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貴州省平塘縣公安局成功破獲一起非法捕撈案。
據了解,當天21時許,平塘縣公安局食藥環偵大隊在工作中獲悉:有人在通州鎮金橋村非法捕撈。獲悉後,平塘縣公安局食藥環偵大隊會同通州派出所迅速組織民警前往案發現場,成功將王某抓獲歸案,收繳捕魚用的「地籠」、氣瓶等漁具20餘件,非法捕撈水產品30餘斤。經訊問,犯罪嫌疑人王某對其在使用禁用漁具進行非法捕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守住青山綠水,留住魚翔淺底,莫要竭澤而漁。在禁漁期或禁漁區域、使用禁用工具或方法捕撈水產品,均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請廣大群眾一定要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積極舉報非法捕撈違法犯罪線索,拒絕非法捕撈,共同維護生態水域水產資源安全。
編輯∣姜剛明
一審∣張義尹
二審∣孟建勇
三審∣李小林
統籌∣李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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