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宗案件涉及多人!豐順法院「人民調解+司法確認」快速化解糾紛

南方plus客戶端 發佈 2024-01-26T04:57:54.566850+00:00

近年來,豐順法院深入推進訴源治理,不斷拓寬一站式多元解紛新路徑,主動加強與轄區司法所、鄉鎮、村(社區)等基層解紛力量的對接,對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推行「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模式,努力將小微糾紛化解在訴前。

近年來,豐順法院深入推進訴源治理,不斷拓寬一站式多元解紛新路徑,主動加強與轄區司法所、鄉鎮、村(社區)等基層解紛力量的對接,對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推行「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模式,努力將小微糾紛化解在訴前。近日,豐順法院留隍人民法庭針對三宗前來諮詢起訴的案件,成功引導當事人通過「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的方式,快速解決糾紛。

馮某於2021年4月幫黃某在黃金鎮三合村修建養豬場,養豬場修建完畢後黃某尚欠馮某工錢共計16427元。馮某向其催款無果,遂至法庭諮詢訴訟事宜。

「我不懂法律,書寫能力也有限,希望法庭能幫幫我。」當事人馮某提出請求。

由於本案事實清晰,承辦法官電話聯繫了黃某,經電話詢問和調解,馮某和黃某初步達成調解意見。因黃某、馮某均在黃金鎮工作和生活,為方便群眾,法官第一時間電話邀請黃金鎮司法所所長一同做訴前聯調工作。3天後,經黃金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達成分兩期還款的調解協議,並在協議中明確了黃某指出的養豬場質量問題的維修事項。經過當事人申請,法庭當場出具民事裁定書對該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賦予人民調解協議法律效力。

近年來,為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豐順法院聯合縣司法局構建多元解紛工作機制。當地將訴訟服務向訴訟前端延伸,構建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將符合條件的案件委託給縣司法局選派的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減輕群眾訴累和維權成本。經調解成功並達成調解協議的,由人民調解員引導當事人到法院進行司法確認,當事人提交司法確認申請書,法院出具裁定書,賦予調解協議內容的法律效力,保障當事人的權益。

余某系從事裝飾裝修材料銷售的個體戶,魏某則從事裝修工程。余某自2018年8月起陸續向魏某提供建築材料,魏某欠余某材料款共計人民幣8241元,雙方於2018年8月25日協商以人民幣8200元結算材料款,後魏某出具一張借條給余某,至2023年魏某仍欠余某人民幣6200元。雙方協商無果,余某遂到豐順法院留隍人民法庭諮詢起訴事宜。

法官聯繫了魏某,「我對欠余某材料款之事無異議,只是目前因經濟壓力無法一次還清,希望可以分期償還。」魏某說。

因為本案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為減輕當事人訴累,法官引導雙方通過人民調解解決糾紛。經豐順縣留隍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達成分期還款的調解協議,並向法庭申請對該協議進行司法確認,法庭當場出具民事裁定書給雙方當事人,賦予該調解協議法律效力。

引導當事人選擇調解方式化解矛盾,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是訴源治理的重要手段,能有效避免大量案件湧入法院,即減輕群眾的維權成本,也節約了司法資源。

「沒想到10年的欠款糾紛,短短几天就解決了,不用打官司,也不用出訴訟費。」簽完調解協議的杜某說。

原來朱某和杜某系同鄉,2013年兩人一起在外務工時,朱某向杜某借款15500元至今未還,兩人因還款一事產生糾紛,朱某便於2023年2月向豐順法院留隍人民法庭諮詢起訴的相關程序。在了解事情原委後,法官當即打電話與朱某聯繫。

「我是欠了杜某的15500元,也願意償還,只是目前家人生病住院,而且我每月收入有限,無法一次還清。」朱某在電話中向法官道出難處。

法官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協調,雙方均同意通過人民調解解決糾紛。留隍人民法庭邀請留隍鎮司法所和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協調處理此案,成功促成杜某和朱某達成分兩期還款的調解協議。經當事人申請,法庭當場出具民事裁定書對該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

接下來,豐順法院將緊扣全面建設「六先」法院目標,持續提升「多元解紛新『楓』景」,形成以「人民法庭為中心,訴訟服務站、法官服務點為支撐」的「一庭兩翼」全覆蓋城鄉司法服務網絡,進一步推動訴源治理,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南方+記者】陳澤銘

【通訊員】洪燕 陳文新 朱志銘

【作者】 陳澤銘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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