭先活動典型案例。

在企業破產案件中,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最終需要通過破產財產分配來實現。實踐中,破產管理人通常做法是等債務人破產財產全部處置完畢後再行分配,由於部分破產案件全部資產處置完畢周期較長,尤其是部分資產因各種原因難以處置,待破產財產全部處置完畢再予以分配,會導致債權人的獲得感較低。

2020年以來,中小微企業發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較大,部分中小微企業經營陷入困難,對資金回籠的需求愈發強烈。破產案件中涉及的職工工資債權問題,始終關係著民生保障和社會穩定。

為充分發揮破產審判司法職能,保障債權人早日實現合法權益,舟山法院積極探索並出台了《關於開展破產案件破產財產「應分盡分」「能分早分」專項工作的通知》,探索推行破產財產提前分配機制,即在破產案件尚未審結,在確保無風險的前提下,加速部分資金變現,並將已處置的破產財產提前清償給相關債權人。該方案在全市兩級法院全面推行,取得良好成效。

自該項工作開展以來,全市共有26.42億元資金已進行分配,其中提前清償金融債權17.42億元,涉及金融機構債權人68家、企業債權人331家,為企業發展及金融不良債權處置提供了積極支持;提前清償職工債權(含外包工)2.27億元,涉及職工人數1828人,對保障民生、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亦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該項創新舉措還被省高院作為「舟山經驗」,專門發文在全省予以推廣,被浙江省發改委推選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典型做法並上報國家發改委。

來源:政治部、知產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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